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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句玩笑话 徒刑一年半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丰都县高家镇村民杨兴周,为一句玩笑,一脚将对方踢成重伤,被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以其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民事赔偿1.4万余元,杨兴周不服上诉,日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今年6月15日下午5时许,杨兴周去本组查看用户电表时,与秦某某互相开玩笑,秦叫杨“大舅”,杨就把秦的门扣上,使其无法出门。后别人将门开后,秦出门去喊医生给其弟看病,途中遇到杨兴周,并又开玩笑说:“大舅,你为啥子把我的门扣上了?”杨兴周也开玩笑地给秦一脚踢去,踢中秦的腹部后,拔腿就跑。秦顿时感觉到一阵疼痛,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当是一般的疼痛,没有理会。可哪知肚子越痛越厉害,就叫人找来杨兴周,一同去看医生,在一个体医生处治疗了两三天后,秦觉得有所好转,出院回家了。19日,秦又越发疼痛难忍,就到丰都县高家镇卫生院治疗,后又转县医院检查,才发现是小肠破裂,因未及时手术治疗而致全腹膜炎,引起感染性休克。经司法鉴定为重伤。

本站通讯员廖继红、李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