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享有不错的口碑,24岁步入仕途,给人印象是义气豪爽性格好,能说会道口才好,脑瓜灵活业绩好;
他曾拥有耀眼的光环;41岁担任握有重权、实权的单位法人代表,仅过两年又荣升为县政协主席;
而现在,他却有无尽的悔恨:48岁时因腐败被检察机关查处而身陷囹圄……
他叫刘永虎,原系重庆市巫山县政协副主席、县养路段段长兼县红星页岩砖厂厂长。2001年4月4日凌晨,万州区五桥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清查暂住人口时,发现一商品房住宅楼的刘永虎、王某(女,35岁)及另一王姓女人未办理暂住证,便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刘永虎和王某在接受审查时均称双方是“夫妻关系”,而另一王姓女人则称刘永虎是其幺爹,王某是其幺姑。鉴于刘永虎的特殊关系及与两个女人不明不白的关系,万州区公安部门很快将此情况通报给了巫山县纪委。
经巫山县纪委了解,刘永虎户口簿上注明的妻子叫李某,一直与刘共同生活。刘永虎与这3个女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其作风是否有问题?为此,重庆市监察局开始出面调查。经查,发现刘永虎不仅存在男女关系问题,而且还花40万元巨额资金,在万州区五桥购买商品房3套、门面房2间,供其情妇居住和出租牟利。为了尽快查清刘的问题,同年6月,重庆市监察局将刘永虎案移送巫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巫山县检察院指派精兵强将迅速上案,很快将其犯罪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刘永虎与其名义上的妻子李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却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1998年,李某的好友王某来找刘帮忙安排工作,刘一下便看上颇有几分姿色的王,不久便与其勾搭成奸。后奸情败露后,王某与丈夫离婚后离开巫山。为了与王某长期保持那见不得人的“情人”关系,刘永虎决定购买房子将王养起来。为此,刘永虎利用其职务之便,侵吞红星页岩砖厂公款20万元,挪用巫山县养路段公款12万元,用于购买在万州购买商品房及门面,供王某居住及出租牟利。该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永虎有期徒刑16年,并责令刘永虎退赔贪污所得20万元和挪用公未尚未退还的款项。
通讯员:于见 巫山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