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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7  作者:总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4日在城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按照“把案件办准办好、党建抓细抓长、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的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推进平安城口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保护、预防等职能作用,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社会局面,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6人、提起公诉184人。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深入开展“渝安2号”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办理涉枪涉爆犯罪14件15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件8人,盗窃、诈骗等侵财型犯罪51件85人,“黄赌毒”犯罪14件20人,危险驾驶犯罪29件29人。突出打击恶意欠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以服务规范民营经济为重点,全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骗取进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6件18人。深入推进行贿档案查询制度,累计受理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4次229人,涉及金额10亿多元。

  努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立因素,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7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联合县综治办、信访办等单位加大矛盾化解力度,推行以律师为重点的第三方共同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机制,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0件次,受理举报1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重点信访案件2件,成功消化涉法涉诉信访积案5件,减少不稳定因素16起。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普法教育活动,利用消费者权益日、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普法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举办讲座、开设模拟法庭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0余场次。联合法院对首例严重超载类危险驾驶案件在南部片区进行公开庭审,全县各乡镇(街道)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及该辖区500余群众到场听审。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强奸、猥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8件11人。办理盗窃、容留他人吸毒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人。加大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开展“莎姐进校园” 活动10余场。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教委等单位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以“与法同行,守护青春”和“守则伴我行”为主题的演讲、绘画、手抄报比赛等法制教育活动,全县数千名中小学生参与活动。

  二、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突出快立快侦快结,大力推进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

  依法打击职务犯罪。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领域,重点惩治基层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立案查办土地复垦领域贪污犯罪2件5人,美丽乡村建设领域贪污犯罪1件2人,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贪污犯罪1件2人。针对近年来乡镇脱贫攻坚项目多资金量大的特点,紧盯财政资金运行,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4件5人。2017年,我院共计立案查办职务犯罪8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推进精准扶贫法制预防宣讲,全面推行惠农扶贫精准预防“阳光卡”,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数据共享信息系统。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深入党校和其他机关单位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8场。结合查办案件暴露的问题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形成调查报告2篇,发出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检察建议2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收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加强与县纪委沟通衔接,认真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转隶工作全过程,与侦防干警逐一进行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化解干警的疑虑和困惑。扎实推进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等工作,对积存案件分清原因、对症施策,依法及时处置,对案件线索统一登记造册,按照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节点要求统一移交,确保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不断强化司法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深入走访基层派出所,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件1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件4人,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1人、漏罪1条,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4件。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监督移送涉税犯罪案件1件1人。充分发挥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在侦查初期的主导、过滤和监督作用,提前介入案件43件次,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了办案质量。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严格落实“入所告知”、定期安全检查、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在押人员谈话教育等制度。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8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件2人,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案件1件1人。办理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批捕案件1件1人,起诉案件2件9人。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机构监督工作,发现漏管1人。对1名因哺乳期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了重点考察。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检司联动”、“检律协作”机制,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信息渠道,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着力强化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的同级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件,法院裁定重审5件。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办理赡养费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6件,胜诉16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4余万元。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整治的12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网上流程监控,全面深入查摆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纪律方面的问题,实行分类通报、限期整改,并将干警执法办案情况记入个人司法档案。全年共评查案件82件,整改网上办案流程和法律文书不规范问题127处。

  四、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

  坚持改革正确方向,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县委各项部署,全力推动司法责任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和公益诉讼等改革纵深发展。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和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打破原有机构格局和人员分类,实现业务管理扁平化。建立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司法档案,对检察人员司法办案信息实行全面、同步记录。制定《检察官决定的重要法律文书备案监督办法(试行)》,实现案件质量监督及执法风险防控由案前审查、案后评查向案中监督延伸。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评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进行全方位考评,并作为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特点正逐步凸现,一线办案力量更加充实,办案质效得到提升。

  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细化常见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标准,强化量刑情节、刑期、罚金、减少基准刑的幅度等具体问题的庭前协商,对拟建议判处非监禁刑的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主动听取村(居)委员会的意见建议。我院自2017年6月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已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2件95人,占同期案件数的91%,其中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36件39人。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向法院建议判处非监禁刑的准确率达100%。所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平均办案时间5天,目前为止无一例案件上诉。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立足城口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关注老百姓反响热烈的社会问题,全面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年7月启动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已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6件,依职权办理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针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和处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获相关行政单位采纳并分阶段整改落实。

