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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7  作者:总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    件    (十七)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8日在城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主要工作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发展。五年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3次,先后荣获“重庆市规范化建设检察院”“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重庆市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等集体荣誉;4名干警分别荣获“重庆市优秀党务工作者”“重庆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好人”“重庆市先进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一、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依法治理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根本,以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手段,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口建设。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47人、提起公诉1114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大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重点打击危及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人、起诉105人;“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72人、起诉374人;“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66人、起诉169人;批捕其他刑事犯罪78人、起诉466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把握证据规则,加强证据审查,切实排除非法证据,提高案件诉讼质效。同时,强化诉前主导,引导侦查活动,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维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决遏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5件74人,努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重点企业及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推行廉洁从业教育和廉洁准入制度,累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42次、1884人,查询投资总额达20亿余元,有效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查询备选村(社区)干部人员的犯罪档案4614人次,有效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检察机关走进非公企业”专项活动,零距离了解司法需求,针对性完善保护措施。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倾力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立因素,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8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人,及时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63人。积极预防和化解涉检矛盾,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立以律师为重点的第三方共同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机制;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进一步完善依法终结制度,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共办结群众来信来访660件,受理举报线索10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重点信访案件5件,办理公开答复案件2件,实施司法救助25件。如息诉罢访了刑事被害人向某多次到国家信访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等重点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推进执法普法融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专题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普法开学季、‘莎姐’百校行”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进校园活动51场次,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如联合县电视台推出《小鲁说法》普法栏目,每期节目以本县发生的典型真实案件为例,为群众生动形象的讲法、说法,增强执法办案的教育、预防和警示功能。深入剖析犯罪特点和规律,就未成年人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提出的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检察建议获相关部门采纳。如针对办理的生产、销售假蜂蜜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向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廉江市政府采取两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
  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五年来,共查办涉嫌职务犯罪73人,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从严惩治职务犯罪。面对职务犯罪案件诉讼标准更高、侦查工作规范化要求更严的形势,切实改进侦查方式,增强打击能力,提升办案质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件62人,其中大案39件,要案10人,副处级干部4人,正科级干部6人。实现了办案规模、质量、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位于全市检察系统前列。如2012年接受市检察院指令的“2.6”专案后,深入查办奉节县“10.17”矿难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 6件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肯定。再如2016年顺利突破市院交办的“2.25”专案,立案查办4件4人,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向市检察院、市纪委移送线索20余条,已被其他检察院立案查处14人。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围绕全县“三大攻坚战”,立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采用“挖窝查串、重点治理”的方法,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窝案串案。五年来,查办发生在退耕还林、土地复垦等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19人,有效保障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办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件25人,及时惩治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行为;查办工程项目多、资金流量大的城市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为全县打好“城市建设攻坚战”保驾护航。如查办了原县建委主任赵某某、党组书记王某某等人贪污贿赂窝案,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是查办的本县有史以来涉及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生态、环保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侵权渎职犯罪案件11件11人。如查办的原县林业局林政资源科科长龚某某滥用职权流转5000余亩集体林地一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国家工作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员参与、系统调研、深度解剖、督导整改的预防工作态势。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非公领域等专项预防活动17次。如在扶贫领域专项预防活动中,推进惠农扶贫资金数据共享信息系统建设,推行“阳光卡”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全县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开展卫生系统、微企扶持资金、扶贫互助资金等专项预防调查14次,完成预防调查报告14份,提出检察建议14件,促进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组建“法制宣讲团”,开展“三百活动”、“预防进党校”等法制预防宣讲103场,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受教育人数11500人次;组织相关人员赴监狱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4次,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与县纪委、县妇联联合开展“家庭助廉”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拍摄微电影、宣传片及公益广告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载体在公众媒体上播放,创新预防工作形式。
  三、强化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维护司法公正和树立司法权威并重,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司法环境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助力。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追加逮捕2人,追诉漏犯7人,追诉漏罪17条;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对行政执法单位上传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实时审查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1件51人。充分发挥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在侦查初期的主导、过滤和监督作用,引导公安机关对疑难、边缘、新型案件依法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提前介入案件62件次,有效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办案质量。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推进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圆满完成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完善检察信箱和坚持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发出“入所告知书”1350份,对1180名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开展安全检查150次,五年来无一安全事故发生;畅通在押人员的权益救济渠道,办理违法扣押在押人员款物案件27件,涉案财物12万余元。对全县3800余名监外罪犯开展监督考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84人,建议执行机关对条件消失的监外罪犯收监执行22人;履行好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职能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并对3名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特赦工作进行了专项检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件8人,提出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建议被办案机关全部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着力强化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的同级监督,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深化检司协作,定期走访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拓展监督信息渠道。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正确裁判的疑虑,努力纠正“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5件,其中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检察建议4件,均获采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2件,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挽回损失60余万元。
  强化司法行为规范。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查摆司法不规范“顽疾”,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出《案件管理工作细则》等6个具有本院特色的案件管理制度。针对文书制作不精细、执行程序不完整等“老大难”问题,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网上流程监控,实行分类通报、限期整改,共评查案件765件,并将干警执法办案情况记入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坚持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规范,共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11条,公开法律文书176份;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共计接待律师185人次,接受当事人咨询、查询168人次,对律师提出的咨询、阅卷、会见等申请事项统一管理、统一答复,实现“一站式”服务。
