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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个经委主任的堕落
时间:2004-09-28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38岁,正是可在仕途上大展鸿图的时候,可是对陈勇全而言,紫袍蟒带也许只能是泡影一场了。一个昔日风光无限的区经委主任为什么竟然沦落到身陷囹圄的境地呢?让我们打开那厚厚的卷宗,探寻一下陈勇全的堕落之路……  

   一  

    1966年10月2日陈勇全出生在重庆市长寿县一个平凡的农民家庭,家中四个孩子里面陈勇全排行老大,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生活的艰辛让陈勇全过早地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1984年,陈勇全考取了渝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引起了当地的轰动。毕竟,这是一个农村孩子用自己的努力跃出了“农门”啊。时值今日,在乡亲们的眼中陈勇全都算得上是一个名人了,不仅因为他是当地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农村孩子,还因为他是家乡走出来的第一个“官”。

   从大学校门里出来以后,陈勇全于1986 年至1989年1月在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村街道办事处工作,1989年1月至1998年5月在重庆市大渡口区计经委工作,先后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主任助理。这十余年或许是陈勇全工作以来过得最为清贫的日子,但也是最踏实的日子。公务员的工作是有序的,生活是简单的,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的陈勇全在这样的工作环境里真是如鱼得水,工作起来游刃有余。十年里,陈勇全成了家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清贫辛劳的生活里也漾起了一丝丝的甜蜜。 

   二  

    自1995年陈勇全担任主任助理以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的视野与当办事员时相比完全不同了。”时年29岁就担任主任助理的陈勇全踌躇满志,对未来信心十足。同时,接触权力的陈勇全也逐渐感受到权力和利益之间那种“微妙关系”,只是苦于自己不是当权者无法享受到权力带来的快乐。因此,陈勇全更加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深得领导的赏识和同事的钦佩。

 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陈勇全任重庆大渡口区经委副主任并主持工作,2002年3月起陈勇全任重庆大渡口区经委主任。至此,陈勇全的事业达到了巅峰时期。威风十足的陈勇全也开始了“享受人生”。由于别人有求于他,陈勇全开始频繁出入于高档酒楼饭店,对各饭店的招牌菜特色菜如数家珍,山珍海味名酒佳酿日日品尝……本是普通公务员的陈勇全在很短的时间内便有了三套100多平米的商品房,价值四十余万元。

   2004年初,一封检举陈勇全在长江钢厂拍卖过程中有重大经济问题的举报信引起了大渡口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注意。经过两个月缜密的初查之后,认为陈勇全确有犯罪事实存在,2004年3月26日经检察长批准,对陈勇全正式立案侦查。

 2004年3月,陈勇全在美国考察期间,得知检察机关在调查他涉嫌的犯罪问题,通过电话授意重庆力欣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为其筹集4万元人民币现金,上缴重庆力欣公司财务,并伪造一张2003年9月份陈勇全缴款4万元的收据,以掩饰其非法收受重庆西南拍卖公司经理舒某某送的4万元“感谢费”的犯罪事实。可陈勇全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某的此番举动早已落入了检察院侦查人员的视野。

 2004年3月下旬,当陈勇全结束在美国的考察回国之时,市纪委和区纪委的有关人员在机场对陈勇全宣布“双规”,几天后,陈勇全涉嫌受贿案正式移交大渡口区检察院办理,4月份陈勇全被逮捕。

  三 

 大渡口区经委主任陈勇全于2001年11月起兼任重庆力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力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至今。重庆力欣公司系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政府于2001年4月批准同意成立的国有公司,经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对本区的部分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具体包括:重庆石棉制品总厂、重庆玻璃纤维厂、重庆玻璃纤维有限公司、重庆弘基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江钢厂、重庆纺织器材厂、重庆有机化工厂。

 2001年,重庆长江钢厂破产清算组在决定负责处置重庆长江钢厂资产的中介机构的过程中,陈勇全在重庆市江州科技信息中心经理汤某事先答应给其中介费百分之五十“好处费”的前提下,利用清算组组长职务的便利,按照汤的要求,改变集体研究的决定,擅自提高中介费比例。2001年至2002年,陈勇全非法收取了汤给的3万元“好处费”。  

