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为块废铁就伤人 想不赔钱竟杀人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对为争一块价值不到两元钱的废铁而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谭建华批准了逮捕。

      前年,家住丰都县兴义镇泥巴溪村一组的村民谭建华,与邻居陈某某的儿子因其把小路修到了他家的林权地而发生打架斗殴,打伤了陈某某的儿子后赔偿了医药费4千多元。从此,两家积怨。

      2003年12月3日中午,谭建华搭着楼梯用斧头从村里农网改造留下的废弃电线杆上卸下一根旧电线横担,准备拿去当废铁卖钱。被邻居陈某某看见,陈就来拖,并说电线杆在他家林权地里,那块废铁应归他所有,谭建华说是归集体所有,谁先弄到手就是谁的。该村社长陈吉普见二人争执不下,就来调解:“废弃电线横担是集体的,你们一人一半。”谭建华因自己出了力就不同意平分。陈吉普就叫谭建华给陈某某两元钱,废弃横担就归他所有。谭建华说:“我费力弄下来就是我的,我就不给他拿钱,要我给他拿钱,我就要他的命!”路过的一村民也来劝谭建华拿两元钱算了,谭说:“这块废铁还值不到两元钱。”仍不干,谭的岳父冉崇益也来劝说:“我来拿两块钱算了。”谭建华就拿着斧头将楼梯扛回家去放起,他回头看见自己的岳父拿出了两元钱给社长陈吉普,由陈吉普将这两元钱转交陈某某,陈某某于是放下那块废铁,谭建华见此,提着还未放下的斧头,怒火冲天地冲向陈某某,并嚷道:“我今天就要你的老命!”社长陈吉普见状立即上前抱住谭建华,陈某某就说:“你砍呀,你砍呀。”谭建华奋力挣脱社长,举起斧头砍伤了陈某某,陈某某倒在地上。(谭建华后来在公安机关供述:当时想起前年打伤了陈某某的儿子赔了4千元钱,自己这次砍伤了他又得赔钱,不如砍死他,一命抵一命。)于是,谭建华又冲上前去用斧头猛砍陈某某的头,将陈某某致死。在场的人都吓傻了,有人说快打电话报警,谭建华说:“不用,我自己去投案自首!”于是,自己就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通讯员廖继红、何小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