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一份令人深思的“悔罪书”
时间:2004-01-01  作者: 不详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年49岁的王秀禄,是原涪陵区房管局局长,从1999年6月至2002年11月,他先后11次收受建筑老板们的贿赂共计120万元。今年6月18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处王秀禄有期徒刑15年。王秀禄身陷囹圄,悔恨交集。现将他的“悔罪书”加“点评”一起披露。以警广大党员干部。

在检察机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开导、教育、帮助下,我通过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我面对铁窗、高墙,痛思自己的犯罪经过,剖析犯罪原因,加深了对自己所犯罪行严重性的认识,我悔不当初,愿意彻底悔罪,争取能得到宽大处理。

检查我犯罪的根源是,学习理论、钱款观念、权力运用和侥幸心理等四个方面的防线没有把住,灵魂深处少了一层“防锈漆”。

一、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没有联系实际改造人生观、世界观,最终成了历史的罪人。放松学习是我跌入犯罪深渊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一是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更不认真。我是一个担任领导干部近20年的党员,思想上认为,党组织把自己放在领导岗位上,就是对自己的信任,只要自己能兢兢业业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为国家和单位多做贡献,就不算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因此,整天都忙于应付工作和管理。根本没有系统、深入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中央反腐倡廉的一系列规定。局里组织学习,形式上按规定进行,实际上是例行公事。平时个人也谈不上自觉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论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也是看过了事,总觉得大道理太多,管不了具体问题。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安居才能乐业”。因此,对局机关干部讲物质利益多,提政治要求少,看工作能力多,讲政治标准少。我即便是参加学习,也不理论联系实际,不触及思想。在“三讲教育”的历次反腐倡廉教育中,我谈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把“收受烟酒和土特产是有的,其他没有。”作为不变的调子。在“三个代表”学习中,我没有深入分析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地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等问题。自己怎么做?做什么?都没有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仍然我行我素。二是放松了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即使是遇到政府有计划地对干部进行普法教育考试,也是下面的同志把考试题目答好,签上自己的名字应付过关,所以头脑中的法律知识太少,思想上未树立起违法犯罪的观念,以致在经济活动中,哪些是严重犯罪,犯罪以后又如何量刑。几乎是一无所知,从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这么多年来,我政治理论素质低下,精神境界堕落,根本不可能树立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应有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我不能站在党和国家、人民的立场上观察问题、处理问题,不能用党性来抵制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消极因素,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了党和人民的罪人。

点评:现在,不少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领导干部在分析自己犯错误的原因时,都把放松学习作为一条主要原因。这说明,在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中,确实存在着学风不正的现象,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例如有的学而不信,心存异志;有的学而不知,应付差事;有的学而不思,本本主义;有的学而不用,夸夸其谈。对此,江泽民同志曾作过深刻揭露和严肃批评。他指出,“在一部分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学风不正的现象仍然严重存在。有的缺少学习理论的兴趣和热情,认为学不学无所谓,强调没时间学,却成天忙于不必要的应酬。有的学习不刻苦、不钻研,浅尝  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不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有的理论与实际脱节,照本宣科,不去用或者不会用理论武器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有的断章取义,各取所需,甚至把自己不正确的理论说成是邓小平理论原意和中央精神。有的摆样子,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甚至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诸如此类现象,虽然表现在一部分人身上,但害己害人,误党误国,危害极大。”江泽民同志的批评振聋发聩,发人深省。每个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二、钱欲观念严重,“贪贿”恶性膨胀,成为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者,最终掉进了钱的泥潭。虽然,我不是很有钱的人,但是通过这些年的工作,我和爱人的收入也完全可以使全家人丰衣足食,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我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都比较顺利,收入在不断增长,职务也在不断提升,尤其是自己当上了局长以后,思想上出现了两种错误的认识,一是认为我作为一个单位的法人,所负的责任要比副职和职工大得多,工作没有做好,挨“板子”的首先是自己,出了安全事故受处分的也是我,而我的工资收入还没有副职和有的科长高,于是心里就产生了一种不平衡的念头,以致于每次别人送来钱时,只是装模作样地问几名:“哪里的钱?下不为例。”心里却美滋滋的,喜形于色,几乎来者不拒,成了典型的拜金主义者。二是信奉“金钱不是万能,但没钱却万万不能。”特别是看到一些领导退下来以后,一些社会上的人不尊重他们,活得很狼狈。自己也在想,退下来后怎么办?要想安度晚年,让人看得起,就必须得有钱,于是乎我对钱就产生了一种格外的嗜好,觉得口袋里的钱老是鼓鼓的。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我拒腐的防线开始脱羽,最终被糖衣炮弹击中,陷入了罪恶的泥潭。

点评:王秀禄说,他“对钱有一种特殊嗜好,觉得口袋里的钱老是鼓鼓的,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可见钱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圣物。很显然贪念很重是王秀禄堕落的根本原因。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说,法律意识淡薄更是他堕落的一个重要因素。王秀禄是一个“法盲”,对受贿、索贿刑法概念缺乏起码的了解,把替人办事、收人钱财当作天经地义的平等交易,以至于谁的忙都去帮,谁送的钱都敢要,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类似王秀禄这样不学法、不懂法的领导干部,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个别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学好法,用好法,还要畏法、守法。

三、没有正确对待权力,管好权、用好权,而是以权谋私。我调到房管局当局长以后,手中的权力大了,找我办事的人也多了,按理说有的事我完全可以不去涉及,可以推脱,而我不是这样。只要有人找我帮忙,我都一口应承下来。

