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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检察官智破校园强奸案
时间:2005-03-31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潼南县某小学女生刘徐被班主任强奸后,由于担心父母责罚和对法律的无知,含冤隐忍不报案,一度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气焰更为嚣张。幸亏重庆市潼南县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李武执着求真,于细微之处狠下功夫,历经曲折,详查细勘,睿智地破解了被告人袁治金强奸案中的迷团,成功地将企图以翻供变证脱罪的被告人袁治金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班主任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案发三个月后,被害人刘徐面对调查询问仍泣不成声,难以作答。她极不情愿去触动埋藏在心灵深处的伤痛。在办案人员的反复劝慰、细心解释之后,刘徐停止了抽泣,擦干了眼泪,痛苦地打开了回忆的闸门……

    刘徐系重庆市潼南县一名农家少女。案发时,她刚满14周岁。刘徐家祖祖辈辈都是地地道的庄稼人,家人把跃出“农”门,落户城镇的期望全寄托在她的身上。因此,从小她就生活在父母的严厉管教之中,稍微调皮一点,暴躁的父亲便拳脚相加,大打出手。读书,早日有出息,成了刘徐强烈的愿望。长此以往,刘徐养成孤僻、内向、胆小、怯弱的个性。也正是她具有这种独特的个性,被袁治金查觉后,锁定为性侵犯的目标,将人生的悲剧在她身上反复地演绎。

  案发的那天上午,刘徐在上完第二节课后,突然感觉到头昏眼花,天旋地转。在同寝室的女生李某、周某两人的搀扶之下,贫血的刘徐躺倒在床上。李某、周某在喂了刘徐的糖水之后,又匆匆忙忙地赶去上课。很巧的是,她们在楼道上撞见了赶去刘徐寝室的班主任袁治金,袁追问她俩“刘徐为啥不来上课?”她俩急忙解释:“她病了,正躺在床上”。袁扑闪着狡黠的眼神说道:“既然病了,为啥不托你们向我请假?我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刘徐你为啥不去上课?我让校长通知你父亲,把你领回家去管教”。袁治金赶到寝室,不怀好意地吓唬刘徐。刘徐从惊吓中醒来,发现袁治金果真凶神恶煞般地伫留在自己床头,耳边响起了他炸雷般的吼叫声,她欲撑起身子下床,又因浑身无力而瘫倒在床上,便上气不接下气地向袁哀求:袁老师,我要读书,让我离开学校,我再也没有勇气活下去!我爸爸的脾气你是知道的,求你不要把我缺课的事告诉他!

    “求我,你用什么来报答我?”袁治金嘿嘿地干笑着,火辣辣的淫邪的目光死盯在刘徐泪水涟涟的脸上。刹那间,他欲火冲顶,全身热血沸腾,失控的双手在刘徐的脸上、胸脯上乱摸、乱揉,进而向刘徐提出性要求,被刘徐拒绝后,袁治金跨上床,不顾刘徐的挣扎与哀求,残暴地对其实施了奸淫。

  袁治金作案后,一边整理凌乱的衣冠,一边恶狠狠地警告刘徐:今天的事,我俩是自愿的,不许出去乱说,否则我让校长开除你!你爸爸会好好地整治你的”。袁言毕,背着双手,哼着小曲,得意忘形地出了刘徐的寝室。

  李某、周某下课后回到寝室,但见刘徐捂头而睡,被盖裹着的身体在颤动,抽泣声从被窝里传出。她俩禁不住好奇地追问刘徐:“袁老师来后,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刘徐黯然不答。刘徐通过反复掂量,决定把自己遭受的屈辱强咽在肚里,永远不对任何人张口,否则传出去,自己会生活在同学和亲友岐视的目光里,暴躁的父亲更不会轻饶自己。从此,她自我封闭自己,不愿再与同学们交谈,一有空余时间就躺在床上,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哭泣,夜里她时常是恶梦频惊,时而起身独坐,时而长叹短吁!

