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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贪公款为的是偿还“情债”
时间:2004-06-09  作者: 不详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个贪污巨款的罪犯之内心独白

    核心提示
    已过不惑之年的娄阳靠自己努力和妻子的关心支持,一步步走上重庆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宝座”。正当荣誉、地位显赫之时,他遇到了昔日的恋人,从而点燃了旧情之火,并走火入魔越过雷池。可偷情的好景不长,旧情熄灭后双方又燃起了战火。他为偿还“风流债”,竟铤而走险向公款伸出了“黑手”,结果跌进了犯罪的深渊。经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最近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手拿沉重的判决书,他痛悔地追忆着不堪回首的过去……
   “两人断绝来往后,我心里一直很难受”
    我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为我以后的一帆风顺并当上一个国有公司的“老总”可说是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从上小学开始,我一直都很努力地学习,立志长大后也要像父亲一样当一名合格的军官。
    1978年9月,我高中毕业后成了一名军校大学生。在军校四年,我各方面的表现都比较好,经过不懈努力,不到三年便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且还获得“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1982年7月,我大学毕业就到了部队,成了一名解放军军官。
    1983年8月的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一位正在读大学的姑娘丽丽。她长得苗条靓丽,待人接物很大方。我当时就对她颇有好感。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们感情上有了一定发展,彼此产生了倾慕之情,经常在一起看电影、下馆子、逛公园……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我和她几乎是谁也离不开谁了。
    但是,学校规定不允许在校学生谈恋爱。她当时正在读书,我们因此不敢明确恋爱关系。另外,我担心这种亲密接触,可能会使她产生错觉。出于稳妥起见,我决定对她说清楚,使她心里明白。
    于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我对她说:“丽丽,学校有规定,不准在校学生谈恋爱,这你是晓得的。现在你还没毕业,等毕业了,我们再明正言顺地确定恋爱关系,你看这样好不好?”她当时显得很理智,十分爽快地点了点头。就这样,我们两人一直保持着“地下”恋爱关系。
    这样相安无事了较长一段时间后,由于我的“独断专行”,引起了她的不快,而且使我们的关系中断。
    那是1984年7月,临近她毕业分配。我担心她若分到外地,使咱俩天各一方,长期不在一起,她如果见异思迁,对我的感情就可能发生变化。基于这种担心,我通过关系打听到一个“噩耗”——她将要分配到北京。这个消息,使我的心猛然格登了一下:“糟糕,担心将要变成现实。怎么办?”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马上去找丽丽学校的领导,表明了我和她的恋爱关系,请求将她留在重庆。学校出于关心、照顾我这个年轻军官,就答应了我的请求,将她分到了重庆的一个单位。
    我为经过努力吃到了“定心丸”而暗自高兴。但没想到事与愿违,我所做的一切非但未能保住她对我的爱,反而引起了她的误会,继而最终与我分手了。
    我事后才得知,她的一个朋友了解内情后挑拨道:“娄阳现在就擅自作主左右了你的未来,今后你还有什么地位?如果你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他过后又不和你结合,这怎么办?”在这个所谓朋友的教唆下,她竟另找了一个男朋友。
    那时,我俩的关系她的单位已经知道了,而她又另找男朋友,单位里的人就说她脚踏两只船,生活作风有问题,组织上也要处分她。看在她过去与我好的份上,我主动去讲明我俩根本不存在恋爱关系,组织上才对她从轻发落,只批评教育了事。
    虽然帮了她,但她离我而去却使我很难受,我心里始终很想念她。为了让她回心转意,我找了一个我们都耍得比较好的朋友出面说情。谁知这个朋友根本没有做“工作”,因为他也在暗恋她。
    我仍不死心,又通过多种途径向她表白我的爱,可她仍是铁石心肠毫不理会。在此情况下,我只好与她一刀两断。当时我的心情特别乱,心里一片迷茫。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调理,我的心情才恢复平静。在这期间,我转业到一个单位,并很快找了一个姑娘结婚。
   “七年后,我们又走到了一起
    岁月如梭,转眼到了1991年。由于我工作努力成绩大,这年的9月,单位委任我为办公室主任。但就在这时,她的出现,使我旧情复萌,并影响了我的未来。
