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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7  作者:总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9日在城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  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城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反腐倡廉、促进公平正义为着力点,各项工作务实创新发展。
  一、坚持惩治犯罪与服务发展相结合,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着力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
  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7人,起诉197件300人。其中起诉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7件22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2件 84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件12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不捕5人、不诉8件8人。
  有效服务民生。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贪污犯罪3件6人,渎职犯罪3件3人,占全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56.2%。开展“莎姐”进校园活动,倾情帮教失足青少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过支持起诉,成功帮助52名农民工追讨土地租赁租金及劳动报酬22.56万元。对21名生活严重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4.3万元。主动参与食品、药品百日整治活动,依法批捕、起诉了销售假药案2件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件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1件2人;针对办理的生产、销售假蜂蜜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向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廉江市政府采取两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主动服务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对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提前介入、认真办理。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李某某等人非法占有“城万快速通道2标段”水泥案;及时查处了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赵某某等人贪污贿赂窝案。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3个,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工程招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次,查询的投资总额达4个多亿。
  倾力化解矛盾。延伸职能,参与矛盾调处和综合治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利用民事执行和解机制,促成民事执行案件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2件。开展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社会性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预警、应急处置和化解对策等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息诉罢访了邓某某申诉案和刑事被害人向某多次到国家信访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到重庆市有关部门缠访案等重点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紧紧围绕中央和全市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全县经济发展的工作大局,突出办案重点,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达100%。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3人,其中大案8件,要案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查办了原县建委主任赵某某、党组书记王某某、副主任杨某某等人贪污贿赂窝案,该案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是查办的本地有史以来涉及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了农村村支两委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的贪污案2件4人。查办了左岚乡卫生院院长曾某某伙同出纳陈某贪污公款12万元案。上述案件的查处,受到了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收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全力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通过座谈、走访、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渎职侵权线索。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大案1件。以行业性渎职侵权犯罪查处为重点,深入环境保护领域,查办了双河乡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站长潘某某、修齐镇护林员周某某等玩忽职守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案。
  切实提升预防工作水平。重新确认挂牌社会化预防网络成员单位30个,推动社会化大预防。以预防调查为切入点,启动对县种粮直补资金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展开对县卫生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查找制度缺陷;针对近年来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分析,形成了《城口县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专门批示。以“五进”专题活动为依托,携手县卫生局开展了卫生系统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与能投集团城口巴山水电公司共建廉洁企业;派员全程监督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成效明显。创新预防形式,拍摄了《共建廉洁家庭,守望幸福人生》宣传片,制作了《远离贪腐,守望幸福》廉政公益广告及《心口不一》反腐倡廉公益漫画在公众媒体上播放、展示。
  三、加强和延伸监督职能,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将机制建设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修改完善了排除非法证据、诉讼文书说理、一案十查等机制。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微罪不诉人员社会帮教、看守所未决人员羁押表现评鉴等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有限、理性监督,在监督中更加注重沟通、协调和配合,同县法院建立民事执行监督信息共享、适时介入、书面监督落实、情况通报四项机制;同县公安局共同制定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助配合的意见;同环保、安监、国土、工商、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履职中的协助配合,监督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起诉而未提请的,依法追捕1件1人,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4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18人。强化对监管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书面纠正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违法行为8件,办理违法扣押在押人员款物案件5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28人。建议执行机关撤销缓刑案件3件3人,收监执行3人。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支持起诉5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四、扎实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不懈地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1人被市检察院授予“青年尖兵”称号,10人受县级表彰,队伍精气神多次受市院领导肯定,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对我院着力打造拴心留人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高度肯定并专门作出批示。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强化对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群众观教育。围绕“带好队伍、办好案子、服务好群众”这条主线,以班子带队伍、以党建带队建,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
  强化业务素能建设。把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作为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点,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组织的专家辅导班和业务培训,共有139人次参加34个不同项目的培训,保证各项培训参训率达100%。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推行青年干警“AB岗”制度,将19名30岁以下的干警放在两个岗位上进行培养锻炼,干警内生动力充分激发。
  推进科学化管理。制定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业绩量化、动态考核、精细化管理,做到每个岗位有任务,人人有责任。运用引导人、凝聚人、育苗子、搭台子、融融情等方式,在挽留人才方面取得实效。健全人才发展机制,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8名80后青年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使干警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不断激发工作热情。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以中央八项规定、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作为行为准则,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两大目标,集中整治“四风”,整肃检风检纪。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 ,打造“领导防火墙”,以岗位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逐步形成“岗位防控、流程防控、制度防控、教育防控、外力防控”五道防线,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持续深化内部监督,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始终把坚持党委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结合,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案件,都逐件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根据审议意见,着力完善了工作措施。确定专人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及时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整体工作报告与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等形式,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的重大情况及阶段性进展,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区群众召开座谈会2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5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举办法制宣传专栏6期,进行大型法制宣传5次,发放便民服务卡1000张、宣传资料2万份。发挥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信息互动功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创新发展,各项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活力明显增强,整体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了县委和市院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多个单项工作位于全市前列,集体获得3项县级以上荣誉,11月,我院被市人民检察院推荐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现已公示,这给我院整体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鼓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支持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能力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正司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的业务素质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还不相适应;执法理念、办案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加以改进。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战略决策和城口建设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部署开展各项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科学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总布局,融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为统筹推进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更加注重依法履职,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平安城口、法治城口建设。三是更加注重执法为民,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犯罪案件的查处,不断改进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健全服务群众工作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更加注重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新要求。
  各位代表,2014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为城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相关名词解释
  1.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要求或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而达成的协议。对于达成刑事和解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或者起诉后建议法院从轻、减轻判处。
  2.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漏洞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排除滋生犯罪的隐患。
  3.一案十查:列出十项考核指标,分解到办案的不同环节,逐案评估,量化打分。
  4.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而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和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5.“五进”专题活动: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共印4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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