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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挪用400万 重庆“赌王”覆灭记
时间:2004-08-26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涪陵建设路市粮食储备库主任兰中建贪污、挪用400余万元纪实

    2004年3月10日,丰都“鬼城”神宫,香烛摇晃,神雾缭绕。宫外匆匆走来一位43岁的“小佛爷”——他,圆脸,塌鼻,厚厚的嘴唇,双眉如柳。一进宫门,他大手一挥:“算命!”

    “这位佛爷,你可有牢狱之灾啊!”算命先生神吹鬼说,挥起墨笔在黄纸上画了一道“护身符”缠在“小佛爷”的胸间:“它保佑你免除牢狱之灾!”

    神算不如人算。当日下午6时,夕阳落山,正当“小佛爷”乐滋滋地在一饭店海吃山喝时,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干警把他从酒席上“请”到了检察院。

    “涉嫌贪污、挪用400余万元的原重庆市涪陵建设路市粮食储备库主任、共产党员兰中建被抓了!”消息迅速传遍整个涪陵城。这可是解放以来该院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件贪污、挪用案。

    2004年7月28日,此案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

—面是人,一面是“鬼”

   兰中建是一个“两面人”。在单位,在领导和同事们的眼里:兰中建是个“人”——2000年以前,他工作踏实、敬业爱岗、处处为公:

    1978年7月,他高中毕业后,在当地小学任代课教师,成为孩子们喜爱的“园丁”;1983年7月招进涪陵面粉厂,成为招进的200多名工人的“领头羊”,厂里把他作为业务骨干培养;1992年组织调他到李渡粮站任站长,因要设立县级李渡区,组织把他纳入区粮食局领导人选考察。

    2000年11月,他走上重庆市涪陵建设路市粮食储备库(简称“市粮储备库”)主任的领导岗位。在以后的日子里,兰中建带领全体职工搞粮油体系改制,没白没黑地干,但没喊一声“累”;大儿子患脑膜炎,他忙工作顾不上及时送医院,使其智力受损,落下了后遗症,无论妻子怎么哭诉,他都没说一个“亏”;在李渡粮站做饲料生意,他把对方给的“回扣”一分一厘都交到单位财物帐上,这时的兰中建,事业红火,仕途得意,在职工们的眼里是一个“称职的好干部”。

    然而,当兰中建由李渡区粮站站长调到涪陵区粮食局“老板房地产公司”升任副经理后,职务高了,环境变了,权力大了,接触的人是“大款”,谈业务大都是在酒桌和牌桌上,工作就是陪客户吃饭、喝酒、打牌……

   久而久之,兰中建在社会上学会了打“麻将”、“打梭”搞赌博,其形象开始向“鬼”的方向演变:赌——最初一次下注5元、10元、50元、100元;不间断的赌——每次下注几百元不等,赌到2000年10月底,兰中建自己积蓄的5万元存款输光。兰中建变成“赌鬼”了!

   从此,在兰中建经理办公室里很少看到他的身影,有时几天,乃至十几天才偶尔见到他一次。职工要报销或要他决定项目签字,只好打电话找他;然而,电话总是打不通或不在服务区,要不然就是关机状态。

    兰中建的妻子是一名中学教师,成天忙教学、理家务、管孩子,对兰中建泡赌场,经常整夜不回家深恶痛绝。双方为此闹起离婚,只因当时没有找到过去的结婚证而没离成。

    硬招不成,施“软招”。妻子为了感化兰中建,便拿出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6万元钱,让他把在外欠的赌债还清拔脚“赌潭”,一家人过幸福安宁的日子。

    可他的妻子那里知道,此时兰中建深陷“赌潭”,“借”单位的钱已达200多万元。区区6万元岂能堵住这个天大的“漏洞”。兰中建一心想“捞”回来,又把妻子的好心扔进冰窟里,再上赌场,几个晚上就将6万元输得精光。

日赌夜赌,赌场称“王”

    在重庆涪陵城区,提起兰中建的名字,谁个不知,哪个不晓?在赌场上,他出手金额大,啥场合都敢上,被“同行”称为“赌王”。

    “赌王”——兰中建不是因为他赌技有多高,赢了多少钱而获此“桂冠”,而是因斗胆输掉292万元国家财产的“豪气”被同行“哥们”纷纷抬捧。赌博对兰中建来说,就像吸毒上瘾一样,一天不沾,他手就发痒,而且赌博的方式还相当现代和前卫:

    “炸金花”——用扑克牌玩这种赌博,赌注更大,输赢转换速度更快,更具有风险,需要更多的钱,兰中建也最喜欢玩这种“刺激”。赌资从何来?兰中建自己的钱输光了,便打起公款的主意。

    他先来个“借”——从2001年7月,兰中建以为公家跑项目为由,开始从本单位财务上“借”款,公款1万、2万、5万元、10万、20万……滚滚财源涌进他的腰包。

    巨款在手,兰中建成了涪陵“万洛源”宾馆503房间里的常客,参赌人员都汇聚在这里。日出东坡,霞落西岭,“503”房间里“庄家”引诱下注的狂喝声,“马仔”们为老板加油打气的煽动声,赌徒们纷纷下注尖叫声交织在一起,一浪高过一浪,整个房间“赌气”冲天:

   “兰哥,出3万下这一方!”;“兰哥,出5万下那一方!!”在赌徒的煽动下,兰中建“啪啪啪”地随手甩出五叠钞票,睁着“铜钱”大的双眼盯住桌上的“股子”,等着开盘,顿时,全场屏住呼吸,房间死一般沉静。

    “哇,兰哥福星高照——赢了,10万!”一开盘,股子里出两个“6点”,房间吼声如雷,震耳欲聋。兰中建眉开眼笑地甩出5000元:“弟兄们,你们喝茶去!”

    夜空昏沉,星星眨眼,赌博仍在继续。又是几个回合,兰中建的“喜”气早已逝去,双眉拧起了“铁疙瘩”,他中了别人下的“套”,时来运倒转,所带的20万元输了,连“打的”回家的车费都没有了。他在赌徒们的送别声中,灰溜溜地出了宾馆大门。

   “再赌,把输的钱赢回来。”2001年12月的一天,兰中建出差到海南留宿表哥家。当天深夜11点左右,表哥及其朋友邀兰中建去玩“啤酒机”(也称打彩球),他见朋友用30元“调球”,一下中了720元,赌兴顿起,当即一试身手——“填号”、“调球”:哈,赢了1000多元。这一赢,兰中建兴奋得彻夜难眠。

    第二天,他干脆辞别表哥家,搬到一宾馆住下,跑去打“啤酒机”。然而,再赌再输——兰中建昏昏沉沉赌了一天,反输掉三四千元。他衣包里只剩下购返程的机票钱,无赖只好打道回府。

    “打彩球!”一次,兰中建在陪客商到洗脚中心洗脚时,隔壁传来“啤酒机”的“轰轰”声及赌徒的尖叫声,他嗜赌的神经一下兴奋起来,脚不洗了,拔腿就往隔壁赌场跑。兰中建接二连三下注100元、1000元、最后下注4000元调到“22号”,他脸色刷白,结果惨败:当晚不但输掉自己身上的1万多元,打电话催朋友送来的6万元钱也拱手全输给别人了。

   大赌大输。2002年,对足球一窍不通的兰中建又迷上了“赌球”,从“英超联赛”、“意甲”、“西甲”、“法甲”到“中超联赛”,只要赌友们说哪一场哪一个球队会赢,他都钞票一甩:“赌!”每场球赛,兰中建下注1000元。可赌来赌去,最终他还是输了。怎么才能赌赢?兰中建听别人说,从网上的信息可确定哪一个球队输赢。2003年初,他到上海出差,从网上查到一家“足彩公司”正售足球比赛资料。于是他绕道安徽花1000元购得一份足球比赛资料。这一次,兰中建赌笑了——赢得三、四十万元。

    大赢大赌,兰中建企图从赌球上大打“翻身仗”——不仅要把过去输了的钱捞回来,还要赢它几百万。赌球,他加大赌额,最高的一场下注5万元。足球虽是圆,兰中建要赌赢的梦却难圆——他输了!在赌足球中,他输得一败涂地,下赌最大的一场球就输掉20万元。

    日也赌、夜也赌,几年中,兰中建把自己的120万元的财产输掉了,把从本单位财务室“借”的292万元公款赌光了,成了一个名不虚传的“光屁股赌王”。

   赌输290万,全用公款填 输了钱,公款填。兰中建赌胆大,他从市粮储备库财务上“挖”公款的胆子同样大。“市粮储备库在编人员只有我一人,财务会计和出纳都是涪陵油脂公司的人员。实际上市粮储备库和涪陵油脂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我既是仓库主任,又任公司经理,财务科长、会计和出纳都是我请来做帐的,资金的使用就是我说了算。”兰中建曾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集领导、财务大权于一身的兰中建,财务人员无法监督,上级部门难以监督,储备库资金成了他私家“存款”,随赌随“借”,大赌大“借”,畅通无阻: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二年多时间,兰中建利用职权,假借为单位办事的名义,多次从市粮储备库“借”走公款288.5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挥霍。

    “借”款总是要还的。兰中建赌掉的288.5万余元公款怎么还?他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虚列工程款,重复支付工程保证金,以此从账上堵住“借款”大洞。 “喂,王总吗?我有一些费用不好处理,你能否多开一些工程发票给我?”