   2001年至2003年,重庆力欣公司在经营重庆玻璃纤维厂、重庆玻璃纤维有限公司、重庆弘基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改制和对重庆纺织器材厂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时,陈勇全为照顾朋友曾某(某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的审计、评估业务,利用职务便利,决定由曾某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评估。为此,陈勇全先后非法收取了曾某3万余元的“感谢费”。

 2002年6月,陈勇全在事先收到重钢四冶建职工陈某万元“好处费”的情况下,在处理重庆长江钢厂的地下钢渣的招投标过程中,因中标人不愿购买该钢渣,陈勇全利用清算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擅自决定由未中标的陈永康以22.5万元的价格的买下该钢渣。2003年,陈勇全又非法收取了陈某2万元的“感谢费”。

 重庆长江钢厂破产清算组有依法委托拍卖公司拍卖重庆长江钢厂后报大渡口区法院审核的职责。2003年重庆长江钢厂破产清算组委托重庆西南拍卖公司后报大渡口区法院审核,经大渡口区法院审核同意后,重庆长江钢厂破产清算组最后确定委托重庆西南拍卖公司从事拍卖重庆长江钢厂工作。2003年3月,重庆长江钢厂以5340万元拍卖给重钢集团公司。2003年4月,陈勇全非法收取了重庆西南拍卖公司经理舒某4万元的“感谢费”。

 2002年,重庆力欣公司为盘活国有资产,在经营重庆有机化工厂企业改制时,准备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陈勇全为照顾朋友唐某的评估业务,利用职务便利,决定由唐某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重庆有机化工厂的资产。2003年,评估结束后,陈勇全非法收取了唐某2万元的“感谢费”。后在筹备建设重庆有机化工厂工业小区时,陈勇全仍决定由唐某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工业小区的设计和可行性论证。并又非法收取了唐某9000元的“感谢费”。

 2003年初,原长江钢厂副厂长郭某为感谢陈勇全多年的工作支持和请求陈勇全为其安排工作,送给了陈勇全2万元现金。2003年下半年,郭某在陈勇全的安排下,当上了重庆力欣公司的某部负责人。

 大渡口区经委在管理其下属集体企业重庆西野电器制造厂改制时,有审批企业改制请示、改制实施方案的职责。2003年底陈勇全在事先收到重庆西野电器制造厂厂长贺某1万元“感谢费”的前提下,在审批该厂企业改制请示、改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利用经委主任职务的便利,安排经委有关部门加快办理该厂的改制审批手续。事后,陈勇全收取了贺某5000元“感谢费”。

 2003年重庆长江钢厂破产清算组在筹建重庆长江钢厂拆迁安置房时,陈勇全先后2次(每次1万元)非法收受重庆方圆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某为承接安置房建筑工程送的2万元“拜年钱”,并打算在重庆方圆建筑有限公司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利用清算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将该工程交由该公司完成。

 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陈勇全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15次非法收受他人给的感谢费、好处费共计22.95万元。用陈勇全的话来说,那是“帮朋友的忙”、“抹不开面子”、“别人来拜年送点压岁钱没什么关系的”。思想上的麻痹使陈勇全对一个个违法犯罪的危险信号熟视无睹。正如陈勇全在悔过书中忏悔的:“我借助党给予我的职位、权力,收取企业和往来单位给我的贿赂和礼金,究其根源是我长期以来不重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廉政方面规定的学习,把党规党纪置于口头上,置于文件上,置于形式上,未触及灵魂,未放在心上,一旦遭遇各种诱惑就难于抵御的必然体现。”这忏悔虽然深刻,却不免有些迟了。

 2004年7月9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陈勇全受贿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在侦查过程中,陈勇全认罪态度很好,主动向司法机关交待了在长江钢厂破产案中收受其他单位受贿款的犯罪事实,并向司法机关提供了其它案件的重要线索,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8月26日,大渡口区法院在量刑时给予了充分考虑,依法判处其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本网站通讯员:黄婷婷 何明中 张长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