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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7  作者:总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2日在城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改进作风、服务群众,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城口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最高检维稳工作部署,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3人、提起公诉166件237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危害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犯罪13件20人、涉枪涉爆犯罪2件2人、“黄赌毒”犯罪1件2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不断完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快速反应、案件指导和侦查引导机制,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河渔小学教师沈某某猥亵儿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听取被害人和其他社会各界的意见,防止案件矛盾升级造成不稳定因素。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成覆盖工商、质监、食药监等17个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4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平台应用培训,建立法律适用双向咨询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6人。
  依法宽缓处理轻微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对轻微犯罪当宽则宽,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7 人,对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并促成和解5件,对确需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及时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社会对抗。完善轻微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的快侦、快结、快诉,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在法治和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执法风险评估,注重办案安全,建立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引发激化矛盾。合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对正确裁判,耐心做好息诉工作。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联合县妇联开展“莎姐”进校园法制大课堂,教育中小学生知法守法;派送干警学习心理咨询业务,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和公开评议后变更强制措施。注重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办理的魏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运用支持起诉帮助19名农民工追回应得工资37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办案,剖析发案规律,对危害食品安全、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提出的防控建议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促进相关部门针对此类犯罪中出现的新手法及时调整措施,有效地提升了治理水平。
  二、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认真贯彻上级院和县委既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又要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案件的工作部署,保持惩治腐败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渎职案件1件1人,5万元以上的大案14件,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新期待。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坚持重点领域“专项推动”、重大专案“查窝带串”相结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我院根据医疗卫生领域的客观特性,对其存在的腐败问题依法立案查办8件9人,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如原城口县基层医疗卫生财务核算管理中心会计吴某某利用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监督漏洞,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10.41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有5名原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采购药品之机,分别收受药品推销商的回扣,如原城口县咸宜乡卫生院院长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名药品推销商的回扣共计17.9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向医护人员、医院行贿的5名个人、1个单位以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如医药代表关某某在城口推销药品过程中向卫生院院长、医护人员、卫生院行贿,法院作出关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深挖森林火灾事故背后所涉渎职犯罪,对坪坝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某某涉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火灾立案侦查,警示了环境保护领域的渎职行为,促进了生态资源的有效管护。
  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实效。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针对卫生、林业、城建三个领域各自发案特点,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帮助完善相关制度,促进系统性预防。在龙峡水电站设立“检察官联络站”,派驻干警在工程施工地现场办公,负责开展预防活动,落实预防措施,受理职务犯罪的控告、举报。与巴渝水利水电实业有限公司、县药监局分别启动了“共建廉洁企业,促进能源发展”、“打造廉洁尽职队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预防活动。开展涉农领域专项法制讲座20余场,发放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册800余份,完成了扶贫资金监管和退耕还林两个专项预防调查。组织全县176个行政村的村委会主任、30个社区主任和民政专干共429人在县委党校举办“做廉洁奉公好干部,圆和谐稳定致富梦”专题讲座。推动建立检察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督办落实机制,力求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中的刚性功能。创新预防工作形式,整合力量,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着力做到预防宣讲到哪里,预防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先后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税局、国土局、修齐镇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18次,受教育人数 1500 余人;自编自摄微电影《遗产密码》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展播;会同县纪委、县委党校在党校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抵御腐败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三大诉讼和执行监督,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以无逮捕必要不捕5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2人;加强对以罚代刑、另案处理、退回补充侦查后自行消化处理等案件的监督力度,防止有罪不究、放纵犯罪,追诉漏犯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对侦查取证、强制措施、涉案款物处理等不规范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全县336名监外罪犯(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两次监督考察工作,建议执行机关对条件消失的监外罪犯撤销缓刑3件3人,收监执行2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11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建议再审、纠正违法等方式实施多元化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案件11件11人,均获胜诉。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深入推进涉检涉诉信访改革,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引导和支持当事人依法按照程序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1件163人;接受法律咨询86件次,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均规范、妥善地进行了处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资金5000元;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审结10件,确保申诉案件及时办理,息诉罢访。
  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活动,杜绝冤假错案发生。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健全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严格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增强统一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效果,强化案件信息办案全流程监控预警工作,突出人权司法保障重点,认真开展“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检查,与卫生部门完善职务犯罪嫌疑人羁押前入医院体检的“绿色通道”制度,严格审批、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着力推进以环境安全、安保监控和录音录像三大系统为核心的办案区升级改造,严防办案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在以电子阅卷方式基本解决“阅卷难”的基础上,开通律师预约接待网络平台和专线电话,更好地为律师提供便捷服务,全年共接受当事人咨询、查询25人次,接待律师47人次、律师打印案卷材料328卷,有效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强教育、提素能、严纪律多管齐下,努力锻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去年1月,我院“2·6”专案组被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4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中,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5月,我院团支部被共青团县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同月我院被县委表彰为“2013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在县委宣传部和县妇联联合开展的“德行城口”活动中,1名干警获“良母”称号。
  践行为民执法理念。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15次,各支部共完成了7个专题学习;举办“群众路线大家说”论坛、开办网络培训班、体验式学习。开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大讨论和论坛演讲,组织干警到控申接待窗口、案件管理中心实践锻炼,引导干警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聚焦“四风”狠抓整改立制,重点整治“控告难、申诉难、监督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折射出的“四风”问题13项,健全群众工作机制4项;突出检察实践特色,深入推进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犯罪立案监督、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完善便民利民机制、正风肃纪“五个专项行动”,以护民生、解民忧的实绩彰显教育活动实效。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培训为契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业务骨干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培养,为适应执法新要求,6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案例教学、疑案研讨等实训模式的集中培训。深入推进符合法律监督工作特点的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参加公诉、控申、民行、电子证据业务竞赛和预防检察建议评选等岗位练兵,2人在市院举办的电子数据取证、侦监等业务竞赛中名列前茅,并被评为各业务条线的“业务能手”。按照上级院新一轮人才培养规划,着眼理论与实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出台《信息调研管理办法》,调动全院干警参与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检察干警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承诺书》、《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开展专项督察9次,发出《检务督查通报》9次,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奢”等问题。将“六严禁”、“十二个不准”等纪律规定制作成随身册,要求干警时刻牢记,警醒检察人员廉洁自好,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为标准,严格执行各项禁令。
  筑牢基层基础建设。统一招录、遴选4名干警充实队伍。投入100余万元加强侦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化检察院和科技强检、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按照规范化要求改造控申接待大厅和办案工作区,建成安防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系统,保障了办案规范、安全。按照国家保密标准,结合本院现状,采取“统一规划、明确重点、合理建设”指导原则,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物防、技防、人防水平和综合能力,积极开展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建设,顺利通过市委保密局的核查验收。积极推进“两房”建设,在上级院和县委、政府的支持下,该项目即将进入施工阶段。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离不开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位代表、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发展。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和法律监督能力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惩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理念和职业道德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干警纪律作风与过硬队伍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执法保障能力有待提高,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与新形势下的办案要求还不相适应。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领导下,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采纳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积极投入司法改革,为全市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和城口建设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慎重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误者、保护无辜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社会保障、惠农强农、农村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创新的思维和更大的力度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是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量刑建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处、民事执行监督、阳光检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为强化法律监督提供长效保障。
  四是注重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中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不断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加强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员岗位大练兵等专项活动,认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强化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坚持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服务城口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是注重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履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进一步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新媒体时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个性化、常态化联络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依法治县的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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