   刘徐的异常举动引了李某的暗中关注,由此也使她后来无意之中窥探到了袁治金对刘徐的又一次犯罪。

  在刘徐被强奸之后,袁治金见刘徐并没有举报他的行动,自以为对她的恐吓起到了长久制约的作用,于是又在一个夜自习的时间里,再次窜入刘徐的寝室强奸了她。当袁治金作案后溜出现场时,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飞奔而去的黑影,疾速地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案发三个月后,一位知情的老师打电话举报了袁治金的罪行。袁治金当即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

                      检察官深入实地补证据

  消息灵通的某报记者,不知从何种渠道了解到了该案的一些情况,把报道所需的“案情”编写在了媒体上,把袁治金强奸学生一人的事实扩大怀疑到多名学生被奸的臆断之上,此报道一出,在当地引起了震动,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责成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平息校园风波。办案的刑警在匆忙侦查后,就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逮捕袁治金的申请。正是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之下,重庆市潼南县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李武领命办理这起轰动校园的强奸奇案。

  当李武仔细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将各个证据证明的事实串连缕析之后,他眉头紧锁,疑窦顿生。公安机关以强奸罪提请逮捕袁治金,为何在袁治金的口供和刘徐的陈述中,未曾提及是否发生过暴力,胁迫之类的情形,刘徐是在什么主观状态与客观情形下被奸?提捕材料中为何没有详细反映?是办案人员的疏漏或误解或是案情本身就是如此?细节定成败,不容忽视!

  冷静的分析与思索之后,李武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起尚未查清的有罪案件,从已有的证据分析,它离成功起诉还有相当艰苦的一段历程,还有许多艰苦工作要作。如果按照常规,把这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李武担心办案的刑警会因举措不当查而不清,然后用以时间换空间的方式去消磨舆论和社会压力,最终以撤案方式了结。那么,疑犯袁治金就会趁我们执法者的懈怠而滑脱,受害者的冤屈就会石沉海底,成为不解之谜。如果自己把这件烫手的、已被舆论封杀退路的疑案接过手来主办,万一取证失败,罪犯也会从自己手中脱逃,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就会因此受损。理智的分析,使李武感到自己肩上责任的沉重。

  职业的使命感使李武大胆地向院领导请战,建议对此案实行捕诉合一,以捕诉引导侦查破解疑难,完善取证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查清全案、尽快作出公正处理,平息校园恐慌,稳定教学秩序。建议被院领导采纳后,李武携带着案卷材料和补查提纲去到了县公安局,找到办案的刑警交换意见。

  办案的刑警坚持认为,袁治金与刘徐之间存在师生从属关系,袁利用这种关系与刘徐发生性行为,即构成强奸罪,刘徐被奸中的主观意愿如何可以忽略不计。问题原来出在刑警对法律的误解上,李武当即与刑警一道重温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司法解释,使刑警逐渐认识到,利用从属关系发生性行为,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强奸犯罪,还必须从个案的实际出发,详细地考证在其性行为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暴力、胁迫,以及被奸者是否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之下等情形。与刑警统一认识之后,李武当即提出到现场去查看,到知情人中去走访,得到刑警的赞同与配合。

  到现场,李武发现案发现场——某小学女生宿舍远离该校教学大楼与各个年级的教室。在它的正面只有一个通道上楼,它的背面是陡峭的悬崖,没有退路,在它的正面与两侧百多米之内没有人居住,不具备可以呼唤的求援条件。李武分析认为,刘徐处在这样的条件下被奸,应视为司法解释中的“孤立无援”,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她突遭强暴,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忍辱屈从是情理之中的事,环境不能直接引发、产生犯罪,但特定的环境可以刺激犯罪或助长犯罪者的气焰,制约和阻却被侵害对象反抗能力、反抗作用的及时、有效形成。因此,李武建议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补充勘查,制作现场图,详细地描绘它在校园中的地理位置与四周的环境条件。紧接着,李武又与刑警一道先后找到刘徐和她的同学李某、周某,调查了解案发前后的相关情况,从而,获取了新的证据。

  刘徐两次被强奸后,她怀疑自己失眠、呕吐的症状,可能是怀了孕,担心总有一天会被人们查破真相,再也无颜留在学校读书,传扬出去,自己也难逃父母责罚。无奈之下,她将两次受辱的事告诉了李某、周某,并哀求她俩陪她去医院作了妇科检查。粗心的医生用试纸测试她的尿液后,告诉她们刘徐可能是早早孕,急得她们不知如何是好。其后,三位女生为此争论不休,但她们都认为袁治金的行为属于道德范围的事,他应该对刘徐怀孕之事承担点责任。对法律的无知导致了他们对此事的茫然无措。其后李某不顾刘徐的阻拦,暗中向校长写信反映了袁治金的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当她后来得知袁与校长是亲戚之后,又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为了防止袁借校长之手报复她,李某又只好无奈地向袁治金写了一封致歉信。校长收信后觉得兹事体大,事关被害者的名声弄不好会影响学校形象,因此草草调查之后,仍未向司法机关报案,校长对法律的无知和漠视,实在令人为校园的安全与防范担忧!为了应付校方可能进行的调查,刘徐与李某、周某等人商量,对外谎称刘徐曾与同村的男生鲁东生(虚构的人与姓名)恋爱、同居、怀孕。

  李武和刑警调查结束欲离校时,李某悄悄找到他们,欲言又止,似乎还有重大隐情。李武觉察到这一细节后,婉言谢绝了老师的陪同,再次去至刘徐的寝室,找到了李某:“这位同学,请你把藏在心底的事告诉我们吧!”

