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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路贪末日
时间:2004-02-26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局长蒲树培特大受贿案侦破纪实

    2003年初夏,重庆市垫江县群众在茶余饭后谈论着一件事:路贪蒲树培栽水了。

    蒲树培,时年51岁,中共党员,1996年至2003年4月任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局长,兼任垫江县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垫江县第十一届县委委员。蒲树培任交通局局长兼交通开发公司董事长、经理期间,利用工程发包、工程款划拨、结算签字等职权,收受建筑单位及个人贿赂款45.1万元及价值2万元手提电脑一台;利用采购水泥、河沙之机,收受供货人好处费4.4万元;在本单位职工职位变动和工作岗位调整及下属单位改革中,收受本局及下属企业职工现金6.8万元;利用下属企业改制、车辆报废更新、资金拨付、冲销欠账、过年、生日等之机,收受下属企业贿赂19.38万元。蒲树培在该县交通局任职期间共计收受贿赂77.68万元(实物2万元),收受高档酒价值2万余元,非法所得7.5万元,创造了该县受贿的最高纪录。  

    蒲案成功的侦破,记载着检察机关敢于办案、善于攻坚的传奇故事。

                              玩忽职守  东窗事发  

    2003年1月9日下午,重庆市垫江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正在该县政府会议室召开2002年度安全生产总结会,会议期间接到报告:垫江县临江大桥工地3名工人在施工时溺水而亡。参会的该县人民检察院分管职侦工作的副检察长获知此信息后,赓即派出职侦干警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初查。经初查查明:2001年10月,垫江县决定在该县砚台镇高滩河上修建临江大桥,以解决砚台、汪家两镇因河相隔交通不便的问题,并决定由该县交通局组织建设。2002年10月,蒲树培在未经集体研究,未对承建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施工能力考察的情况下,一人拍板擅自将造价159万元跨度165.2米的临江大桥工程发包给已于1990年6月注销的垫江县土木道桥公司承建。由于垫江县土木道桥公司没有修桥资质,缺乏必需的技术装备,没有专业道桥工程技术人员和合格的施工人员,在基础开挖中,违法施工,因串桶变形造成3名工人溺水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此次事故发生后,该县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认真调查。该县检察院的初查均证实此次事故的发生在于蒲树培不认真履行职责,在临江大桥工程发包中违反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投标的政策规定和《建筑法》、《公路法》以及《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密查受贿  狐狸露尾  

    根据蒲树培案件的实际情况,县检察院决定先秘密收集和掌握蒲树培受贿犯罪事实和证据:  

     一是制定严密的初查方案。为了保密和找准突破口,经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同意,由分管副检察长从职侦局秘密安排4名侦查经验丰富的职侦干警组成两个初查小组A组和B组,A组负责围绕交通局的人事安排和为下属企业办事的情况,秘密寻找、搜集线索;B组围绕公路硬化工程发包、质量监督、资金拨付和水泥、河沙采购情况进行秘密调查。两个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分别直接指挥,独立工作,互不了解对方情况,只向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负责。  

     二是秘密初查。两个小组接受任务后及时开展工作,秘密收集线索。B小组以水泥采购为突破口,他们了解到1998年以来垫江县交通局在渝巫路硬化等工程中,蒲树培舍近求远向涪陵某水泥厂(私营)购买了近4万吨水泥。他为何舍近求远,其中恐有“猫腻”。于是,该院B组一个干警化装成一个开发商的水泥采购员,深入水泥厂,找到该厂副厂长和会计、出纳等人,声称要为老板采购几千吨水泥。在谈论水泥采购生意过程中,了解到该厂可以给采购员每吨3—5元的回扣,蒲树培原在购买该厂水泥时得过不少回扣款。   

     三是巧妙设计调出行贿人员。在掌握了第一手线索后,B组初查人员以到涪陵签购货合同为诱饵,巧妙牵出行贿人――该水泥厂销售人员张某某,经反复做工作,张终于交待了他在1998年至2000年期间,销售给垫江县交通局水泥近4万吨,付给蒲树培回扣20余万元的事实。同时,A组也查实了蒲树培在为下属工作人员办事中收受贿赂8000元的事实。  

