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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法官手记:人生岔路口的警示牌 ----直面死囚陈海兵
时间:2005-01-28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咣当”一声,看守所厚重的大铁门被打开。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以绑架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被告人王伍征、陈海兵、郑亚波和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赵陆军。

   这是一伙亡命绑匪。核心人物陈海兵,现年36岁,在家排行老三,父母均为北京房山区燕化公司退休老工人,有一个哥哥还是一名公安干警。陈海兵生活在一个和睦的大家庭里。因头脑灵活,好动贪玩,从小便受到双亲及家人的百般溺爱,成长中他却逐渐养成一种唯我独尊、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不爱学习的坏毛病。由于整天在外疯玩,结交不少不三不四的朋友。老实巴交的双亲怕他学坏,便主动提前退休,好让这个极不省心、初中未毕业的陈海兵顶替到自已的厂子里当工人。在双亲的努力下,陈海兵终于成为北京房山区燕化公司炼油厂二热力车间的工人。上班后,他安分了许多,还结婚成了家。正当父母为他的转变而舒心的时候,他却利用工作之便利,伙同他人在本车间大肆盗窃。不锈钢闸阀、不锈钢管、电机等新配件纷纷被盗出以极低价格卖掉,所得小钱很快变成酒肉被挥霍掉,车间却遭受重大损失。作案顺了手的陈海兵,其间还单独盗窃自行车一辆,销赃款同样被换了吃喝。终于案发了。此案经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于1994年以盗窃罪判处陈海兵有期徒刑四年。收到判决书后,生性狭隘的陈海兵从判决书中看到几个同案犯量刑均较轻,心中顿时失去平衡。从小便吃不下半点亏的他认为法院不公,要求上诉。经过北京市一中院的二审,此案最终以改判陈海兵有期徒刑二年终结。但陈海兵却无依据并十分肯定地认为二审改判减刑的结果是自已父母花钱买来的。他愤恨的心十分不平。

   在他眼里:法院是腐败的,社会是黑暗的,世界是无公平、无正义可言的。经历和承受了案件的一审、二审以及监狱劳改生涯后,他的心更是灰暗到极点。尤其是出狱后,他面对的又是:老婆离婚,工作丢失,伤透心、日益衰老的双亲对自已的失望和叹息。心态扭曲的陈海兵干脆就不回家了,他决心要独自一个人在社会上闯一番。陈海兵以敢打敢拼、讲义气、头脑灵活出名。不久他成为北京九渡桥矿泉水站的一个小小负责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北京不务正业被保安公司先后开除的保安队员赵陆军、王伍征投奔了陈海兵。八个月后,陈海兵便席卷了这个矿泉水分站的全部营业款,带着赵陆军、王伍征潜逃了。

      “我愤恨老总向我要的水价总高于他兄弟的水站,我看不惯老总嫖娼,却让我望风、结帐、当狗,没杀了那狗日的就够便宜他了。”陈海兵如是说。随后的日子里,他们几个贩假币,当打手,代收呆帐,什么事都敢干,一双双仇视社会的眼睛让他们的内心一刻也不能安宁。他们策划着做大事,发大财。一次,在房山收呆帐时,对方人多,陈海兵吃了大亏。他想到了买枪。在商量时,王伍征说老家项城能买到枪,于是他们一行来到河南周口项城。陈海兵怎么也没想到,一到项城王伍征便骗走陈海兵的全部买枪款跑了。陈海兵恨到极至,他四处放言,早晚要拾掇判徒王伍征。用骗陈海兵的钱,王伍征在周口潇洒了一阵子。很快钱就用光了。与此同时,他也闻及陈海兵要收拾他的恶言。情急之下,他想到表叔家现存的五万元钱。何不去绑架其子霍松奎?当王伍征在电话中将自已的意图告知陈海兵身边的老乡赵陆军时,赵便积极在陈海兵面前为王伍征开脱。过了一段日子,王伍征偷偷赴京,突然就痛哭流涕跪到了陈海兵面前。陈海兵说了句:你竟敢----后,便改变了主意。因为他也正缺钱。听了王伍征绑架、杀人,索钱的计划和信誓旦旦的悔过后,便放过了王伍征。根据陈海兵的安排,为把情况摸透王伍征先回了项城。随后陈海兵还把常在一起赌钱的东北人郑亚波拉进来。刚认识陈海兵一个月的郑亚波,非常祟拜陈海兵在京门路广、胆量大,所以一拍即合。不久,几个人便在项城三园招待所与王伍征会了合,他们商定了绑架方案和具体分工,还准备好绳索、手机卡等作案工具。

