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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三任院长“落马”记
时间:2004-07-2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在短短几年内,已连续三任院长“栽”在了“院长”的岗位上。首先是原院长王朝阳。他在任时曾表白绝不收一分钱,绝不做一件对不起组织的事,但是,退休一年之后,检察机关就查实他在任期间先后收受贿赂10余次,款物共折合人民币7万余元。第二个“落马”的院长是李昭国。他上任伊始,就向区卫生局领导表示要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但是,他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款物5.58万余元人民币。第三任院长张斌,上任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又收受他人贿赂4.1万元。三任院长相继“落马”,实在耐人寻味。

      1996年初,王朝阳担任渝北区人民医院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上任伊始,王朝阳也曾兢兢业业,干出了辉煌的业绩,并以医术精、医德高享誉渝北区,拒收上缴的钱物达十几万元。然而从1999年到2002年,短短三年时间,王朝阳就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医院集资房、高档病房、住院部大楼维修等工程和购买药品中,大肆收受建筑商以及药品推销商好处费7万元。

     1999年,渝北区医院准备修建集资楼,渝北区第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张某某打听到这一消息后,为了能参加投标,希望王朝阳院长帮忙。在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张某某就提着装有两瓶酒、两条烟和用报纸包好的2万元现金的塑料袋,以拜年的名义来到王朝阳家,对王朝阳说:“听说医院要修建集资楼,我打算以渝北一建的名义参加投标,请王老师多多帮忙,让我参加投标,这2万元算是感谢。” 王朝阳当时拒绝收钱,张某某又对他说:“中不中标没关系,只要能参加投标就行。”然后就离开了王朝阳家,王朝阳也就未再坚持,收下了钱。

     后来王朝阳虽然让张某某参加了投标,但渝北一建却未中标,于是就向张某某提出退2万元,但张某某认为让他参加投标就是帮助了他,明确拒绝不收,王朝阳就用这2万元钱购买了卫校的房子。

      从此以后,王朝阳就开始变了,变得贪心了,收受钱物也变得心安理得了。 2000年,渝北区医院准备修建高档病房,渝北区环城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龙某某获知此消息,为了承揽到该工程,就于2000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来到王朝阳家中,闲谈一会儿后,龙某某就从包中摸出用报纸包好的东西放在茶几上,说:“我想来投医院高档病房的标,希望王院长予以关照”。王朝阳当即答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龙某某走后,王朝阳打开报纸一看,发现是两沓百元钞,数一下,共计2万元,遂将其放在了家中的密码箱里。

      同年11月18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与重庆市环城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修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高档病房楼工程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2001年春节前夕,医院高档病房已经施工,龙某某来到王朝阳办公室,对他说:“我们环城公司中了标,现已开始施工,感谢王院长的关照,在今后和工程中,希望王院长继续给予我们支持和照顾,要过节了,给你拜个年。”说完就将用信封装好的一万元放在了王的办公桌上。王朝阳推辞一番收下了。这一万元钱照例被他放进了密码箱。

       2002年3月26日,重庆石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签订了承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维修工程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2002年8月,工程完工后,公司项目经理刘某为了感谢王朝阳把医院的装修工程拿给他做,在工程上给予他的支持和关照,邀请了谢院长和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员到度假村玩耍。在回家路上的车里,刘某送给王朝阳现金10000元,王朝阳收后就放在了家中的密码箱里。

       除了在发包工程中聚敛钱财外,王朝阳还在与安徽某药业公司药品购买中得好处,收回扣10000元。 2004年2月10日,渝北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了王朝阳的受贿行为。于2004年2月21日对王朝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日对其刑事拘留, 3月5日由渝北区公安分局对其执行逮捕(后取保候审)。同年6月24日,王朝阳因主动退清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被渝北区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第二任院长李昭国于2000年3月至2003年7月先后担任渝北区人民医院医务科长、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7月调任渝北区中医院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分管财务工作。李昭国曾因医术高明被喻为渝北区的“李一刀”,但他也未能摆脱金钱的诱惑,在任院长期间,利用其兼任药品统一采购领导小组副组长、药品监督小组副组长、药事委员会副主任、主任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供药商好处费人民币44000元,价值6500元的物品和付费旅游5340元。

    重庆大华医药公司从1997年开始,就与渝北区人民医院有业务往来。作为区医院药品统一采购领导小组副组长、药品监督小组副组长、药事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的李昭国,自然与该公司业务员朱某关系密切。2003年春节和“五一”前后,在渝北区人民医院李昭国办公室,朱业务员前后送给李昭国人民币3000元和价值6500元的“足金”一块。 2003年9月,“非典”后李昭国调到渝北区中医院任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分管财务工作。朱某不失失时机又把其公司的药品资料送到了渝北区中医院,希望能保持与李院长建立起来的这个药品市场。同年10月,重庆大华医药公司的药品在渝北区中医院中标。为表示感谢,朱某又送给李昭国4000元。

     此外,早在2001年就与李院长建立起关系的重庆某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匡某先后多次送给李昭国现金共计15000元,并为李昭国一家到昆明等地旅游付费5340元。

