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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周震球:每次收钱,都会找借口安慰自己
时间:2005-07-29  作者: 该站(报)记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个昔日风光无限的医院院长是怎样一步一步地走上犯罪道路?周震球在法庭上眼含泪水陈述了自己的犯罪历程,他承认—— 

    贪官档案:周震球,原任江苏省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正处级)、江苏省第九届政协委员,曾多次被评为省、全国优秀院长和江苏省劳动模范。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33.2万元人民币、2.2万欧元、2.93万美元,2005年5月23日,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没收财产25万元。  

               第一次收钱也很害怕  

    1996年是我上任最忙的一年,也是我思想防线开始崩溃的一年。有一次,我代表医院同原南京高瑞实业有限公司商谈购买彩超设备。合同一签完,该公司经理就送给我1800美元。说实话,我虽然想要钱,但是真正拿到钱以后,又感到“烫手”和害怕。我把钱放到办公室里,想了又想,看了又看,胆怯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几天以后,我这样安慰自己:设备没有高价进,收点感谢费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我没有向别人伸手要钱,又没有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就这样,我有些心安理得了。 


    久而久之,我的胆子越来越大,觉得钱来得太容易。而且我每次收钱时,都会找一种自欺欺人的借口来安慰自己。  


                 三种敛财术 

    1996年至2004年我在担任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医疗器械采购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那是2003年9月的一天,奥地利一家公司控股的北京某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联系到了我,商谈购买核磁共振、彩超等医疗设备问题,事成之后,他送给我2.2万欧元。另外,我还在购买其他医疗器械和设备中多次受贿。 

    二是在人事调动和安排中收受他人钱财。在我的关照下,陈某的孩子进到医院工作,为表示感谢他送来了1万元。 

    三是在医院药品经销中接受他人好处费。1999年至2004年,我先后六次在卫生局宿舍、苍悟小区家中,收受扬子江药业集团驻连云港办事处原业务员孙某、陈某感谢用药和保持药品业务的关系送来的7000元。  

               认罪服法是惟一选择 

    痛定思痛,铸成今天的悲剧,是我人生咎由自取的必然。我的一切都是党和人民给的,理应知恩图报,加倍地为党和人民工作,不应该有任何索求。但在金钱的诱惑面前,我竟抱着侥幸心理毫无廉耻地伸出贪婪之手,开始是惊出冷汗,最后向着无节制的状态发展,并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我知道自己犯罪的严重性,我也清醒地认识到,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赃,是我对待犯罪的态度,也是我悔悟应有的表现。泪水洗刷不掉自身的污垢和灵魂的丑陋,认罪服法是我惟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