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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脱逃是绝路 越跑刑越长
时间:2005-03-10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现在才真正认识到,脱逃的确干不得,越跑刑越长啊!”2004年12月20日,重庆市永川新胜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重庆市永川监狱四监区七分监区提讯脱逃10年被抓获归案的罪犯张明清时,他深深地忏悔道。

    是的,原只剩下2年的刑期被他这一跑,多的都跑出来了。如果这忏悔在10年前,他而今早就是自由人了……

                           “痛莫大于不闻过,辱莫大于不知耻。”

     张明清,出生于1971年4月,小学文化,家住重庆市荣昌县盘龙乡砖房村三组,1990年8月,年仅19岁的张明清,因犯流氓罪被荣昌县法院判刑七年,同年投入重庆市永川监狱四监区九分监区(原四川省永川劳动改造管教四大队四中队)改造。此时的张明清尚年轻,本应改过自新,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然而,在改造期间他伪装积极,着实表现了几年,在逐渐由班组集体劳动改为单独劳动后,就开始策划脱逃计划。分监区管教干部见他认罪服改,安排他在制药房熬药,行动比一般服刑人员自由许多。对这优越的改造条件,他应该珍惜并踏实改造,立功赎罪。但是,由于他“心怀鬼胎”,从投改的那天起,就产生了逃出高墙的邪念,并逐步向沉沦的深渊迈进。

                    “人生途中,可怕的不是沉沦一时而是执迷不悟。”

     1994年7月23日8时许,他利用单独在监区药房熬石硫合剂的工作时间,瞅准了当时无人的机会铤而走险,将蓄意脱逃的邪念付诸实施。他从监区熬药房脱逃后,抄小道下山,迅速坐汽车潜至荣昌县盘龙镇街上。当时,已近中午12点了,他便在一个姓杜的朋友处吃了午饭,杜某又给了他300多元钱,并介绍他去荣昌县仁义镇找另一个姓陈的朋友。因为害怕被追捕干警抓获,他不敢到亲友处躲藏。

   在荣昌境内藏匿一个多星期后,如惊弓之鸟的张明清更是惊恐至极。于是,又快速潜至四川省乐山市一个朋友处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又坐车潜至成都。次日,他立即乘上了去广州的火车。南逃广州后,由于负案在逃时时害怕被抓获,便一直隐姓埋名,化名为郑泽华,东躲西藏。

   在广州,他靠打工为生,不敢有任何造次。此间,他要打工糊口,又要防备监狱干警的抓捕,因此经常更换打工地点。在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中,他仍然没有回头是岸的悔改之意。光阴似箭。转眼10年过去了。

      2004年11月,张明清自认为已经脱逃出来10多年监狱干警没有抓到他,也许已经把他忘记了。于是,悄悄从广州潜回家。然而,他哪里知道,自从他脱逃那天起,张明清的名字就列入了监狱追捕的逃犯名册之中。他更不知道,有关方面一直都在设法追捕他。

     2004年11月3日12时许,张明清在重庆市荣昌县盘龙镇天羊坪一饭馆内和朋友聚会时,重庆市永川监狱追捕干警从天而降,以速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抓获归案。当冰冷的手铐锁住他的双手时,他仍怀侥幸地争辩说:“我不是张明清,你们抓错人了。”然而,追捕干警那不言而威的神情,震得张明清无话可说。最终他颤颤惊惊地被押上了他害怕的警车。

                                       “作茧自缚,饮鸠自绝。”

     2005年1月20日,永川市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加处张明清有期徒刑五年,加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二年零七个月又二十八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张明清服法了,然而,作为服刑人员更应从张明清的教训中警醒,切记“法律的严肃性是没有丝毫含糊的,罪者犯下的罪行,终将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通讯员蒋世强 万川  汪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