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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为救夫 挪用公款90万 陷囹圄 女出纳悔泪长流
时间:2004-01-2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救丈夫,一个在单位工作积极、忠厚老实、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多次挪用公款,结果不仅没能“救”出丈夫,夫妻二人还双双触犯法律,实在可悲可叹!

                          ◆ 私设小金库好方便 ◆

      原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开发公司系国有企业,1999年,该公司重组为重庆气矿和川东石油开发公司,其中重庆气矿归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国家股占90%,外资股占10%。该气矿会计吕淑兰,1986年转业到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开发公司工作,任财务科出纳。2000年1月至2002年2月任销售会计,后任重庆气矿办公室和工会会计师。

      2000年4月7日,重庆气矿营销部原会计刘某退休时,按单位领导的安排,由吕淑兰接替其工作,于是刘就将其保管的原川东开发公司销售公司的两个账户(中信实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账号各一个,均是以原川东石油开发公司的名义开的户)上的天然气开户费和工程款的两个户头存款及部分现金共计86万余元移交给吕淑兰,吕淑兰又将陆续收入的工程利润和天然气初装费存入上述两账户。到2001年7月,上述两账户存款余额共计121万余元,现金31万余元。原开发公司分家后,原开发公司的销售部分到气矿,再沿用开发公司的名义就不恰当,2001年6月,营销部杨某就叫吕淑兰把这两个户头销了,把账上的钱清一下。过了两天,经重庆气矿领导同意,决定将上述两账户销户。吕淑兰就以“工程款”的名义将上述两账户存款50万元和70万元转入重庆某安装公司的账上,后又于7月5日将余下的存款1.3万余元也转入该账上,这样,吕淑兰分三次把其掌握的气矿小金库的钱转到该安装公司的账上。然后,营销部领导又叫吕淑兰另开个户,把钱转回来。于是在该安装公司收取了一定管理费和税费之后,吕淑兰于2001年7-8月先后四次以现金的方式转回106万余元自己保管,将此款和部分未转出的现金共计150余万元以自己的名义存入了银行,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杨某。

                                       ◆ 为亲情铤而走险 ◆

       吕淑兰的丈夫邵光庆(已于2002年5月21日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立案侦查)系重庆气矿关联交易办公室副主任(原为川东石油开发公司内部银行副行长)。在1998年至2001年间,他先后多次私自以川东开发公司的名义向招商银行江北支行和商业银行渝北支行贷款5720万元借给重庆友谊宾馆,用于友谊宾馆装修等营利活动。后邵光庆以川东开发公司内部银行的名义,重庆友谊宾馆法人代表李某以重庆友谊宾馆有限公司的名义,签定了借款协议,约定该贷款及利息由重庆友谊宾馆有限公司偿还。2001年7月5日,四川三九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友谊宾馆,更名为重庆三九友谊宾馆,法定代表由李某更改为曾某,承担重庆友谊宾馆欠川东开发公司的债务及该债务未清偿完之前所发生的利息和罚息。

       2001年7月,银行向邵光庆催收贷款利息,邵光庆就将自己保管的原川东石油开发公司的61万余元现金挪用于归还向招商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来借给友谊宾馆的贷款利息。可就在这时,重庆气矿和现川东开发公司的领导协商决定将这笔钱移交给现川东开发公司,邵光庆即找到重庆三九友谊宾馆现法人代表曾某,要求支付前述61万余元。曾以无钱归还为借口反要求邵光庆去找钱来还这61万余元。焦头烂额的邵光庆回家对吕淑兰说:我从银行贷来借给李某的款,银行正在追利息,而曾某他们收购了友谊宾馆,没钱还利息。如果利息不还,银行就要告我。你把你保管的公款借点给我。为了救丈夫,吕决定铤而走险。于是,2001年7月25日,吕淑兰未经领导同意,将自己保管的、以自己名义存入银行的小金库里的公款取出50万元,以“吕淑兰”的名义存入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然后将存单交给邵光庆,邵光庆又将存单交给曾某,曾某将此存单在光大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质押贷款49万元现金,交给邵光庆,邵将这49万元提回加上自己的1万元现金共计50万元归还了所欠公款。

      2001年12月29日,商业银行又向邵光庆催要贷款利息,邵光庆在向曾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又向吕淑兰借,吕淑兰只好又将眼光盯在其掌管的气矿小金库的钱上。未经单位领导同意,即将自己保管的公款从华夏银行江北支行和光大银行江北支行分别取出其保管的公款20万元和10万元共计30万元交给邵光庆,用于归还本应由三九友谊宾馆归还的利息。

      2002年2月21日,四川三九健康产业集团重庆公司(三九友谊宾馆)缺乏资金,不能还贷款利息,曾某又要求邵光庆想办法,邵光庆又以还贷款利息为借口向吕淑兰借款。吕淑兰又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公款10万元交给邵光庆,邵光庆假托是从朋友处借的10万元交给了三九友谊宾馆,归还了银行利息。从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吕淑兰先后多次未经任何领导同意,将自己保管的重庆气矿的公款90万元私自挪出用于归还其夫邵光庆在银行的贷款利息,至案发时,该公款未退还单位。

                                           ◆ 以罪掩罪国法难容 ◆

       2002年6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在立案侦查邵光庆涉嫌挪用公款案时,发现吕淑兰涉嫌挪用公款线索,并开展初查。经初查,查明吕淑兰确有犯罪事实存在。2002年6月17日吕淑兰到区检察院投案自首。2002年6月,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吕淑兰立案侦查,同日对其取保候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淑兰身为国家控股90%的股份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重庆气矿工会会计,保管工会公款的职务之便,擅自将公款90万元以个人的名义借给其丈夫使用,数额巨大且未退还,其行为已构成了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吕淑兰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吕淑兰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责令被告人吕淑兰退赔重庆气矿经济损失90万元。

      身陷囹圄的吕淑兰这时悔泪长流: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向公款伸手,因为惟有自由才是最可贵的。然而,我想拯救丈夫,现在却连我自己的自由都失掉了。面对领导,面对朋友、同事,面对亲戚家人,我痛心疾首,悔不该当初。如果人生能够重写的话,我一定会远离我的错误和罪行。

       编后语: 吕淑兰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妇事业有成,孩子在外地读书,然而丈夫邵光庆为了个人私利,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巨额资金供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触犯国家法律,作为妻子吕淑兰得知丈夫的罪行之后,不是劝其投案自首,走从轻道路,而是以罪掩罪,挪用单位资金去堵邵光庆留下的无底洞,最终双双受到了法律严厉的惩罚。吕淑兰的罪行败露是必然的,但是国家早已三令五申取消“小金库”为什么屡禁不绝,看来不光要有完善的金融、财务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下去也是一个摆在我们前面严肃的课题,不然,一个吕淑兰倒下去,还会有更多的吕淑兰冒出来。

                                                                                                                     本站通讯员李华容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