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日在城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城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面履职,规范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和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以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需求为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各诉讼环节的衔接,形成侦、捕、诉、审打击合力,全年批捕51人,起诉194人。积极参与“春夏攻势”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入户盗窃、网络通信诈骗、枪爆危、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绑架、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0人、起诉10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8人、起诉59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9人、黄赌毒犯罪29人。从严把握入刑标准,采取风险预警、附条件逮捕、追捕追诉等措施,依法处理共同犯罪和涉众型犯罪28件,公诉、侦监案件质量与效率保持在全市先进行列。
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联合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加强诚信守法、推进依法治企”专项教育活动,依法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办理非法经营、集资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件12人;与县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等十四个单位会签《关于建立联合办案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执法司法协助配合机制,确保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有效开展,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权益。积极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累计受理查询申请29次,查询单位85个、170人,查询的投资总额达2亿余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联合团县委、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普法开学季、‘莎姐’百校行”和“冬日阳光、温暖你我”活动,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预防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并发放《阳光检务读本》和《普法宣传读本》。组织宣讲团在机关、学校、企业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宽缓处理轻微犯罪,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或刑事速裁程序办理29件。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捕6人,对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11人。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建议侦查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普通群众,对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透明度。依法审查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深入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等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妥善处理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21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举报线索26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9000元。
二、以新常态下惠民生为重点,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正确处理经济增长降速和民生改善提速的关系,坚持惩防并举,促进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作用,转变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积极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2人,其中大案5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3.6万元。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侵权渎职犯罪3件3人。依法查办鸡鸣乡安监办主任廖某某未按照职能职责及上级要求对煤矿进行有效监管,致使2名矿工在企业非法开采中死亡的玩忽职守案件。通过对该类案件的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国家工作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重点查办民生领域和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持续开展惩防民生领域和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强化措施,依法查办和有效预防“三农”工作中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乡镇干部、村支两委人员在土地复垦项目中贪污、受贿案件3件8人。通过对巴山镇农民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等6人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之便,贪污复垦资金62.58万元等案件的查处,进一步推动扶贫、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的健全完善,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查办医药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处2件3人,其中卫生院院长2名,推动了全县医疗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预防专业化建设。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频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形成《城口县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并发出检察建议,为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供参考;深入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实现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在相关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0余场次,组织卫生、药监、林业、教育系统及县域涉电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赴监狱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有效促进了系统预防。与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开展廉政微电影展播月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文化传播和教育警示作用。
三、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强化执法司法监督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盼,坚持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与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并重,依法规范和严格约束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7件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7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被法院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胜诉6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对全县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撤销缓刑3人,收监执行3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漏管1人;畅通在押人员的权益救济渠道,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违法扣押在押人员款物案件5件;依法对3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特赦工作进行了专项检察。
坚决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突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整治的12个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查摆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年评查案件420件,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点名通报和督促整改。坚持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规范,确保应公开的案件信息一律公开,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0条,公开法律文书132份;受理查询信息19人次,接受当事人咨询22人次,接待律师35人次,对律师申请会见、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均依法予以安排和处理,回复率达100%。加强案件流程监管,制定《案件管理工作细则》、《业务工作规范自查细则》等五个强化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本院特色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
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在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会签《关于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对公安各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实施意见》和《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办法》,通过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巡查监督、专项监督、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五项工作机制,既延伸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又搭建了侦诉协作平台,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形成打击合力。加强“高墙外”罪犯服刑监督,在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定点派驻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执法司法信息,实现信息跨部门跨领域共享。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过硬的检察队伍。
着力思想政治建设。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发展,切实解决检察队伍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身边的正反典型,通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研讨活动,进一步引导干警明底线、知敬畏。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支部讨论、专题党课、观看教育片、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系列活动,端正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
