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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我栽在权钱色三个字上
时间:2004-08-09  作者: 该站(报)记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背景:王苏洁,江苏省淮安市招商局原局长(正处级),研究生学历,曾任淮安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市重点办主任,市政协委员。2004年7月8日,因犯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总结我的犯罪原因,就是栽在权、钱、色三个字上——在权力的舞台上炫耀,在金钱的挥霍中逍遥,在美色的诱惑中霉变……逐步丧失做官、做人的起码底线。

   由于工作出色,我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组织工作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淡漠了组织原则,忘却了党性,就连学习也是走过场,而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如何捞钱捞物、如何勾引女人上。为此,上级领导教育过我,身边的同事提醒过我,就连年幼的儿子也曾含泪哀求过我:“爸爸,你不能这样做人!”年过八旬的父亲老泪纵横地劝说我不该给共产党抹黑,并断言我大祸将临。可我对这些规劝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

   在任市重点办主任和市招商局局长期间,由于岗位的重要和特殊,我竭力“塑造”与之匹配的形象。在这种情形下,“小金库”归自己所用,“农转非”、“电力资金”等预算外资金由我一人说了算,别人插不进手,也不敢插手。500万元的“小金库”我随意开支拨付,朋友需要就给三五十万,我购房、装修、添置家具用了12万元,间接消费自然不在话下。对于为企业跑项目、别的单位求助帮忙这类事,我也决不错过机会,除现金外,手机、手表、照相机、项链、戒指、皮鞋、商务通等等,我都来者不拒,仅别人代交的电话费就有1.5万多元。请客送礼、吃喝玩乐、游山玩水,就连洗澡按摩都用公款买单。

   1998年7月,我不顾组织和同事们的劝阻,不顾父母的指责,更不顾儿子的祈求与忠告,和与我患难与共18年的妻子离了婚。其实我知道,离婚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感情不和,而在于我已移情别恋。

   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我进行了周密的计划,先让妻子同意离婚并由她主动提出,进而提出一个三年复婚协议,以稳住妻子不反悔。 离婚不到半年,我看中并盯上了比自己小二十多岁、刚工作不久的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利用她热情、涉世不深的弱点,便在工作上卖弄作秀、物质上小恩小惠、情感上矫揉造作,骗取了她的感情和信任。近18年来,我还曾先后与10名妇女有过不正当关系。

   五年来,面对组织、社会、家庭等多方面压力,我不思悔改,一错再错。最终结果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了全家,误了爱子,祸及他人,葬送了自己!现在想来,我真对不起我的爱妻和儿子。

   今天,我真心地为我的行为感到羞愧悔恨。 如今,我实在无颜面对恩重如山的领导和父母,无颜面对朋友和同事,无颜面对我日夜牵挂、并寄予希望的儿子!我悔恨交加,无地自容,生不如死的感觉尤为深刻。我要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人们,丧失为官、做人的底线,堕落成囚的教训是刻骨铭心的,千万别重蹈我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