   “我发现了袁治金第二次强奸刘徐的情形,刚才老师在场,我不便告诉你们,请你们为我保密、体谅我的难处。”接着,李某陈述了那晚她从厕所出来返回寝室,刚走到门口,就听见袁在威胁刘徐,刘徐在哭求和呻吟,以及窥见刘徐被奸淫等情况。

   原来李某就是出现在现场那个黑影人。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案侦工作出现了转机。

                       突遇翻供   运筹帷幄破谜局

  在案侦工作刚出现转机的时候,被告人袁治金突然在刑事拘留届满前一天翻了供,声称他以前是在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下作了虚假供认,他与被害人刘徐之间是清白的。如果自己真的强奸了刘徐,为何她在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未报案?显然是举报人挟私报复,恶意栽赃,并辩解在他被控告实施强奸犯罪的两次时间段里,他都在讲台上授课。

  面对被告人的翻供,李武镇定自若,凭着职业的敏锐,他相信自己以前建立在众多合法证据上的判断没有错。他细致地听取袁治金振振有词地陈述翻供的理由和动因之后,当即赶去案发小学,详尽地查阅了该校在两次案发时间段内的教学日程安排,查明袁志金具备作案时间,并再次询问刘徐的同学李某、周某,她俩证明在第一次案发当时,她们曾在女生宿舍的楼道里撞见袁治金正匆匆忙忙赶向刘徐的寝室,袁对刘徐第二次强奸时李某更是她亲眼目睹,并表示愿意当庭指证。接着,李武又赶去刑警大队,对讯问袁治金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等相关情况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并调阅了相关的视听资料,查明袁治金在入监前是在正常情况下所作的供认,办案人员没有对他进行刑讯逼供。为此,李武又与办案的刑警一道,分析促使袁治金翻供的真正动因和契机,一致认为这只能从他的亲友和同他同监的在押人犯以及狱警中去查找线索,只要不放过值得关注与怀疑的蛛丝马迹,一定会破解谜局,找到可靠的答案。

  于是,李武与刑警分别在看守所狱警和在押人犯中摸底调查。他们提讯了与被告人袁治金同舍房的人犯周某和王某,讯问之初,周某、王某似乎担心说破真相,袁治金以后会对其报复,所以迟迟不肯开口。后经教育,并向其明确表示在对他俩讯问之后,不再将他们与袁治金关押在一起,并为其保密,他俩才打消了顾虑,检举了袁治金的亲属向其传递翻供信息的事实真相。在袁治金翻供前一天上午,袁治金的弟弟在向狱内传送换洗衣服时,将指使他翻供的字条,一部份稍加掩饰地缝制在上衣荷包上,另一部份字条十分隐秘地缝制在裤腰上,采取声东击西的办法,引开了狱警关注的视线,在搜查出缝制在上衣荷包处的字条后,忽略了对裤腰上字条的检查。

  袁治金在放风中,听其他在押人犯在议论他弟弟夹带字条入监的事,他灵机一动,跑回舍房将其弟弟送去的换洗衣服里里外外地仔细检查,终于在其裤腰上发现了“翻供有救”的字条。他喜出望外地将它拿给周某、王某传看后,撕成碎片,扔在了下水道里,得此情况后,李武当即向事发当天的值班民警调查,查明周、王两人检举的情况是真实的,并从狱警手中提取了相关的物证。查明袁治金翻供的经过之后,李武又与刑警一道去查找袁治金的弟弟,核实相关情况。袁的弟弟因其向狱内夹带字条,遭到了狱警的批评之后,忐忑不安,认为会受到司法机关的责罚,悄悄地离家出走打工去了。