     至此,经缜密调查,初步掌握了蒲树培的受贿犯罪的有罪证据,为立案侦查此案打下坚实基础。             

                            异地突审  敲开铁嘴  

    2003年4月4日,是蒲树培仕途的末日,也是蒲树培难以从记忆中抹掉的“黑色星期五”。在初步掌握了蒲树培受贿20余万元的证据后,垫江县检察院进一步坚定了查实蒲树培玩忽职守、受贿案的信心和决心。同日上午,经该院检察长批准,决定对蒲树培案进行立案侦查。该院检察长同分管副检察长对该案的下一步侦查方案进行了斟酌推敲,决定抽调8名干警对蒲树培进行异地审查,由分管副检察长直接指挥以查清该案。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下午4点,检察长向该县县委作了汇报,至此,紧张艰难的侦查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秘密拘传蒲树培。该院检察长请示县委同意对蒲树培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办案人员获悉蒲树培在下午4点多钟正带领交通局中层干部到风景区楠竹山开会,清楚掌握了蒲树培乘坐小车的车牌号,于是决定秘密将其拘传。该院派出2名干警用行政车跟到楠竹山,发现蒲树培正在主持会议。为不影响会议进行,经请示检察长同意后,决定在会议结束后吃晚饭时将蒲悄悄“请走”。然而,狡猾的蒲树培却敏感地发现了跟踪干警,心虚的他在开会期间偷偷溜走了。此时已近下午6点钟。为防止蒲树培仓促外逃,跟踪的干警报告检察长批准,决定对蒲进行追堵拦截。下午6点30分,匆匆下山的蒲树培在楠竹山返回垫江县城途中被成功截获,检察干警将蒲“请”上了检察车。此刻曾“不可一世”的蒲树培脸色惨白,低声地叹息道:“哎,你们赢了。”   

   为了增加对蒲树培进行审讯的心理压力和有效利用侦查的“黄金时间”,该院将蒲树培“请”上检察车后就立即直奔相邻的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立即进行突审。尽管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但蒲树培被检察机关“请”走后,消息却不胫而走。为防节外生枝,该院检察长当即向正在垫江检查工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和分管职侦副检察长作了汇报。三分院领导听取汇报后,立即召集分院和该院的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对该案进行认真研究,决定蒲树培案件由三分院提办,三分院指挥中心从辖区抽调精悍的职侦干警进行突审。蒲树培在连夜审讯中,虽经政策攻心,心理防线有所松动,但自恃了解法律、纪律,仍存在比较明显的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咬牙“坚持”几小时,就能抗住检察机关的进攻。  

    4月5日上午10点左右,蒲树培看着钟说:“12个小时已经到了!”正在此时,三分院职侦局副局长驱车赶到丰都,将刑事拘留证摆到了蒲树培面前,向他宣读了刑拘决定,并将其押往涪陵看守所执行刑拘,至此蒲树培抱定的侥幸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该案提办后,三分院侦查指挥中心在辖区内抽调精兵强将,配合指挥中心干警组成了强有力的审讯队伍,加紧对蒲树培进行审讯。审讯中,经过数番斗智斗谋,蒲树培放弃了“抵抗”,逐步交待了在公路建设中和给下属单位办事中收受贿赂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突破行贿,固定证据  

    蒲树培案件由三分院提办,垫江县检察院协助进行了大量的收集、固定证据和突破行贿人的工作。为迅速查清全案,该院实行以快取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的办法,既派出干警参加对蒲树培的主审,又派出大量干警对该案所涉的28名行贿人进行审查,以固定证据、证实犯罪。  

    在对蒲树培进行审讯的同时,该院抽调职侦局的全部干警和其他科室干警上案打歼灭战。将办案人员分为外审组(对蒲进行审讯)、审案组(对28名行贿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审查)、搜查组、查找存款组和收集信息组(查找蒲妻),全方位开展侦查工作,并将侦查工作重点放在突破行贿上。在突破行贿人工作上,安排12名干警并分成3个队6个办案组,实行任务到队、责任到组,实施各个击破。在28名行贿人中,有的是蒲树培的下属,有的得到了他的好处,有的是他的亲戚、朋友,有的怕被检察机关处理,其关系纵横交错,行贿人心理都复杂多变,绝大多数不愿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给固定证据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但干警们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投入工作,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侦查手段、措施,采用高超的侦查审问技巧,斗智斗勇,一个一个地攻坚,一个一个地击破,在两周时间内突破了全部行贿人,并对三个行贿金额巨大、且极不配合的行贿人进行立案查处。  