      2002年4月23日下午16时许,王伍征窜至项城工业路小学。他用霍松奎之父酒后骑摩托车被撞伤住院的假话将霍松奎骗出后,伙同赵陆军迅速将其带至城郊乡陈营村的麦地里。在无人处,王伍征开始露出狰狞面孔。他一把将霍松奎按倒,猛扼其脖子。霍松奎这才睁大惊恐万状的眼睛直视着表哥王伍征。王伍征心一颤手不由自主地松了些。霍松奎流着泪说:表哥,别杀我!此时,恰好传来汽车由远而近的声音,王伍征一狠心死死地扼住了霍松奎的脖子。当晚,王伍征、赵陆军二人将霍松奎的尸体抛入陈营村南麦地一机井内,并将霍松奎的书包抛入另一机井内。

    杀人后,他们按计划多次打电话向霍松奎家人索要人民币五万元。4月24日晚21时许,他们在陈营村东水新路的一条东西小土路上真的收到霍松奎家人交来的现金五万元。钱一到手他们便迅速逃至北京市房山区隐匿。几天后,案破了。当被告人被抓获时,被索要走的五万元现金已经被他们几个挥霍掉22000元。 在上诉二审的日子里,作为主审法官,阅卷时,我第一次读到一份不讲自己的刑罚,只强调不能和自己一块被执行的同案犯被判死缓“极不公平”的上诉状。阅读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死囚诉状,我急切地想早点提审主犯陈海兵。

      2004年4月13日我和书记员来到了项城市看守所。提审时,狱警告诉我们:主犯陈海兵曾提出死后捐出全身的器官来,请受益者能给父母一笔现款的想法。一个死囚有这样的念头是否证明他已经对自已的罪行有所忏悔呢?

   我们依次提审了王伍征、郑亚波、赵陆军等人,陈海兵被放在最后一个。当陈海兵平静地坐到我的面前时,从他苍白清瘦的外表看不出想象中的凶恶剽悍。他不时地拾掇脚上沉重的铁链,我也无法猜想他真实的内心世界是个什么样子。我开始对陈海兵发问。 陈海兵一口标准普通话,语速缓和,思路清淅。问:你以前的供述都对吗?答:都对。

    问:如果说有错的地方,可以更改,但必须实事求是,法院靠证据定案,不会仅靠你的口供,但你的口供却能反映出你的认罪态度……。答:我都知道。

   问:法院一审判你死刑,你是怎么看的? 答:我知道我犯下的是什么罪。对于死去的小孩来说,这是我该有的惩罚。

    问:你为什么想到要捐献器官呢? 答:这其实也是一种了断。说实在的,父母双亲对我操心太多,我受不了他们对我的失望。他们培养哥哥上了高中,当了警察,却让我初中就下学当工人,还总拿我俩在一起比。让我“ 接班”就象是他们的天大恩赐,那点工资,真是对人的折磨。我天天在想这个事,如果在死前我能了却这桩心愿,那么至少我会带点安慰离开这个世界。

      问:为什么又上诉呢?答:我要求枪毙赵陆军。这个案子就是这小子撺掇的。仅仅五万元我就栽了,不值啊。亏死了,都是这小子……。问:亏在那?答:还有好多事未了,我本来还可干更大的……。问:你还准备做大案?答:(没有正面回答,他面部表情显示出对问话的不置可否)问:还有什么要说的?答:一定要毙了赵陆军。

   问:赵陆军在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的你,有重大立功表现,一审法院认定立功并从轻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你的这个要求大概不能满足。

     答:可他在本案中作用大,没有他就不会有这个案,都是他撺掇的,他罪不容赦。我要求你们二审法院依法从严处置他,最好判极刑。问:先说说你自已的事 !答:没有什么说的,我都认。只是判我死刑我有点“遗憾”!

   问:你对自已所犯罪行就没有后悔吗?答:没有。我只有“遗憾”。“遗憾”五万元送命;“遗憾”赵陆军因出卖我而留命。 ……。问:(政策教育)人生的道路会遇上许多岔路口,有的通往天堂,有的通向地狱。

   一个人面对多种选择,既有可能成为天使,也有可能成为魔鬼,我想,十恶不赦的囚犯极少。不可否认,我们生活的世界还不完美,任何人也不可能在生活中事事如意。但在文明社会里,人们可以学会对自己的感情、行为有所控制、有所选择。我们可以选择抛弃那些片面、偏狭、过激的倾向,学会换一个角度和观点去思考。如若有机会,你不想向善改过吗……?答:哼、哼(面露浅笑,不再作答)。

