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票意外浮现,副所长贪污21万落马
5月上旬的一天,重庆江津市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在对该市龙华镇政府的有关账目进行清查时,一张金额为1.4万元的维修发票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这张发票的开票人怎么不是维修商,而是龙华镇地税所代开的呢?其中是否有问题?”
为了查清这一疑点,检察官立即对收款人罗某进行秘密调查。结果,罗某在提供不出任何账目依据的情况下,交待根本没有这项业务发生。
“这张发票肯定是假的!但又是怎样开出去的呢?”检察官经过认真分析,决定对镇政府财税所出纳周某进行询问。面对假发票和罗某的证词,周某只好承认假发票是为了冲销镇政府给地税所的奖金。
周某所说令检察官吃惊不小:“镇政府与地税所之间为何暗中存在奖励关系?这张假发票背后定有猫腻!” 通过多方调查,隐情终于显现。原来,税收是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完成任务,镇政府和地税所签有协议——按税收额对地税所进行奖励,需异地组织税源产生的费用,由镇政府予以报销。
“奖金由谁领取?是否入账?怎样支出?” 检察官进一步分析认为:这种违规操作有很大漏洞,是否有人趁机伸出“黑手”捞取不义之财呢?
检察官们在短短几天内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挑选出镇政府账目中虚开的维修发票、白条、工程款发票等,经与地税所的账目进行对比,果然查出时任该所副所长的陈静采用虚开维修费、工程款发票等方式,私吞奖励款11.63万元。5月27日,陈静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
“陈静肯定不止这点问题!”院领导与办案人员分析认为,陈还负责协调罗坝、刁家等地的税款,应深挖细查,争取全面突破。不出所料,检察官们很快查实:陈静采用开据重庆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款收据和白条的方法,先后从刁家等地领取奖励款3.4万元据为已有。
6月10日,陈静被依法逮捕。在账目凭证、奖励协议等书证及人证面前,陈静对自己贪污15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本案已初步侦破。 但检察官们深知侦查必须彻底、全面、深入,既为了巩固证据,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战果。于是,大家不顾十多天来走乡串镇的疲累,搬来陈静所开的成百上千张税票,一张一张仔细核对,又发现其利用“头大尾小”的开票方式,贪污税款7.9万余元。
经过层层剥笋,陈静的贪污金额最终确定为21.59万元。在铁一般的事实和强大的政策攻势面前,陈静完全崩溃,不仅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完全供认,还提供了另一重大线索:其因为长期在江津市珞磺镇组织税源,曾分三次将6000元现金送给珞磺地税所所长赵凤均。
“敲山震虎”,所长吐出万元
“渣” 为了突破赵凤均,检察官们有意识让陈静把自己正被检察院调查的情况透露给赵,且告诉赵检察院还在调查那6000元的事。赵顿时坐立不安,情急之下,就将6000元交给其副所长,让他上交市地税局纪委。
赵被惊动后,检察官发现他和该所副所长在几天之内联系异常频繁,便连夜对赵进行突审,把讯问重点直指6000元的来龙去脉。赵勉强抵挡了一阵,就承认了自己收受贿赂6000元的事实。
在赵凤均被初步突破的基础上,检察官们经对陈、赵两案进行联系、比较后,认为赵同样可能在为罗坝、刁家等地组织税源中谋私利。为让其彻底交代,检察官不时在赵面前谈到陈静贪污的有关情况。这一招果然达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精神崩溃的赵被迫把自己从罗坝受贿4000元的事实和盘托出。经采取攻心战术,赵又主动交待自己曾向几江镇西城地税所副所长李唯行贿2000元的情况。
巧施“离间计”,“税花” 受贿8.9万“下课”
现年37岁的李唯19岁就进入税务系统工作,曾是闻名江津的一朵“税花”。她家境优越,关系网十分复杂。仅凭其涉嫌受贿2000元的线索,怎么查?
恰在此时,该院公诉科向反贪局提供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即李正在打两场官司:
一是刑事官司——李状告多年好友温某伙同丈夫鄢某敲诈勒索自己12万元,温、鄢二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是民事官司——温某状告重庆某房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李为第三人。
检察官们以特有的敏感,马上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李唯在江津有一价值11余万元的门面,并在重庆还有两个门面,都是用温某名义办理的手续。温与丈夫合谋敲诈李唯12万元,否则就侵占门面。
“李唯的房产从何而来?她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实名而用温某名义办理手续?温某又如何有恃无恐想要侵吞?”这些问题表明:李有重大问题。办案人员认为:要想弄清李的问题,突破温某是关键!
于是,办案组于6月11日深夜将温某带到检察院。
经办案人员耐心地做工作,温某如实作了交待:李在江津购买门面的11万元中,有开发商张某送给李唯的8万元。李怕暴露,将购房合同、发票和房产证放在温某处……
这样,办案人员从温某处不仅获得了李唯受贿的情况,还取得了大量书证。接着,办案人员对行贿人张某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他几年前在本院查处的另一起职务犯罪大案中,同样因行贿被调查。
掌握张某的这一污点后,办案人员立即突审张某。几个回合下来,心理防线十分脆弱的张某便交待说:“因李唯负责建筑安装税收征管,自己为了讨好她,趁李98年购买门面时,就向其行贿8万元。温某出事后,李曾两次找上门来与自己商量,约定对外一致说李已分三次付清了房款……”
至此,温某和张某的证词已形成证据锁链,说明李唯有受贿的重大嫌疑。6月13日,李被立案侦查,同月15日被刑事拘留。
李唯被传到检察院时,开始还坚不吐实,当侦查人员出具书证,并点明她和张某进行串供的事实时,她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惶恐不安。
办案人员见火候已到,就对她进行政策攻心,告诉她陈静已被逮捕,赵凤均因态度较好被取保候审,希望她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在强大的攻势面前,李唯被迫交待了自己收受8万元和另外受贿9000元的事实,并忏悔道:
“此时此刻,我眼前一片空白,一片茫然……法律无情,我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待问题,尽快退清赃款,争取宽大处理。”
至此,由一张假发票引出的江津市地税系统三起贪污受贿案,被检察官仅用一个月时间便成功侦破。
2002年12月,陈静因贪污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赵凤均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江津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微罪不诉决定;2003年2月,李唯因受贿罪被江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本站通讯员:沈义、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