    一天上午,她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是我们过去的一个朋友来了,叫我和她去陪朋友吃饭。既然是她主动约请,我当即就同意了。当晚,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饭的过程中,不知怎么就谈起了7年前我俩的感情纠葛。说来说去,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挑明了,并消除了误会。
    随后,我和她就化干戈为玉帛,并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还互相帮忙做一些事情。
    1996年,我荣幸地当上了一个国有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由于我大权在握,加之和她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半年后,我们之间的旧情又死灰复燃,且越过了一般朋友关系的界限。
    纸包不住火。我们自认为这件事做得很隐蔽,但还是“好景不长”。1998年春节期间,在一次吃饭时,她因故与我吵起来,并当众公布了我们那见不得人的关系,还说我对她造成了伤害。她这样一闹,我的家人便很快知道了。为了避免更大的风波,当天晚上,我就主动向妻子交代了一切。
    从那以后,丽丽就与我闹得更厉害,还逼我离婚,再和她结婚。出于无奈,我只好向妻子提出离婚,但由于各种原因,婚还是未离成。
  “为偿还‘风流债’,我将手伸向了公款”
    1998年2月后,我和她彻底闹翻了。见无法再挽回,她竟向我提出给她一笔数额不菲的经济补偿的要求。
    这件事把我搞得很累,精神压力也很大,不知如何办才好。思来想去,我决定同意她的要求。但苦于积蓄不多,我便找朋友借钱。由于借的数额比较大,借钱还“债”这条路实在走不通。
    怎样才能筹齐这笔钱呢?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竟糊里糊涂地想到动用单位的公款来解决这件事。我觉得直接从单位拿这笔钱不太容易,只有采取将公款倒出去,再从别的单位把钱取出的办法。于是,我决定利用我公司与很多单位有资金拆借的关系,以支付利息的名义,将单位的公款套出去。
    打定主意后,我马上给某电器厂负责人去电话,诈称公司借他们厂的钱,还没有付利息,准备把利息在近期付给他。其实,他并没有向我公司提出付利息的要求。起初,他还以为我真要还利息给他,就说朋友之间不必如此认真,并当即表示拒绝。在此情况下,我只得对他说:“这笔钱是拿来给我自己用的,只不过想通过付给你们单位利息的方法,将这笔钱转出来。”至于真实的想法我却没告诉他,主要是怕他知道后不同意这样做。在我再三请求下,他碍于情面只得答应了。
    接着,我叫公司会计开具10万元支票直接划到了该厂的帐上。同年3月18日,我终于将10万元现金搞到手,并把这笔巨款全部交给丽丽存入银行。我还嘱咐她:“这个钱先存着,将来咱俩一人一半”。
    这年的下半年,我又先后两次从公司出纳处打白条领取现金5万元和2万元,也全部交给了丽丽。
    为了堵塞漏洞将帐做平,在1999年3月,我找人虚开了一张收据,将这两张白条在帐上冲销。
    就这样,我用贪污公款来解决和她感情上的瓜葛,虽然了断了这段“风流债”,但却跌入了犯罪深渊。
   “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思想出了问题”
    2001年12月12日,我因犯贪污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逮捕,现在又被判刑。在检察官的帮助教育下,我为自己的堕落感到十分懊悔……
    作为一个国有公司的党员领导干部,我本应尽心竭力地工作,但却辜负了组织和群众的厚望,沦落为罪犯,真是无颜以对。我的犯罪不仅损害了公司利益,还对不起白发老母、妻儿。如今在狱中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良心的谴责,自知罪孽深重,后悔莫及,甘愿认罪服法。我要认真查找犯罪根源,以作自我反省和他人的前车之鉴。
    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原因在于思想出了问题—— 自从我走上领导岗位后,忽视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总觉得那些都是虚无飘渺的说教,应该实际点。错误认为人生在世,吃喝玩乐才有意思,人生也才充实,奉献观被享乐观所取代。特别是工作有了政绩后,虚荣心、权力欲也日渐膨胀,觉得自己是老总,公司是我白手起家,凝聚了我多年的心血和汗水,公司的一切理所当然就是我的。认为自己拿一点,只要公司不亏损,也就不算什么大错。在这种荒谬思想支配下,当我与丽丽偷情发生感情纠葛后,就自然而然地利用职权向公款伸出了黑手,企图用职工的血汗钱来了断个人的“风流债”。
    当然,我犯罪之所以能得逞,除了自身原因外,也有诸如组织监督不力等客观因素。在主客观原因相互作用下,我最终变成了阶下囚……
    我真心地希望人们能以我为反面教材,以我为镜,洁身自好,时刻把握住自己,千万不要步我的后尘!

本站通讯员:于见、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