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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03年因腐败被判刑查处的省部级高官
时间:2004-06-09  作者: 不详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贵州省委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方仁。刘方仁先后从贵州省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处收受贿赂人民币161万元、美元1.99万元;收受某外商所送名贵手表一对。

      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李嘉廷 2003年5月,李嘉廷以受贿罪被终审判处死刑。

       原河北省委书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程维高。 2003年8月,中纪委宣布:开除程维高党籍,撤消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原国土资源部部长 田凤山。根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职务任免的议案,田凤山因有严重违纪问题,正在调查。

       原贵州省副省长:刘长贵。2003年7月19日,中共贵州省委常务委员会作出开除刘长贵党籍处分的决定。

       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2003年4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原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丛福奎。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审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赂。

      原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在2000年至2002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出国留学,收受巨额贿赂。

      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1993年至200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钱款、艺术品、名牌手表等贵重礼品,共计人民币115.14万元。

       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期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17万元。法庭将在庭审调查结束并经评议后择期宣判。

       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月24日以受贿罪判处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并追缴其余在案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