    2003年6月底,涪陵桥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桥东建筑公司”)承包修建市粮储备库的专用码头竣工,工程款结算完后,兰中建又密电打给桥东建筑公司经理王明(化名),向他求助。 “多开发票,我们公司要多交税,这税咋办?”王明犯愁了。 “税款好办!”兰中建眯着眼,压底声音给王明出“鬼”主意:“你把税款加开在发票上,由我们缴付给你们!” “那行!那行!!”王明满面愁云散去,眉开眼笑,连声答应。

    王明同意后,兰中建庚即安排市粮储备库财务科长陈帮明赶到桥东建筑公司开回三张虚假票据:一张建筑安装工程发票——134.2万余元;两张重复支付工程保证金本息收款收据——154.7万余元。三张虚开票据共288.9万余元,他偷偷冲进市粮储备库的账上。兰中建不仅把自己原来“借”公款288.9万元的借条全部冲销,还倒吞去4416元的余款。

   2003年春节将近,兰中建以“奖金”的名义,伙同他人贪污公款33.4万元,他从中分得6万元。既大贪,又大挪。2001年3月,兰中建以私人名义向刘元平借款50万元,刘元平就以李渡粮食购销公司的存款贷出。时隔二年半,兰中建转着圈子让刘元平以收到市粮储备库预付贷款50万元的条子,要他还钱,兰中建就叫刘元平以李渡粮油公司的名义出了50万元的条子,把自己私借的50万元的“借款”调挂到市粮储备库的帐上。

    2002年11月25日,兰中建的朋友——涪陵金禾苗建筑公司经理李某找到他借工程款。他就利用自己兼任涪陵众富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擅自将该公司的50万元资金挪给李某经营,时隔一年多,李某才分两次归还了“借款”。

    2002年8月,兰中建所在的涪陵众富公司与涪陵金稻公司合伙做生意,在分红结算中,涪陵众富公司做了让步。过后不久,涪陵金稻公司经理何某在春天花园大酒楼“送”给兰中建2万元。

    三年时间,兰中建就利用职务之便,在他所管辖的企业资金上挖了三大“黑洞”:贪污公款322万余元,挪用公款50万元,挪用资金50余万元,受贿2万元。

 “护身符”——难消“赌王”牢狱之灾

    贪时,斗胆如“虎”;查时,心虚如“鼠”。 “兰中建涉嫌重大经济问题!”举报信雪片般飞进检察院,区检察院领导立即安排职务犯罪侦查局展开秘密初查。

   此时的兰中建自知贪污、挪用金额有400多万元,罪行严重,整日食不甘味,寝不成眠。如何能逃过这一“劫难”?他绞尽脑汁左思右想,突然想到了丰都“鬼城”:那里的算命先生不是很灵验吗?何不叫“神算”卜上一卦,逢凶化吉,保佑保佑。

   2004年3月10 日,天刚放亮,兰中建驾车直奔丰都“鬼城”。 “你有牢狱之灾!”算命先生竹卦一卜,掐住十指对兰中建一阵胡诌:“你的命运是个霉运,弄不好现在就倒霉”。 “真的吗?那怎么才能冲掉这股霉气?”心中有鬼的兰中建自然相信,迫不急待地向其讨避“霉气”高招。

    “好办,我给你画一道‘黄符’揣在怀里,一切灾都避了!”算命先生挥笔画出一张黄纸。兰中建用100元换过“护身符”,当即缠在胸上:这下有“神”保护啦!他兴冲冲驾车赶了50多公里返回涪陵。

    殊不知,“神”也不显灵。第二天,兰中建就被刑事拘留。2004年3月13日被涪陵区检察院决定逮捕。

    检察机关顺藤摸瓜,又挖出陈帮明、陈群、张绍屏、刘元平等贪污、挪用公款窝案、串案。 “护身符”难消“赌王”的牢狱之灾。2004年7月28日,涪陵区检察院对此案侦查终结,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企业公司人员受贿罪,将兰中建案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法律之剑已高悬在他的头上……(本站记者阳学智 沈义 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