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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脱逃二十年 最终落法网
时间:2004-11-23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4年8月30日,重庆市永川监狱脱逃二十年零八个月的服刑人员饶长发,被四川省合江县石龙派出所干警抓获归案;并及时通知重庆市永川监狱将其押回待审。当冰冷的手铐锁住饶犯的双手时,他面无表情,无可奈何地低下了头,哀叹道:“我害怕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二十年的‘自由’生活结束了。”

    “罪恶,在肮脏的灵魂中萌生;犯罪,在卑劣的手段上获取。”

      饶长发自幼家境贫寒,父母均系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实农民,他从未进过学校门,从小就随父母参加劳动。“文革”时期,饶犯已是二十岁的小伙子,高大壮实的个头,着实令姑娘们神往。然而,他却不务正业,长期与他人进行盗窃活动,并参加反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交群众监督执行,这样,结婚成家与他无缘了。在服刑期间,他本应改恶从善,迷途知返,但他却执迷不悟,又伙同杜XX、程XX等人继续作恶,长期结伙盗窃,并串连他人参加反动组织。

     1977年5月23日,江津县法院以反革命罪、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于1977年8月15日投入四川省永川劳改总队(现为重庆市永川监狱)四大队改造。1981年江津县法院以量刑过重,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 “当扭曲、邪恶、畸形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恶性发展时,一遇时机,狡黠的罪恶手段便随之而出。”饶犯投入改造后,先后在永川劳改总队四大队四中队、二中队、八中队、一中队改造,在改造期间表现较好,还担任了四大队一中队农菜组组长,并获记功奖励。在这个时节,他本应坚信党的改造政策,走立功减刑之路,但他思想反复,怀疑党的改造政策,并伺机脱逃。1983年12月的一天,饶犯出工时,同案犯陈XX妻子来队探视,碰到他,并告诉他其父已死,其母被烧伤。于是他便下定决心脱逃,并四处寻找机会。1983年12月3日15时许,饶犯在四大队一中队农菜组烧灰时,乘雾大,无人注意之机脱逃。

     “如果一个人跑错了路,那么愈是活动,愈是跑得快,就会愈加迷失得厉害。”饶犯逃出监狱后,犹如惊弓之鸟,便抄小道,穿密林,趁天黑摸到荣昌县内长河碥火车站,在火车站背后一个山坡上躲了一天一夜。第三天晚上,便窜到永川县水碾场,去曾经教他打渔的师父宪XX家躲了一天一夜。宪告诉他其母已送到养老院去了,回去也见不着。这样,他就决定远走高飞,去贵州躲藏。于是,宪XX就送了10元钱,10多斤红薯,一床棉被与他,饶犯就抄小道,走偏路逃窜,白天就在老乡处讨点饭菜吃,晚上就住墙角、树林。这样,一路“风餐露宿”流窜到了贵州省的长迁、瓦店、习水县东皇等地躲藏。

    逃到贵州后,为了维持生活,由于没有文化,又是逃犯,害怕作案被抓住。这样,饶犯选择了习水县东皇附近一个私人开的小煤窑去挖煤。因为没有身份证,当地派出所查户口较严,他在这里躲了两年后,就离开了;又窜到贵州省遵义沙土附近一个私人开的煤窑挖煤,来维护生活。但仍因当地派出所经常查户口,没有身份证的他,为了安全起见,在贵州省躲了四年后,不得不挪动躲藏地点,又窜到四川省合江县石龙乡太平村、天堂坝乡,给当地老乡干农活,老乡就管他的吃住,有时也给一点少量的工钱,他偶尔也到山上采些草药去卖点钱。这样,在合江县石龙乡、天堂坝乡躲藏了十多年。在脱逃的二十年间,饶犯只得将自己的犯罪恶习收俭,既害怕作案后被抓获,又害怕生活不捡点,老乡不收留。因此,为了达到长期隐藏的目的,他便隐姓埋名,先后化名李雪兵、叶兴才、饶风顺、陈相明,并取绰号为陈大汉。同时,只得假装老实,不敢为非作歹。

 “罪恶在实施前无人知晓;罪行在败露后尽人皆知”。

    2004年8月30日,一位不愿透露真实姓名的知情人,在合江县石龙乡太平村发现饶犯躲藏在村民文XX家,便立即向石龙乡派出所举报,派出所接到举报后,及时派员前往太平村文XX家将饶犯抓获。正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4年9月1日,重庆市永川监狱及时派出干警将其押回永川监狱关押待审。 2004年11月12日,永川市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判处饶长发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加上前罪未执行完的刑期一年三个月十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

     “法律是严肃的,又是无情的”。饶长发脱逃犯罪,受到法律的严惩,是他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然而,更重要的是,服刑人员应当从饶长发的犯罪教训中受到警示: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本站通讯员:蒋世强 汪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