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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装在“贿套”里的公安局长
时间:2004-06-11  作者: 该站(报)记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3年8月7日这天,对于赵林而言 , 却是一个刻骨铭心、追悔莫及的曰子。这天一早 , 位于海口市金字路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戒备森严。审判赵林的时间就定在上午 8 点半。

    赵林由一个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 , 不思进取 , 自甘堕 落 , 最终落得个万贯家财一场空、乐极生悲成囚徒的可悲结局。 2003 年 10 月 16 日 , 赵林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女友洪瑛因犯窝藏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并处罚金 1 万。

  利欲熏心   凭权索贿

       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 给人们的经济、社会生活带来了空前的繁荣 , 也刺激了一些人难以抑制的拜金狂热。赵林从一个公安战线的领导干部走向犯罪深渊 , 绝非是偶然的失足 !

       2002 年 4 月上旬的一天 , 赵林利用主管海口市公安局基建工作的便利 , 找到正在承建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工程的海南特区建筑公司副总经理石勇 , 暗示石勇送给其一套住房。石勇听后心中暗喜 , 当即表示 , 尽快办理。他心里明白 , 要想继续承建公安部门的工程 , 必须与赵副局长搞好关系。于是 , 石勇绞尽脑汁 , 四处托人打探地理位置好、环境优良的高档次住宅。

      很快 , 石勇看准了海口市东方洋唐苑一座别墅。尽管如此 , 不知赵副局长是否满意 ? 这天 , 石勇叫赵林前来看房 , 赵看后 , 满心欢喜 , 称赞石经理会办事。为防意外 , 赵林提出将此别墅办在其妹夫李某某的名下。

      4 月 11 日 ,石勇携款 28.5 万元来到海口市公安局办公楼前 , 交给海口市公安局梁某 , 让梁某转交赵林。话说赵林拿到这笔款后 , 当即在其办公室将购房款及李某某的身份证交给司机许某某 , 让许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当天 , 便在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办了购房手续。购房手续办妥不久 , 石勇又出钱为赵林的别墅进行装修 ( 该别墅价值人民币 77 万余元 ) 。眼看赵副局长要喜迁新居了,身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秩序科科长的张某心里挺急 , 要抢在赵副局长乔迁之喜前表现表现。

       2002 年 6 月底 , 张某先是花了 3 万多元买了一套货真价实的红木家具送给了赵林。思来想去总认为钱花少了不免有点小家子气。情急之下 , 又用了 3 万多元 , 一次就买了7台科龙牌空调机安装在赵副局长的别墅里。 2002 年 7 月 , 赵林为其朋友林某滥用职权 , 大笔一挥特批汽车牌照 ( 号码为琼 A73333) 。当然 , 林某很快为赵林送上一台价值为 1.55 万元的 A 牌彩色电视机作为回报。

 利令智昏     乐极生悲

      2002 年 7 月底 , 赵林带着女友洪瑛及其父母 , 满怀喜悦的心情 , 住进海口市东方洋唐苑 B2 栋别墅楼。

   令人遗憾的是 , 好景不长。刚住进月有余 , 赵林突闻风声 : 检察院可能侦查石勇涉嫌行贿问题。面对这装潢典雅、豪华气派的别墅 , 赵林心如刀绞 , 苦不堪言。思忖再三 , 赵林终于想出一则金蝉脱壳之计,他决心已定 , 迅速搬出该别墅 , 免得引火烧身。

      | 转眼到了是年 9 月初 , 赵林用强硬的口气告诉石勇 : 尽快更换该别墅的购房手续。接着 , 无业人员翁诗侠在石勇的授意下 , 在海口市国贸大道可利亚快餐店 , 与赵林妹夫李某某伪造了一 " 房屋转让协议书 ", 虚构李某某将别墅转让给翁诗侠的事实。

       10 月 8 日 , 海口市公安局梁某秘报赵林 : 检察机关己对他及石勇的贿赂问题进行查处。赵林立马授意梁某赶紧联系海南悦天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詹慈泉等人 , 无论如何尽快更换别墅的购房手续。按照赵林的旨意 , 梁某积极联系詹慈泉、翁诗侠等人。在海口市机场东路温泉鹅饭店前 , 伪造了别墅的竞买委托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 以此来掩盖右勇向赵林行贿一座别墅的犯罪事实。 然而 , 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取证 , 终于查清了赵林受贿别墅的前因后果。

       2002 年 10 月 30 日赵林被正式逮捕。 再说甘作赵林马前卒的翁诗侠等2人 , 明知别墅是石勇向赵林行贿的物品 , 仍在石勇授意下 , 签订虚假的转让协议 , 假称将别墅过户到翁诗侠名下 , 帮助石勇、赵林伪造证据 , 其行为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詹慈泉在石勇的要求下 , 为其办理了伪造的拍卖于续 , 主观上明知别墅是石勇送领导的 , 客观上造成了帮助伪造证据的事实 , 不经意中也构成了帮助伪造证据罪。最终 , 法院对翁诗侠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 , 缓刑三年。

 敛财恨少   财多害己 

   赵林被捕后 , 其女友洪瑛预感到大事不妙 , 弄不好自己也会大难临头。她暗自思忖 , 当务之急是立即将赵林让存放的那些存折转移回老家。退一步讲 , 即便自己蒙难 , 将来也好有出路。

      是年 11 月初的一天 , 洪瑛带着早已准备好的存折 , 驱车匆匆离开海口市 , 赶回距海口 30 公里的定安县。虽然她与父母久别重逢 , 但只是几句寒喧后 , 便请求父母将存折秘密保存 , 确保万无一失。为防走漏风声 , 她只呆了片刻 , 便急匆匆返回海口。

    洪瑛父母将女儿交给的存折用塑料袋包了几层 , 藏到冰箱后面的铁网内 , 又将冰箱交给一可靠人存放。果然不出洪瑛所料 , 就在赵林被逮捕之后 , 她很快就进入了海口市纪委的视线 , 她那自作聪明往返于定安老家的小动作 , 也没能逃脱办案人员的火眼金睛。几天后 , 洪瑛被“两规”了。

      2002 年 11 月 22 日 , 海口市检察院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洪瑛批准逮捕。尽管办案人员对她晓以利害 , 阐明政策法律 , 但她还是执迷不悟。因为她清楚 , 赵林已将别墅办理了转让协议 , 至于那些存折 , 已安全转移 , 只要自己不开口 , 就是神仙也难下于。对此 , 海口市检察院反贪干警制订订了周密的审讯策略 , 于当天晚上 , 办案干警与洪瑛开始了第一次正面交锋。按照原定的审讯方案 , 连续突审 , 步步紧逼 , 逐步加强攻势。将外围查清的有关证据念给她听, 洪瑛沉默片刻 , 思想斗争非常激烈 , 最终还是交代了赵林让其保管的存折藏匿过程 , 并给母亲写了一封信 , 让母亲交出藏匿的存折。

   办案干警直奔定安县 , 很快找到了藏匿不久的存折。存折上人民币 68.6 万 元、美元 15.8 万多元、港币 26.4 万元。这 11 本存折是洪瑛在 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5 月间 , 分别以本人和其父母及弟弟的名义 , 存入中国银行海南分行等 4 家 银行的。

    古人云 :“ 以人为镜 , 可明得失。” 我们应该从赵林身上吸取哪些教训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