我是国家公务员,却没有正确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而是利用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工作中对找我办事的单位和个人,我都是很热情的,既坚持原则,也要解释有关政策,并为他们如何去办事想办法、出点子,在我的记忆中也没有要吃拿卡要的行为,但对办完事赚了钱的单位和个人,给我一些好处,送给我钱,有时侯我尽管嘴上推辞,而在心里却认为是为别人办了事的一种人情回报,把服务意识忘得一干二净。

尤其是重庆直辖以后,涪陵区旧城改造及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找我办事的老板不少,有的要地,有的要工程,有的想我提供资金上的帮助,这些人大都拿钱来开路,所以我或多或少都要为他们说话。我现在深深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能造福人民,用得不好就给自己套上了绞绳。在社会上时时面临着人情与原则、徇情枉法与遵纪守法等方面考验的时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做到管好权、用好权,不要滥用职权,更不能以权谋私,这实在是太重要了。这道门槛我没有跨得过,也是我犯罪的重要原因。教训惨痛啊!

点评:古人说:“利令智昏”。其实,权也能使人“智昏”。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江总书记的谆谆教诲,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力越大,职位越高,越是“一把手”,越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因为他们时时面临着金钱、美色的诱惑和考验。领导干部要强化“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明确自己只有用权力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以权力为个人及亲属谋取私利的“自由”。权力意味着责任,领导干部什么时候忘了责任,什么时候权力就要失控,甚至重蹈王秀禄的覆辙。

四、“侥幸心理”,蜕化变质终究沦为金钱的俘虏。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从小是党把我扶养成人,又把我提拔到领导岗位,我却不思报答党和国家,造福地方百姓。蜕化变质,追求享受,成了金钱的俘虏,历史的罪人。我先后共收了别人的贿赂共9起,120万元,数额巨大,虽然每次都不是我主动要的,而是别人愿意送的,但我最后还是把钱收了。对此我心理也曾想到过害怕,也推辞过,但人家三天两头往我家跑,还信誓旦旦地说“刀子搁在脖子上也不会说给我送钱的事。”其主要原因是一种“侥幸心理”在作怪,正如有的人说,现在社会上办事不给好处,下次就难办了。我在思想上认为,别人拿了好处没事,受到法律制裁的人也是少数人,总不会这么巧就落到自己头上吧。因此“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尽管有时我还是有些担心,甚至想把钱交到纪委,但又怕说不清楚,害了别人。我也曾经分3次交过10.5万元给单位财务,但后来又没有这样做了,一是怕财务人员乱说,二是还是心存侥幸。

实事求是地说,人的生存是要有一定物质财富作基本保障的,但关键是钱财来路要光明正大,不然,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只能成为累赘。我拿来的钱不赌、不嫖、不找情人、不包“二奶”,基本上都给老婆存起来了,现如今我真是后悔莫及。有人说,金钱具有长期效应,职权只有短期价值。也有人说,收受贿赂成本是最低的。现在想来这些都是大错特错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我们党和国家大力惩治腐败的今天,一切侥幸心理都是枉费心机,是徒劳的。贪贿无度,自食其果,收钱时一时高兴,受到惩罚时,却没有“后悔药”。这是我的真实写照,也是深刻教训,更是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如今,我无颜面对父母和妻儿,辜负了党对我多年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对不起家乡人民。我要呼吁现在还在领导岗位上的干部们,不义之财不可取,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这是与人民打赌,与自己的人生打赌啊!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本人的悲哀,一定要以我为前车之鉴,视钱财为粪土,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才会一身平安。

点评:王秀禄把心存“侥幸心理”,生活中蜕化变质作为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他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能当上领导干部,应该说有他自己的奋斗历程。但是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就开始忘记了自己的过去,手中有了权柄,在别人的吹捧声中,放松了警惕,迷失了方向,分不清是非曲直,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这也是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被糖衣炮弹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受党培养和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也不是一开始就想变成腐败分子的,他们的蜕变过程中,“朋友”起了腐蚀性、引导性的作用。“朋友”间“人情往来”有时也是一种裹着“糖衣”的“炮弹”。对此,我们的领导干部要高度警惕啊!

“侥幸心理”大概也是许多腐败分子面对贿赂的一种自我安慰的心态。不少领导干部腐败“落马”以后,大都会坦言类似的话,“当今社会,利用职权捞取好处的远不止我一人,甚至比我捞得多得多的人大有人在,他们都没有事,还一天比一天过得潇洒,难道就偏偏回轮到我倒霉”。在这样的心理引导下,于是对送上门的钱物,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胆子越来越壮,胃口越来越大,最终跌入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这些自作聪明的贪官,只是一味地认为送钱和收钱是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天知地知,却没有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贪官的最终下场都是相同的。

这些年,党中央屡屡强调,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反腐倡廉,是根据党内的实际提出的,且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从一名党员,有一定级别的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就是没听党中央的话,也没有听市委、市政府的话,我无地自容。

回顾过去,恍若一场噩梦。到了今天,我只能深刻认识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争取得到宽大处理,早日回到社会,重新做人。我真诚地希望大家,尤其是领导干部千万要接受我的教训,不要重蹈覆辙。

点评:山东省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曾说: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没有监督了。这说明,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个簿弱环节。王秀禄从最初的受贿4万元发展到受贿120万元之多,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通过民主与法制建设,完善党纪、政纪等各项监督措施,加强对他们的监督,这是对他们最大的爱护和保护。

                           
本站通讯员:邓金宝、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