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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犯罪团伙以合伙做生意为名调换银行卡骗钱应警惕
时间:2005-05-1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站讯(通讯员郑浩龙 龚堂荣)近日,重庆市垫江县公安机关破获一伙以四川省邻水县贾某为首,以合伙做生猪生意为名,要求合伙方存入一定资金作为“验资”(验证有无资金),然后盗取合伙人银行密码,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贾某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朱某、郑某、甘某三人潜逃。

                        分 工

    2002年底,闲得无聊的四川省邻水县贾某等四人,聚在一起闲侃。在闲聊中,贾某提到反正无钱花,干脆出去找点钱来过日子。臭味相投的四人一拍即合,商议后决定以与人合伙做猪生意为名,到邻近的重庆市垫江县骗点别人的钱来用。为了便于作案,四人对骗钱过程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由贾某冒充公司李总负责与合伙人谈生意、拟合同以拖住对方;甘某则冒充“李总”的秘书,取名小甘,协助贾某,迷惑对方;朱某冒充财务部经理,“搬码”(盗取密码)负责提款、取钱;郑某负责提供假身份证、到银行开户、“在取款时放哨,以防对方的人发现。

                         下 钩

   分好工后,四人就盯上了到重庆市垫江县打工,但苦于无门路挣钱的胡某、何某。四人对胡某、何某说:“愿不愿意合伙做生意,我们是重庆市九龙坡一公司的老板,想在你处开办一个仔猪场,专门喂养和收购仔猪,来做成烤乳猪。你们可以帮我们收仔猪,价格每公斤绝对比市场高1—2元。但你们要在指定的银行存入2万元钱作验资金额,自己开户,我只要验证一下你们有没有“本钱”就行。”

    胡、何二人思考了一下认为:他们一不要我们拿现金,二由我们自己开户、设密码,到时验资后可将资金抽回,我们还可获高利,市场上仔猪多得很,肯定赚钱。二人当即答应下来。几天后,当胡、何二人见到富态的李总(贾某)和他身边的秘书小甘(甘某)时,又放心不少,只听李总大气地说:“你们不要怕,钱由我出,不存在亏,退一万步来说亏了算我的。况且还比市场价高1—2元的嘛,你们自己把钱存在银行后,我财务部经理验一下资,我只看一看,确定有没有就行了。”二人连连点头象是吃了定心丸。

                          行 骗

    2003年1月2日,贾某与朱某在垫江县某宾馆定了一个房间,郑某到垫江县建设银行用假身份证预办了一张银行卡。一切办好后,甘某就联系胡、何二人到贾某定的宾馆谈生意。“李总”(贾某)便叫其秘书“小甘”带胡、何二人到建设银行存款。当胡、何二人到银行存款时,早有安排的贾某一伙,由郑某、朱某假装办理业务,制造人多的假象,分散了胡、何二人注意力,朱某则乘机偷看二人的密码。

  胡、何二人存好款后,秘书小甘将二人送回宾馆。“李总”就要求查看二人的验资款,在查看时乘机把由郑某事先办的银行卡与二人的卡调换。调换成功后,“李总”以要求与二人草拟合同为名支开“财务经理”、“秘书”,实则拖住二人,好让甘某、朱某等人拿着银行卡与郑某汇合,到建设银行取款。几分钟后得到甘某三人取到钱的消息后,“李总”把写好的合同交给胡、何二人,告诉二人回去看有无补充,如有补充下午务必回话,趁机逃离。

                         尾 声

    利用以上手段,从2002年12月到2003年1月贾某四人共骗得胡、何二人3.73万元。2005年4月18日,欲再次诈骗的四人被群众识破报警,垫江县公安机关及时将贾某抓获归案。朱某、甘某、郑某闻讯逃跑。

  检察官提醒:目前,诈骗犯罪朝团伙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犯罪团伙分工精细、配合密切有很大的迷惑性,象上述案件这种以合伙做生意需验资为名,几人配合从而调换银行卡进行诈骗的伎俩应引起世人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