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重庆市丰都县双路镇安宁王家坝村的钟文平因纠纷将两小孩推下15米高的悬崖,被丰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998年,钟文平家因村里调整土地时将其家原耕种的土地划给了本村的钟某某一家,于是两家发生纠纷而结怨。1998年10月25日上午,钟某某家的11岁的女儿小玉和9岁的小梅去柏树沟砍竹子遇见钟文平,当时只有18岁的钟文平就捡了一只死螃蟹去吓小玉和小梅,两小女孩儿就骂钟文平,钟文平想起两家的结怨就想趁机报复,遂摁住 小玉、小梅的头往石头上撞。两小女孩儿被撞伤后哭着说要回家去给爸爸告,钟文平害怕,就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于是,他威逼两小女孩儿站到“岩洞坪”15米高的悬崖上,用手将小玉推下山崖,并用石头威逼小梅跳下山崖。哪知小玉只被摔了个轻微伤,小梅被树枝挂住只摔了个轻伤。警方获案立即布控,2003年9月2日,钟文平在深圳被捕。
通讯员廖继红、李连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