   核对口供时,陈海兵一边在笔录纸上摁下鲜红手印一边说及童年的“欢乐时光”:我5岁会吸烟、6岁会喝酒、7岁会打牌、8岁会赌钱、10岁开始经常坐馆子、12岁开始进舞厅、13岁就能帮朋友打群架出气、14岁时没人敢再惹我们、15岁就会追姑娘啦。他最后说:人呀,要是长不大多好!面对陈海兵的叙述,我感到异常的震惊和悲怜。

   陈海兵从善到恶,从人到鬼走上今天的绝路不正是他所叙述的童年欢乐日积月累的必然结果吗!?这才是真正的罪恶之苗、悲剧之根呀!记得我曾在《少年儿童研究》里读到一篇极有震撼力的《悲剧从少年开始——115名死刑犯犯罪原因追溯调查》调研报告。该报告写道:调查表明,“115” 名死刑犯违法犯罪均起于少年时期。“115” 名死刑犯中的30.5%曾是少年犯。61.5%少年时犯有前科,基本都有劣迹,从小就有不良表现。这种潜在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文化低、缺知识、不知礼、不懂法;贪吃好玩、奢侈为荣、怕苦怕累、不学无术;讲“哥们儿义气”、自作聪明,我行我素、显赫逞能、亡命称霸;伦理错位、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荣辱不清。在陈海兵身上,可悲的是这种种不良劣迹却成了他难以忘怀的“童年欢乐”!?

   提审完陈海兵的回程中,我们一路无语且身心沉重、倍感疲惫。陈海兵始终未对所犯罪行忏悔,始终也未能摆脱内心里无限的“遗憾”。我想,一个罪孽深重行将赴死的囚犯会更深刻地领悟死之含义——尤其是在苟延残喘的时日。因为在他的心灵世界,也许比任何一个活着的、无须忧患生命的人,更深刻地渴望生存——哪怕以最卑贱的形式。但曾那么丑恶地诠释生命、戏赌人生的陈海兵,面对将永远的离去,他的内心竟没有人性中那一抹对生的眷恋,他竟无忏悔。而让他耿耿于怀走不脱的竟只有 “遗憾”。“遗憾”----因做小案被抓;因朋友出卖自己而偷生;因没做出惊天大案成名……。

     他深深“遗憾”着,只盼早日执行判决。他看社会、看家庭、看亲友的目光是那样极端。心灵严重扭曲让尚存一息、行尸走肉般的陈海兵在既狂傲又自卑中苦不堪言! 一段日子里,我的眼前常常梦幻般出现陈海兵那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谁能拯救因失去理性而绝望的陈海兵?他是否真的属于意大利法学家龙勃罗梭提出的“生来犯罪人”?于是我想,作为匡救罪犯心灵的司法机关,我们法官除了依法执行国家法律外,我们是否有社会责任多角度对这些特殊人群投注探询而温煦的目光呢?或许他们身上有太多的污秽与龌龊令善良的人们避而远之,但也许他们在生命进入倒计时里对生命陡然而生一种独特感悟,只因无从诉说,便在那一日日的枯坐中永远化作了一个谜……。

   那里面,或许有一段关于有利于审视、有利于反思、有利于借鉴、有利于挖掘、有利于预防犯罪的最精彩独白,来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思考对策、思考怎么样充分发挥出法律、道德的调控作用,来改善生存环境,让生活更加理智、和谐,让人的竞争更加公平,让社会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让“生来犯罪人”越来越少……。

   当读者看到本文时,陈海兵等人绑架案已被河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护了原判,并且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被告人陈海兵、王伍征均被执行了死刑。此案虽然距我们逐渐远去,但它留给我的令我深长思之的东西,至今让我难以漠视。

   我们知道,刑法的本质,不仅是让负有令人发指血债的罪犯在肉体上被消灭,而是要求引导罪犯能在内心深处忏悔,严酷的刑罚并不一定能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甚至可能带来更为激烈的重新犯罪。当犯罪人陈海兵像牲口一样跪倒在枪口之下时,我的内心却在强烈地激荡着,脑海的每一次复杂波动都会促使我陷入长长的思考:关于刑罚的严酷性、必定性、关于刑罚的轻缓化、人性化、关于对生命的敬畏和对人权的尊重、关于天使与魔鬼、关于天堂与地狱、关于选择与岔路口、关于童年、关于习惯、关于环境、关于心态、关于人格、关于人的社会化进程、关于看问题的角度、关于教育、关于就业、关于生死、关于爱恨、关于人性善恶、关于那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之轻…… 。 (作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吴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