  四、抓好自身建设,提升素质能力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全面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从检环境。五年来,先后涌现出一大批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25个集体和38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10个集体和17名个人受市级以上表彰。
  着力思想作风建设。把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贯穿于队伍建设工作全过程,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多层次推动干警思想教育,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完善《立规执纪十二条规定》等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对执法办案、制度落实、检容风纪、廉政勤政等事项开展全面督查52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从严整肃风纪,提高干警廉洁从检意识,确保牢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再塑检察人才队伍,实现人员分类管理。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并贯穿改革始终,做到思想发动、政策解读、情绪疏导全程全员全面覆盖,确保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程序,实行选任办法、岗位说明书、参选人员办案实绩、考试考核得分“四公开”,并经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逐一面试、专业审查、差额遴选,择优选拔出17名员额制检察官。选任过程全面接受市检察院和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院干警均服从组织需要和岗位调配安排,人员分类工作平稳有序。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注重学习培养,开展知识竞赛、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43次,开办“周五讲坛”10 场,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司法考试,突出抓好保密安全、土地流转、财务审计等知识的学习教育,全方位提升检察干警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注重干警文化生活,努力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打造的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工作机制受到市领导的高度肯定。五年来,2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人才库,8名干警在市级岗位练兵、实务论坛和征文比赛活动中获得奖项,队伍整体的理论素养、文化涵养和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筑牢基层基础建设。公开招录、遴选14名检察干警,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包括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城口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建设内容在内的“两房”主体工程已完工,为实现科技强检、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的硬件设施基础;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力争把高观检察室打造成法律监督的一线阵地、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开通“两微一端”,适时传播检察正能量。
  五、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 
  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执法公信力、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营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关检务环境。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坚决贯彻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原则,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完善代表委员评议检察工作机制,2016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经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100%;积极落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对办理情况进行专题反馈,获得代表、委员们的一致认可;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和信函联系的方式,向329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人民监督工作实效,积极适应选任主体改革后的新形势,建立常态化的人民监督员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11种情形”监督机制和程序,落实人民监督员告知、监督信息通报、接待日三项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知情权;构建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三员一体”的监督机制,多维度发力保障检风检纪工作顺利推进。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参与接待信访、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28次。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90余篇,及时收集反馈涉检舆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县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5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党委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是检察工作取得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面对经济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司法责任制运行机制需不断探索完善,诉讼监督工作需适应性强化,改革衍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将逐步显现。三是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率还需进一步增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城口县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与全国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弘扬老区精神,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城检形象,打造毗邻‘川陕’的窗口检察院”工作目标定位,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树正气,构建和谐团队;强素质,争创一流业绩;讲忠诚,彰显司法公正;谋创新,实现卓越发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为城口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更加注重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力求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二是坚持把司法改革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动力。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司法规律,抓住司法责任制、司法公信力、社会公平正义三个关键词,整体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是坚持把规范司法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突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积极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支撑。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专业素能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县检察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高效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目标定位,及时了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准确把握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环节,找准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重点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检察环节对创新活动的容错机制,保护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激励创新的法治环境。坚持通过执法办案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改进办理涉企案件的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和虚假诉讼、违法调解等问题。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重点探索检察机关服务民生和惠农扶贫领域、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工作机制,启动“城开高速公路”重点工程预防,强化各类风险隐患防控,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密防范、坚决打击暴恐犯罪,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黄赌毒等犯罪。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犯罪。依法办理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严惩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依托“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从源头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更加重视规范司法行为,集中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持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探索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机制、范围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
  (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聚焦“三大攻坚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查办重点,保持惩治腐败强大震慑力。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挺在更前沿的位置,努力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适时找准切入点,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遏制腐败犯罪上有新作为。
  (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履职监督体系,健全司法责任制与职业保障制度有机衔接机制,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在破解改革难题中推进司法改革纵深发展,努力做到管控到位、司法责任制运行到位、人财物市级统管保障到位、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组建到位。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全面规范侦查行为,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建新型的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以铸就绝对忠诚为核心,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健全干警素能培训体系,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实训活动,对人员实现分类精准化培训和专业化训练。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锲而不舍加大正风肃纪力度。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完善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便捷、精准监督检察工作的机制,拓展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定期报送反映检察工作重大情况及阶段性工作进展的信息、简报,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及时了解监督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名词解释
  1.莎姐(报告第4页第5行):重庆市检察机关将青少年维权岗命名为“莎姐”。
  2.阳光卡(报告第6页第8行):《惠农扶贫精准预防阳光卡》简称阳光卡,是指检察机关为了准确掌握惠农扶贫项目资金到户的情况而制作的卡片,包括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扶贫项目和资金情况等内容。
  3.三百活动(报告第6页第12行):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6月12日,县检察院抽调10名预防宣讲骨干,开展“一百天、百分之百覆盖全县扶贫乡镇村、使百分之百的脱贫攻坚工作人员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教(简称“三百活动”)
  4.两微一端(报告第11页第1行):微博、微信及新闻移动客户端。
  5.11种情形(报告第11页第18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相关规定,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二)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四)拟撤销案件的;(五)拟不起诉的;(六)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八)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九)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十)阻碍律师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十一)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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