强化专业素能建设。扎实推进全员岗位练兵、分层次人才培养等机制,整体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业务培训45人次,参加网络培训200余人次,2名干警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5名干警入选二分院“80-80”计划重点培养,选送4名业务骨干到二分院、巴南区院等单位跟案学习;对未成年人犯罪及职务犯罪领域展开前期调研,以“讲台练兵”的形式,举办法制宣讲竞赛,有效提升干警的法学素养和业务技能。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成果,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警车管理、强化规范履职为重点,坚持日常巡察与集中督察相结合,开展日常检务督察19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全院干警牢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监督干警职务行为和生活作风,确保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搭建各类文化平台,以文化建设的“软实力”凝聚全院力量,提升干警素质,推动工作开展。结合干警的现实需要,设立“周五讲坛”,聘请专家学者、业务能手授课11次;成立兴趣小组,不定期开展活动;举办野外拓展训练、体操比赛、五四征文等活动15次;创作体现城口检察精神与大巴山特色的歌舞、话剧3部,积极参加县内及上级院组织的相关活动。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和拓展检察文化内涵,增强了干警认同感和凝聚力。
五、以接受监督为动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执法公信力、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切实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严格规范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拓宽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听证会、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活动9次;始终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全面梳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针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并及时反馈;不断完善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实现联系代表制度化、常态化。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被监督的意识,积极拓宽检务公开渠道。配合县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知情权,重点围绕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探索完善监督程序和监督知情权保障机制;推动人民监督员启动对“十一种情形”的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倒逼执法规范化。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工作机制,对不起诉、申诉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和听证,及时通报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增强检民互动效果,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前瞻性的履职服务措施有待完善,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尚未完全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少数干警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与规范司法要求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实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展。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顺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打造纪律严明、作风端正、业务精良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把群众对安全稳定的愿望作为努力方向,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职能作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和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贩枪贩毒、盗抢骗犯罪;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莎姐”法律服务工作效能,依法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联合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送法下乡、举报宣传、案件回访等形式,通过“以案释法”,向群众发放普法书籍、安全防范知识小册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坚持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受理机制,深入推行接待笔录制度,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健全控告申诉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准确把握案件终结的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研究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标准,进一步健全控告申诉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坚持在执法办案中推动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按照五中全会的要求,规划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努力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保驾护航。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坚持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多管齐下,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重点查处精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等工作中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密切关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国土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度重视涉农、扶贫、医疗卫生、社保医保、民政救济资金等民生领域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创业扶持、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再就业援助、小微企业服务管理中索贿受贿以及虚报冒领、贪污挪用、骗取民生资金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怠于履职,造成国家专项资金严重流失或者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失职渎职犯罪。通过有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国家资金安全。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强化腐败源头治理,充分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掌握和提升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举措和新经验,对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或制约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三是更加注重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坚持走精品化监督道路,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法、增添监督措施,切实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加注重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杜绝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强化平台建设意识、案件监督意识,不断加大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对全县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发生。持续对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增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实效;加大对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沟通与协调,继续探索多元化民行监督渠道。把握好监督边界,解决好监督不到位、监督质量不高、服判息诉难等问题,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果。不断强化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意识。提升接受人大监督的刚性,采取专题报告、信息通报、情况反映等形式,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快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落实并加以改进;深化接受监督的范围,加强与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群众的联络工作,建立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搭建开放、动态、便民的阳光检察平台。
四是为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准备。坚持现有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不变,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做好思想和能力准备。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配合开展专题调研,扎实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的前期工作,确保符合改革方案的基本方向、原则要求,为改革创造宽松有利的环境。加快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强化信息公开程序意识。坚持“依法、及时、便民、规范、安全”原则,狠抓案件信息公开,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健全网上网下衔接、案件信息公开与以案释法结合的立体化检务公开体系。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落实人民监督员接待日、人民监督告知、监督信息通报等制度。
五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从严从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确保清正廉洁;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坚决贯彻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一系列制度,加大对执行财务制度、禁酒令等纪律作风的督导和检查力度。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严明司法纪律,让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办案行为中,不断提升全院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把握司法改革对岗位素能的要求,大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实施分类别、精细化、实战性素能提升机制,完善与上级检察机关、法院等单位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推进业务竞赛、“周五讲坛”等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抓好急需人才的引进,加快青年干警的培养步伐,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注重信息化与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始终牢记使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推进依法治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