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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八名中学生连续抢劫 加强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时间:2005-04-08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近期批捕的一件重大抢劫案,凸现出中学生犯罪正急速向形式团伙化、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趋势发展。该案8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在校中学生,年龄最大18岁、最小14岁,该8名嫌犯在不到5小时里连作三案、抢劫5人,杀伤2人,其主观恶性以及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忧虑和社会的关注。

           为玩迪吧 图谋犯罪

   200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初四),夜九时许,市民们都在春节浓浓的氛围中,欢度我国传统的这一盛大节日。同一时间,重庆观音岩一网吧内,张某等八名中学生,正尽情上网,囊中空空后,仍意犹未尽。张某随之提出,再到沙坪坝区“823”迪吧去玩。同行的袁某说,没有钱了,再玩,就去抢两个人,其他几人随之附合,纷纷赞同。随后,几人谋划了抢劫路线,配备了四把匕首,按计划路线向文化宫方向寻找抢劫对象。几人从谋划到行动,不足十分钟。

           目无法制 连续作案

  八人寻到儿科医院附近,袁某首先发现在路上散步的行人李某和陈某,于是冲上去对准李某就是一陈拳脚,李某才说了声“你们干啥子?”袁某就拨出匕首刺进李某腹部,其他几人见状,一齐上前,围住李某和陈某刺杀,叫二人拿钱出来,李某瞬间身中4刀,忍痛摸出身上仅有的10元钱交出,八人这才住手,杨长而去。

   10元钱显然不够8人玩迪吧,他们决定再抢,随即又选择抢劫路线。在他们看来,犯罪如玩游戏,他们眼中没有法制,他们认为别人的钱可以随意抢来自己用,不但可以抢,而且可以想在什么地方抢就在什么地方抢。他们选择了大坪作为抢劫地点,但他们到大坪没有寻到抢劫对象,又选择了化龙桥,到化龙桥仍没寻到抢劫对象。他们不甘心,再从化龙桥出发,经红岩村,小龙坎,一路寻觅,抢不到钱誓不罢休的表现。终于,他们在小龙坎一家烧烤店寻到一男子为抢劫对象,但抢劫过程中,那男子从他们的围困中闪身跑掉,他们追了50多米才罢休。

   经过3个多小时,历经5个地区,八人只抢到10元钱,他们不甘心,最终决定再去沙坪坝三峡广场抢一回。凌晨2时许,他们到了三峡广场。在华宇广场旁,他们决定对准备吃夜宵的黄某和罗某实施抢劫。袁某走到黄某面前,借口说罗某打了他弟弟,对准罗某脸、腹就是一拳一脚,随即拔刀相向,其他几人同时上前,把罗某、黄某分开围住,分别拖到楼前巷子里的楼梯处,上下隔开,叫二人拿出钱来,罗某不愿意拿,把头昂了一下,随即身中几刀,被迫把身上的钱拿了出来。8人抢得罗某和黄某手机两部和现金1100元后,才从容不迫的叫了两辆出租车离去。

       加强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8名中学生连续作案,仅仅是为玩迪吧而已,案发后,人们不由思考:他们小小年纪何以如此胆大妄为,敢于结伙犯罪,危害社会?他们的法制观念为何如此少数派?由此看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刻不容缓!为此,办案检察官特提出如此对策:一是中学校园的法制教育薄弱和社会的法制宣传对他们影响甚微,建议加大校园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多开设法制课。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最好能增设一个中学生犯罪心理分析栏目,辅助发挥作用;二是8名涉嫌犯罪的中学生,其父母多数已经离异,家庭教育的弱势和不力,对他们健康生活的成长形成了不利因素,建议学校和社会对父母离异的中学生要加倍关注,重点帮教,以防微杜渐,使他们远离犯罪;三是网吧迪吧内的不健康内容对中学生极具危害,易引发犯罪,建议相关部门严格管理网吧迪吧,一经发现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或迪吧,就严肃处理,以防止网吧迪吧成为诱发中学生犯罪的“病灶”;四是学校与社会相关部门要共同构筑中学生预防犯罪体系,公安、检察院等单位经常到学校以案释法、开展法制讲座,举办相关法制展览或法律知识竞赛,运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在中学生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对已构成犯罪的中学生要区别情况有计划的帮助。(祁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