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的15岁少年张某辍学在家后不务正业,沾染了社会恶习,因奸杀幼女,近日, 被该县检察院以涉嫌杀人罪批准逮捕。他后悔地说:“我走上今天邪路,既是不懂法律的结果,也是父母对我违法犯罪‘保驾’的结果。”
2003年3月22日,因张某涉嫌奸淫幼女一案,石柱县公安局到其家中传唤张。在公安机关执行公务过程中,张的父亲张德群、母亲巫英兰为了“保护”儿子,百般刁难,用暴力阻碍执行公务,并与民警发生抓扯,使一民警受伤。2小时后,待公安增援力量赶到现场,才得以将张传唤到公安局(后因证据不足放回)。在对待儿子违法犯罪问题上,张德群、巫英兰夫妇非但不配合执法机关做好儿子的教育挽救工作,反而用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结果分别被判处2个月15天和4个月拘役。
事后,张德群和巫英兰并未吸取教训认真管教儿子,仍放纵其行为,导致儿子的胆子越来越大,滋长了他的犯罪。
2003年10月23日,张某又将本县一名4岁幼女张会(化名)骗至山林中,趁四周无人,将张会奸污。随后,他又用右手指强行插入张会的生殖器官内。因张会喊叫,张某怕惊动他人,就用左手捂住张会的嘴致使其当场死亡,后把尸体从8米高的陡坎上推入草坝内隐藏后逃跑。 》》记者沈义 通讯员谭玉文 杜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