  五、持续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把规范司法行为和提升干警职业道德作为党建的重点,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 “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等活动,突出检察特色、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着力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作用,持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党员进社区、“亮身份、树形象”等活动,不断锤炼干警党性,确保对党忠诚、信仰坚定,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行领导干部定期约谈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构建“三员”一体工作监督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4名,聘请检风检纪监督员8名、廉政监督员7名,对规范执法、廉洁从检、日常检务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坚持班子成员每周带班督查、纪检组专项督查,开展各类检务督察36次,编发检务督察通报12期。以市院党组对我院专项巡视为契机,认真查找党组自身建设、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升管党治检能力水平。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提升干警队伍能力素质。与兄弟院建立交流培训机制,先后选派8名年轻干警外出进行“打工式”培训。开办“周五讲坛”,邀请专家、本院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围绕检察业务举办讲座11场。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忠诚担当”为主题,开展微党课竞赛2场。鼓励支持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进一步提升干警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素质。2017年,我院5名干警在市级岗位练兵、实务论坛和征文比赛活动中获得奖项,4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人才库,财务管理工作在全市行政政法单位评比中荣获二等奖,队伍整体的理论素养、文化涵养和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履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义务,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以纪念《监督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不断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干警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宽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集中报告、通报检察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听证会、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9次。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11种情形”监督机制和程序,落实人民监督员告知、监督信息通报、接待日三项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撤案2件,邀请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参加各类活动8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50余条,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176条、法律文书63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城口检察工作离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到位,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三是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能力素质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克服和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市检察院工作要求,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端正、业务精良的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为根本,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密防范、坚决打击暴恐犯罪,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扎实推进全市各项专项行动,保持对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全民法治意识的树立。

  二是坚持以服务脱贫攻坚为统揽,切实找准服务发展的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县“七项战略行动计划”和“五大攻坚战”,以脱贫攻坚为统揽,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惩妨碍精准扶贫刑事犯罪,全力保障农村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社会环境。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犯罪,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加强对侵害农民工群体利益行为的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循环发展。

  三是坚持以强化检察监督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徇私枉法、裁判不公、量刑畸轻畸重等突出问题,严防冤假错案。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大力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持续深化“两法衔接”,加强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四是坚持以推动各项改革为突破,力争在新的起点上有新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沟通协作机制,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履职监督体系,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收集标准,加强庭前协商,强化人权保障,及时进行经验梳理、数据分析和总结研究,努力探索完善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繁简分流的案件处理模式,推动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统一收集、移送、管理和研判机制,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发挥好守护民生、保护公益的检察职能。

  五是坚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着力打造廉洁务实检察队伍。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强化党组对机关党建和各项检察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化治理,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公正司法的制度保障。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纠正“四风”问题不止步,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职守,积极作为,为推进依法治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名词解释

  1.渝安2号(报告第2页第4行):自2017年2月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牵头在全市开展以“严打突出违法犯罪、严治突出治安问题、严防重点薄弱区域、严管重点行业领域、严控重点群体人员”为重点内容的“渝安2号”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2.法律六进(报告第3页第3行):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全市推进的“莎姐”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单位)、进企业和进特定群体的普法教育活动。

  3.莎姐(报告第3页第12行):重庆市检察机关将青少年维权岗命名为“莎姐”。

  4.阳光卡(报告第4页第6行):《惠农扶贫精准预防阳光卡》简称阳光卡,是指检察机关为了准确掌握惠农扶贫项目资金到户的情况而制作的卡片,包括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扶贫项目和资金情况等内容。

  5.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报告第4页第7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旨在通过邮政这一四通八达的渠道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将廉洁文化送进千家万户,构建“惩治腐败无禁区、预防腐败无盲区”的立体化防治网络。

  6.两法衔接(报告第5页第5行):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7.11种情形(报告第9页第8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相关规定,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二)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四)拟撤销案件的;(五)拟不起诉的;(六)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八)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九)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十)阻碍律师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十一)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8.两微一端(报告第9页第11行):微博、微信及新闻移动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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