   一个知情人悄悄告诉李武,在袁治金被刑事拘留之后,其妻曾去找过刘徐的父母私了,但不知结果如何。李武闻讯又赶到刘徐家里开展调查。刘徐和她的家人告诉李武:案发后,袁治金的妻子曾先后到刘徐所在的学校和她家中,找到刘徐本人和其父母请求私了,并许诺只要刘徐肯出面去修改使袁治金有罪的证词,帮助袁治金脱罪,她愿意给刘徐家三万元的经济补偿,并授意刘徐在修改证词时要说明自己误告了袁治金,实际上是她与男朋友恋爱怀了孕,因担心事发受到学校的处理和父母的责打,所以把致其怀孕的事推到了袁治金身上。刘徐的父亲听了袁治金妻子的游说后,对其迎头痛责:我们不出卖人格,袁治金身为老师强奸学生,他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拿起你的臭钱,滚!袁妻只好无可奈何地走出了刘徐家。此后就发生了她指使袁某向狱内传送翻供字条的事。

   李武在调查获取上述证据之后,与被告人袁治金开展了正面的交锋,开始袁治金仍然谎称自己是在刑讯逼供之下才作了有罪的虚假供认。后经证据攻心、政策感召,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他才如实地供述了先后两次强奸刘徐的罪行,供认了受其弟弟指使,抱着侥幸的心理,企图翻供脱罪的真相。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潼南县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联手,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拨开了笼罩在此案上的扑溯迷离的雾障,查清了全案,锁定了罪证,促使被告人袁治金在强有力证据面前低头认罪。李武依据本案事实和相关的法规规定,分析认为,被告人袁治金利用与被害人刘徐之间存在的师生从属关系,趁其病中孤立无援之际,以“如不同意奸淫,就令其退学,让其父领回家管教”等相威胁,迫使其放弃已经进行的反抗,将其强奸,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他将此案报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以强奸罪对被告人袁治金提起了公诉。

   在庭审中,李武向法庭明确地指出:被告人袁治金在被害人刘徐无救可呼的环境条件之下,采取思想强制的手段,给被害人刘徐内心造成了极大的恐惧,因担心自己如果反抗会招致更大的伤害乃至危及生命而忍辱屈从。被害人刘徐十分珍惜自己通过勤奋拼搏考入乡小学而获取的学习机遇,学习,寄托了她未来的希望和一生的幸福,如果有人要剥夺她的学习权利,她甚至会用生命的代价去保护它,因此她十分害怕失学,如果自己因被指责旷课而失学,必将受到父母的责罚,所以当被告人袁治金以此对其恐吓时,她别无选择,逐渐放弃了反抗。因此,袁治金对被害人刘徐的两次奸淫实施了胁迫手段,违背了被害人刘徐的主观意志,构成强奸罪。

  在法庭辩论阶段,李武发表公诉词,进一步揭露了被告人袁治金的罪行,对被害人刘徐进行了真情抚慰。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理由和主张,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袁治金有期徒六年。

                              走进校园   以案说法

    办结此案后,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学校教育,管理和安全防范上存在的问题,将校园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的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诉检察官李武奉命与同事一道走进各个校园,召开座谈会,就校园法制教育、预防犯罪等问题开展对话,共谋预防对策,探索教育预防、管理预防、制度预防的成功之道,在校园播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意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法制春风渐入校园,校园生活应设防的话题引起了师生们的极大关注。

  在对话中,李武向学生们提出:当你面对犯罪或撞见他人遭受侵犯之时,你是仗义挺身与之拼斗,或是怯弱避让,放弃反抗?当你或撞见他人受到暴力侵害之后,你是诉之于法,惩恶扬善讨回公道,或是顾虑重重,含冤隐忍藏案不报,或者视而不见,默不作声?维护公平、守护正义的法律呼唤,要求你们必须作出选择。时间的流逝只能湮灭证据和罪恶,隐忍的伤痛只能留给暗中独自流泪的弱者。实践经验证明,暴力犯罪似弹簧,遇强它就弱,遇弱它就强,没有抑制住的罪恶,扩散开来,它还会在弱者身上重复演绎,因此学生们应在思想、行动上设防,多一份警惕,多一分勇敢。教师在净化学生的心灵中更应净化自己,不断加强师道修养和职业自律,在与异性学生的亲密交往中自行划定红线,防止感情越位,伤害学生。学校的管理者们应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注重细节和实效,加大教育,预防的力度,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防止犯罪进入宁静的校园。

  检校联防,真情互动。亡羊补牢犹未晚,我们真诚的希望,在检察官们的辛勤浇灌之下,类似刘徐的悲剧不会再重演。(本文除被告人外其余均为化名)(陈通和、沈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