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酉阳:这个决定让这家酒厂重燃希望,处处飘香一片繁忙
时间:2020-08-21  作者:市院管理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们来看看你的厂发展怎么样,生产线已经全部恢复了吗?”“黄酒销售渠道都有哪些?”“目前销售有没有什么困难?”8月3日,酉阳县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工商联负责人等对一家涉案民营企业进行回访,在走访过程中,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廖万超和全国人大代表、重医大附一院酉阳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石淑兰一行人仔细询问着企业的经营情况。

“我很感谢和珍惜检察院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现在企业已经重获新生,以后我一定守法经营。受疫情影响,今年生产的黄酒、白酒销量略有下降,但我们和直播带货合作,前几天直播带货1小时卖了8000元左右......”在参观夏某某所在企业时,他一边带领参观酒厂一边介绍道。

 

 

原来,夏某某是一家生产白酒、黄酒的公司法人,在公司起步阶段,因发展困难,采用虚假资料骗取相关补助40余万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调查了解,夏某某是该公司的法人,同时也是生产黄酒的技术骨干,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旦被判处刑罚,企业的生产经营必定会停滞不前,甚至造成损失,而公司一旦停止生产,就近招收的30余名员工也会失业。

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加之夏某某积极退赃、认罪认罚,酉阳县检察院依法开展了公开听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后,向酉阳县人民法院提出了量刑建议,最终审判机关采纳了量刑建议,对夏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我们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一方面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案件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对民营企业家、核心技术骨干人员涉嫌犯罪的,一律进行公开听证,同时开展实地走访,征询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的意见,尤其是要结合企业的产值、效益特别是吸纳贫困户就业等情况,审慎使用强制措施,防止因这部分人涉案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在走访现场,廖万超检察长向随行的代表委员说道,“案件办理后,我们还根据企业涉及财务、用工等方面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并没有不诉了之,而是持续跟踪回访企业发展情况,深入企业与民企人员面对面交流,并根据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问题,制作风险提示函,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真正把检察服务工作做到了民营企业的心坎上。”8月4日,在酉阳县检察院举行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石淑兰肯定了检察机关的工作。

 

“检察机关每年都会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企业也要和检察机关及时联系对接,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市人大代表罗昌生提出了建议。

酉阳县工商联秘书长全娅妮认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但保护不是袒护,涉案的企业家们要懂得珍惜,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建立了院领导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企业在发展中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可以向检察机关咨询,以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今年以来,酉阳县检察院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从有利于促进非公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逮捕等措施,对劳资、债务、合同纠纷,尽可能地采取调解、和解等方法,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同心共筑企业发展合力。同时,深入落实院领导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和“一案一回访”制度,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逐案回访,自开展专项工作以来,酉阳县检察院已深入10余家企业走访,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9件。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是酉阳检察服务保障大局的一道必答题,我们要善于聆听来自民营企业的声音,加强直接联系,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酉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廖万超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践行“精准护航”理念,准确把握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