      2003年8月,为了继续占领渝北区中医院的市场,匡某又向李昭国行贿5000元。10月,匡某推销的药品在渝北区中医院中标,为了表示感谢,匡又送给李院长3000元。 事实上,李昭国早在1999年开始,就收受南昌某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渝北区医药公司兴达分公司、重庆时珍阁林奇医药公司给的好处费14000元。

       2004年2月21日,李昭国向中共重庆市渝北区纪律委员会投案自首,供述了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的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昭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受贿所得的财物及付费旅游共计55840元予以没收。

 三

       2003年7月,第三任院长张斌粉墨登场了。由于非典的原因,渝北区人民医院领导进行了调整,原院长李昭国调到渝北区中医院任院长,改由张斌担任渝北区人民医院院长。年仅42岁的张斌除了担任渝北区人民医院的院长以外,还兼任渝北区卫生局业务科长。他上任后,即采取了压缩药品供销公司,重新确定药品供应商的措施,从而为他的滚滚财源打开了入口。

      首先,长期为渝北区人民医院供药的重庆市国华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巨琪药品公司业务员匡某,见张斌是新任院长,为了继续给渝北区人民医院供药,继续在区人民医院做业务,请张斌在筛选药品供应商时予以关照,于2003年10月的一天晚上,匡某就提了一袋装有土特产和一个装有10000元现金的牛皮信封的袋子来到张斌家。当时只有张斌一人在家,匡对张说:“从贵州给你带了点土特产,请张院长帮忙,让我继续在医院做业务。”几天后,张斌打电话叫匡某拿回去,匡某说这是他在医院做业务的老规矩,张便没再说什么就收下了。

       2004年1月,匡某开的“三和苑”餐馆开业,匡某到张斌家里送请帖,请张继续关照他的业务。然后把装有5000元现金的请帖甩在张斌家沙发上。张斌收下匡某送的现金15000元后,在其任院长期间,匡某继续替渝北区人民医院供药。

   接着,渝北区人民医院在重新确定药品供应商时,将一直在医院做药品业务的原供药单位安徽仁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剔除了,该公司业务员余某某为继续与医院做业务,无奈之下只好想办法疏通一下关系。 2003年11月,余通过其朋友北碚区某卫生院院长敖某,向张斌行贿10000元。之后张答应让余某某挂靠其他公司销药到渝北区人民医院,春节后为其开通业务。

      扬子江药业集团重庆分公司业务员仲某是2003年8月份开始与渝北区人民医院作业务的,仲某最初不认识张斌,便直接到张办公室,发了张名片给张,介绍了杨子江药业集团重庆分公司的情况,因张斌当时很忙,仲就走了。8月中旬,仲来到张斌家,给张送了两盆盆景;10月中旬,仲又送了张斌两套从江苏带回来的真丝睡衣,通过交往,二人的关系也渐渐密切起来,该公司的药品也顺利进入了区人民医院。后来由于供应罗红霉素胶囊的商家供货不及时,张斌院长又把这个药品给了仲某做。

    为了感激在业务上得到张的关照,在2003年1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仲某来到张斌家,提了几斤白果,并在袋子里放了个信封,里面装了5000元现金送给张斌。

       2003年10月,重庆昌野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覃某听说渝北区人民医院在压缩药品供应商,便赶到张斌办公室,报了重庆昌野药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请张院长保留该公司,并表示自己是知恩图报的人。11月,当覃某知道公司保留下来后,便来到张斌办公室,将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塞在张斌办公桌抽屉里的,说感谢他对公司的信任和关照。

      除了药品购买中收受回扣外,张斌还利用其兼任渝北区卫生局业务科长的职务之便,在为个体医生办理行医执照过程中,收受个体医生好处费。

     2002年3、4月份,从部队转业回来的周某,想在渝北区办个体行医执照,托人找到张斌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张斌答应了。替周某办理好两路镇高芜村医务室的乡村医生证后,周某为表示感谢,请张斌吃饭,席间给了张斌一个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同年6月下旬,张斌对办理行医执照的有关人员打招呼:“周某申请办个体诊所,符合条件,你给他办了算了,领导那里我去说。”然后把周的相关资料交给经办人。

     一个月后,在没有经过卫生局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张斌在原乡村医生证的基础上,违规为周某办理了“周氏利民诊所”执业许可证。执照办下来后,周非常感谢,打电话约张斌在新华宾馆门口见面,给了张斌一个装有7000元钱的信封。

      三任院长接连“落马”,实在耐人寻味。除了个人思想素质和法律意识差的原因外,以下几点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药品购销是热点。越是热点部位就越是腐败的高发地带,这几乎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条铁定的规律。由于相应的廉政配套制度跟不上,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其次院长的权力炙手可热。资金流向何处?购买谁的药品?项目能否成立、工程由谁承揽,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环节在牵制,各种各样的制度在运转,但依照目前中国的情况看,权力最大的拍板权非当政的“一把手”莫属。于是,身为一院之长的医院院长自然会被尊若神明。

        再次,在竞争非常激烈的今天,经营商们都竭尽投机钻营腐蚀拉拢之能事才行。于是,在药品购销、建筑领域中要想获取高额利润,借此发财谋利者趋之若鹜,“一把手”院长们面临各方奸商“围追堵截”,又缺乏上上下下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加上领导自身的拒腐蚀能力弱,常在河边走,就难免不湿脚了。(李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