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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条公路跌绊倒四名乡官
时间:2004-11-14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条仅7.83公里的乡村公路缘何迟迟未能竣工?工程的背后隐藏着乡领导集体腐败(五名乡领导中,仅纪委书记幸免)。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乡长遭查办,随着调查的深入,两名副乡长也涉嫌受贿,乡人大主席投案自首——

一条公路跌绊倒四名乡官

□ 郑义

      2004年10月,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连续三次开庭对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该县望霞乡领导集体腐败案进行公开审理:原望霞乡乡长曾凡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重大立功表现,减轻处罚);原望霞乡副乡长兼乡市政公司经理陈绍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原望霞乡副乡长兼工程指挥长欧荣华和乡人大主席龚泽宝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一个小乡缘何牵出四名贪官?笔者对此案作了全面调查。

乡长发包工程受贿—— 违规超前拨资金便民路成断头路

      望霞乡紧邻重庆市巫山县城,但长期以来,这里的群众仅靠水路进出,交通“瓶颈”制约着该乡的经济发展。2003年三峡移民迁建机遇垂青望霞乡(望霞是移民乡),国家投资近300万元,修建学校,完善市政设施,打通望霞至两坪的乡村公路(“两望”公路)。

      2003年7月,“两望”公路正式动工。在群众憧憬出境公路带来方便快捷时,原定3个月的工期,一直拖到年底仍未竣工。更让群众气愤的是,公路未完工,资金却超进度拨付施工企业,公路建设被迫停工。便民路成了断头路,民心工程成了伤心工程。今年3月初,当地群众将情况反映到县纪委,要求严查工程中的腐败行为。

     县纪委在调查中,发现负责“两望”公路建设的望霞乡乡长曾凡定(当时该乡没有书记)有重大受贿嫌疑,并移交县检察院查办。3月7日,县检察院对曾凡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成立“3.7”专案组。

     面对检察干警的询问,曾凡定百般抵赖,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专案组当即决定,一边突审曾凡定,一边从外围调查取证。24小时内,专案组掌握了曾凡定受贿的基本事实。面对盖有手印的证言,曾凡定耷拉着脑袋,供认了受贿经过。

     2002年8月22日,某市政公司项目部经理易某(另案处理)得知望霞乡有工程项目后,便打电话约曾凡定到巫山县城一家茶楼喝茶,因易某曾是曾凡定的邻居,曾应邀赴约。品茶谈笑中,易见机引人正题:听说望霞有工程项目,帮忙弄点工程做。曾若有所思地说,工程要招标定夺。临走时,易某将装有3万元现金的信封塞给曾凡定。手捧比自己两年工资还多的“外财”,曾凡定感到一阵惊恐,在不安和矛盾中度过两个月后,曾凡定安安稳稳地收下了烫手的第一笔。

      当年10月,曾凡定以其妹妹购房为由,又找易某借钱2万元,见鱼上钩,易满心欢喜地送钱上门,12月30日,望霞乡政府楼准备招投标工作,易某不失时机地送给曾凡定人民币2万元。拿了别人的手软。2003年1月,在望霞乡工程招标中,曾凡定力荐易某所在的公司并中标。

      望霞乡工程项目多,不少工程队跃跃欲试。但要揽到工程,疏通大权在握的曾凡定是关键。某县建筑队项目经理盛某(另案处理)想承揽“两望”公路,就在这时,曾凡定主动找上门来,他以其妹妹购房差款为由找盛某借款1.5万元,盛某哪敢怠慢,如数借出。工程到手后,盛某慷慨地撕毁借据,1.5万元借款变成感谢费揣入曾凡定腰包。为让工程款及时拨付,盛某又送给曾凡定2万元,于是,盛某的工程未到工期,资金却提前到账。

      工程发包让曾凡定尝到甜头。为延续这种往来,曾凡定等人违规将余下的工程续标给此前的“关系户”。对方也很义气,只要曾凡定要钱,随叫随到。2003年8月,曾凡定到重庆办私事,以差钱为由,让盛某派人送去5000元……

      检察机关查明,一年时间,曾凡定在工程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92000元。自知罪孽深重的曾凡定在看押期间,向值班民警检举涉案总价值97000元的上网通缉犯艾某的藏匿地点,公安机关迅即将艾某抓获。鉴于曾凡定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就在曾凡定大肆受贿的同时,他身边的人早已红了眼,卷入集体腐败的涡流中。

乡领导竟集体腐败—— 收受好处吃回扣上行下效敛钱财

      就在办案人员多方外围取证时,包工头盛某向检察机关供认一条重要线索,他曾给该乡副乡长兼市政公司经理陈绍才送过钱。办案干警马上意识到案情的复杂性,同时也觉察到陈绍才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在调查曾凡定时,陈绍才很配合专案组的工作,找寻相关证人,伪装成一副清白的样子。

