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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舅子介绍姐夫受贿 案发双双进班房
时间:2004-02-25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想通过居间撮合姐夫所在的公司购买房产,自己好趁机捞钱用的崔吉华,做梦也没想到最终的结局是自己和姐夫都栽进了疏而不漏的法网,真应了鸡飞蛋打一场空这句老话。

    1998年8月,重庆万州区的张某欲将自己拥有的“龙城大厦”一、二楼门面卖出去,在得知该区商业集团公司因三峡移民搬迁需要购买门面后,便找到崔吉华,让其出面找其姐夫——时任商业集团公司经理的周世泽做工作,崔吉华知道如果将这件事做成,自己也少不了有可观的“好处费”可得,于是,就应张某之托,不遗余力地对此事进行沟通、联络、撮合。当月的一天,崔吉华出面将姐夫叫到龙城大厦工地上,张某请求周世泽同意所在的商业集团公司购买其房产并及时划款,许诺“事”成后给周20万元的好处费。因周对张不熟悉,怕收受贿赂后“翻船”自己走不脱,不敢接受贿赂款,崔吉华则表示可以通过自己中转,再把贿赂款交给姐夫周世泽,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崔的这一提议,当即得到张某和周的同意,于是,在商业集团购买了张某的这些门面后,在1999年9月至2001年底期间,周世泽通过舅子崔吉华的撮合,分四次收取张某的贿赂款共计10.5万元。之后,在对这些商业门面进行装潢的过程中,周世泽还收受他人贿赂款5.4万元。

    近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世泽有期徒刑11年,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崔吉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本站通讯员周一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