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抢劫“摩的”驾驶员,并将其杀害的陈林、刘择雷二人在重庆市丰都县被执行死刑。
2002年6月17日,家住重庆市丰都县城西望江中路的刘择雷,丰都县三合镇啄木嘴村的陈林和家住丰都县高家镇文溪村的谭飞在高家镇盗窃未遂,陈林就提出抢劫摩托车,刘择雷、谭飞表示同意。三人于是商量,决定由陈林坐一辆摩托车走前面,刘择雷、谭飞共同坐一辆摩托车在后面,当陈林坐的摩托车停时,刘择雷、谭飞就动手抢,如果摩托车驾驶员反抗,就将其杀死,由于三人迷信死人的眼睛可以映下害他的人,于是商定杀人后要将被害人眼睛挖掉。当日下午,三人在高家镇买了三把水果刀和三双手套作为抢劫工具。18日21时许,三人携带水果刀和手套,在丰二中附近,陈林叫住何某的摩托车乘上,刘择雷、谭飞叫住张某的摩托车乘上,向该县兴义镇行驶。当车行至兴义镇天水村二组时,陈林将车喊停后,将刀取出威胁何某拿钱,因何某呼救,陈林就用刀将何某杀害。跟在后面的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见状就停车准备跑,谭飞就将张某按在地上,刘择雷取出刀向张某背部猛刺一刀后发现刀断了,又从谭飞裤包里取出刀刺张某至其不能动弹。陈林、刘择雷、谭飞于是将何某、张某的双眼挖掉后,抢去两人的钱共计90余元及身份证、驾驶证、诺基亚3310手机一部等物。两“摩的”驾驶员被刺后因急性大失血当场死亡。
三劫匪在逃跑途中将两摩托车、二被害人的眼睛丢于路边。19日凌晨,三劫匪逃到一商店,刘择雷就打电话告诉其父亲刘连生说出事了,叫其送衣物给他。刘择雷的父母刘连生、华天兰赶到后,刘择雷等人告诉刘连生他们杀了人并准备逃跑,华天兰就给儿子600元钱。尔后,三劫匪又来到陈林家里,陈林告诉了其父母自己杀了人准备外逃,其母亲郑世兰给了陈林300元。后陈林的父亲陈祖德就将三劫匪带到该县三坝乡躲藏。期间,刘连生先后两次到该地,并给了刘择雷等人2000元帮助他们潜逃。
今年9月20日,丰都县公安局在新疆鲁克垦区将刘择雷、陈林、谭飞三人抓获。三人对抢劫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刘择雷、陈林因犯抢劫罪被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谭飞因犯抢劫罪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连生因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华天兰、郑世兰因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执行死刑前夕刘择雷万般悔恨地说:他在14岁那年就拿刀砍伤了人,但父母、教师没有严厉批评教育,从而纵容了自己的犯意,时刻想冲老大,不愿受一点委曲,且迷恋香港的“古惑仔”影片,盲目崇拜那种放荡不羁的生活,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刚二十出头的刘择雷、陈林也后悔莫及。
本站通讯员余宗权、廖继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