      2004年3月9日,县检察院决定对陈绍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正像干警们预计的那样,陈绍才不肯交待自己的任何问题,还口口声声表白自己为工程建设做过突出贡献。难道是行贿人故意栽赃?专案组开始辗转万州、重庆等地调查取证。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陈绍才的受贿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身为市政公司经理的陈绍才自然是工程发包的重要成员,为编织这层关系网,包工头意识到光靠曾凡定,势必势力单薄,必须傍上另外的乡领导。盛某首先向陈绍才展开攻势。2003年8月,盛某在续标中得到两望公路,为感谢陈绍才在续标公路工程中积极建言,盛某将1万元现金送到陈绍才家中。陈绍才当时很犹豫,但想起乡长都敢收,自己不拿白不拿!于是,陈绍才心安理得的地收下这笔迟来的礼金。

      吃回扣是建筑行业的一贯做法,陈绍才也不例外。2002年下半年,包工头黄某所在的建筑公司作为业主推荐单位参加望霞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的招投标,为尽快拿下这项工程,黄某托请朋友以“回扣”引诱陈绍才。陈绍才自知其间的“奥妙”,极力举荐黄某所在的建筑公司并一举夺得百万余元的标的。黄某没有失言,按6%的提成送给陈绍才3万元回扣。

     在陈绍才的“关照”下,黄某所在的公司又续标公路工程。包工头自然不会让陈绍才白帮忙,2003年8月,公司项目部经理盛某将10000万元感谢费送到陈绍才家中。有了第一次,陈绍才没有装模作样地推辞,和颜悦色地收下这笔“重礼”。检察机关查明,陈绍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7万余元。如山的证据让陈绍才败下阵来,并退出赃款4万元。

      随着案情调查的深入,望霞乡副乡长兼“两望”公路指挥部指挥长欧荣华也被包工头拉下水来。他曾两次收受包工头现金共1万元,现已退出全部赃款。

    2004年 3月9日,在法律的震慑下,望霞乡人大主席龚泽宝到县检察院投案自首。2003年5月,“两望”公路发包之前,包工头盛某找到龚泽宝帮忙承建一段公路,龚表示同意帮忙。在研究公路投标时,龚放弃原来要推荐的施工单位,同意乡主要领导将公路续标给盛某所在公司的决定。2003年8月初,龚泽宝得到包工头奉送的5000元好处费。2003年国庆期间,包工头盛某又送给龚泽宝人民币5000元,龚一一笑纳。

     乡领导受贿,工作人员也上行下效,借机敛财。望霞乡市政公司出纳谭昌杰原以为天上能掉馅饼,但他的发财梦却只是“昙花一现”。 2003年11月7日,因望霞乡市政公司财务帐不符合财会要求,公司经理陈绍才、会计梁昌柱、出纳谭昌杰三人对该公司2002年5月至2003年11月的财务账重新做账。做账结束,会计梁某告诉谭昌杰,截止2003年11月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余额为46406.97元,谭昌杰将此余额记在笔记本上。谭昌杰回家后,将未报账的单据、借款单据、银行存款余额和库存现金,进行核对计算,发现自己手中的现金比会计梁某告诉的数额多出47000余元。

     谭昌杰一阵窃喜,梦想着天上能掉馅饼。在日后与会计结账时,谭未提及多款一事,并陆续将多出的余款用完。为了让出纳现金与会计账库存现金相符,2004年2月20日,谭昌杰在收取一职工返还借款60000元时,只将其中的54297.97元存入了银行。

    今年2月25日,重庆市审计局审计人员对该公司资金进行审计,发现该公司多记支出现金47344.50元。谭昌杰起初失口否认手中多钱。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谭昌杰只好承认已将47344.50元用于家庭开支。今年7月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串案引发的深思—— 断送前程悔已迟权力监督当务急

     望霞乡是当地贫困乡,因为移民迁建机遇,该乡得到国家扶持。理当是乡领导班子为民谋利的大好机遇。但他们却在权钱交易中,中饱私囊,最终断送前程。

     忏悔是贪官们的普遍心理。案情大白后,曾凡定等人在撕心悔恨当初没有守住最后防线,在金钱诱惑下不能自拔。在笔者的追问中,他们坦言:吃回扣是工程建筑行业公开的秘密,成为一种规矩,曾凡定等人也效仿外地的做法,将工程回扣定为6%到8%之间。

     四名乡官竟然无视党纪国法,在荒唐的“规矩”中越走越远。沉痛的教训在给国家工作人员警醒的同时,人们也在关注:如何遏制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

     一是树立正确权力观。一些基层干部抱着“升官无望”的想法,琢磨如何在退位前捞一把。这种心理导致一些干部顶风作案,这就需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二是加强权力监管。本案中,五名乡领导竟有四名乡官集体腐败,只有乡纪委书记幸免。令人不解的是,本应行使监督职责的纪委书记,却没有有效的制止乡领导滥用权力。倘若他们在违规招投标和工程续标中被及时制止,严格按合法程序办事,或许不会造成群众利益的损失,更不会有回扣现象发生,也将挽救一批干部。因此,相关部门要多管齐下,切实监管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

       三是开展法制和警示教育。涉及此案的一位同志在忏悔中说,平时只知道整天工作,忽视了法治学习。这说明,他们大多当初是抱有侥幸心理,只要行贿人不供述,就不会暴露。因此,相关部门要多开展法制警示教育,彻底消除少数干部侥幸的心态,让他们从思想上绷紧廉政这根弦。同时,也向工程承包方敲响警钟:向别人行贿也是犯罪行为,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3.7”腐败案虽然受到查处,但带给人们的思索却是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