    一是运用技侦手段千里抓获行贿17.5万元的舒某。舒某系个体建筑老板,挂靠某建筑公司承包修建垫江县桂东大道和迎宾大道工程,得到蒲树培的极大关照,1999年至2003年先后向蒲树培行贿17.5万元。在蒲树培发案前,舒某感到情况不妙,与蒲订立了攻守同盟。案发后,为防止其逃跑,侦查人员马上驱车直奔舒某所在的工地,狡猾的舒某已经离开,侦查员打电话,舒却已将手机关掉。原来,舒得到信息后马上换掉自己的车子改乘出租车到垫江县高峰镇再转车到万州,后从万州到重庆再逃跑到新疆躲藏。为了及时抓获舒某,该院对舒某的行踪进行跟踪,舒某到新疆的第二天,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押回垫江后,舒某又万般抵赖,对行贿事实拒不吐露实情。鉴此情况,该院挑选了六名精兵攻坚,经反复较量,舒某终于在事实面前放弃了“抵抗”,交待了向蒲行贿的全部事实以及蒲树培以高利息(月息5分)借款50万元给舒某的事实。  

    二是突破了谎称有重病的沈某某行贿7万元案。沈某某系个体老板,经蒲树培之手承包了垫江公路硬化工程的大多数,向蒲树培行贿7万元。在对沈某某进行审查时,沈自恃有年近60岁的年龄,谎称有心肌梗塞病,并说自己棺材都准备好了,随时有可能死亡,对自己的行贿行为矢口否认、百般抵赖。为了制伏沈某某,该院派法医将沈某某送到县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证明沈某某根本没有任何严重疾病,最后沈某某只得如实交待了行贿7万元的事实。  

    三是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突破董某某行贿5万元案。董某某系垫江县交通局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他为了调到交通局任副局长,先后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4月、9月,三次送给蒲树培现金5万元。在对董某某的审查时,董畏惧法律的惩处,虽经侦查人员和院领导反复做大量的工作,仍拒不交待。该院根据董的畏罪心理,果断对其立案侦查并果断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董被刑事拘留后,如实向检察机关交待了自己为调升为交通局领导班子成员而向蒲树培行贿5万元的犯罪事实。              

                             将计就计,蒲妻到案  

    在蒲树培受贿案中,蒲树培的妻子谭某某是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一是在蒲树培的几十笔次受贿中,有的是行贿人直接将现金给谭某某的;二是行贿人到家里送钱谭某某均在场;三是蒲树培在其他地方(包括办公室)收受的现金回家后基本上都交给了谭某某;四是谭某某将受贿款高利(月息5分)借出50万元给舒某作修迎宾大道之用。然而,在蒲树培被刑拘后通知家属时,谭某某接到电话后就不再露面,并将手机关掉,之后便不知去向。  

    谭某某是否到案,直接关系到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能否查清、查实全部案情。为使谭某某到案,该院采取了技侦和思想工作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是对其进行跟踪。二是派出两名干警专门查找谭某某。前两个办法均未奏效,谭某某仿佛被“蒸发了”。于是便采取第三条措施将计就计。2003年6月2日,蒲树培案件正处在完善证据阶段,该院分管领导接到蒲树培之弟的电话,蒲之弟请这位院领导晚上在茶馆见面。经分析,蒲之弟可能的目的一是打听一下蒲树培的消息;二是说情;三是报复。经请示该院检察长同意,分管职侦工作的院领导在办公室接待了蒲的弟弟,并拒绝了其送的“大礼”。在取得蒲的弟弟的信任后,因势利导地给蒲之弟做思想工作,讲明政策、法律和出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陈之以利害,要其抓住机会慎重选择,不要哥哥进了监狱,嫂嫂也再进去,要求他多做嫂子谭某某的开导、说服工作,动员其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说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此后,蒲之弟又先后几次打电话与该院分管领导联系,试探该院是否说话算话,谭某某到案后是否真的能得到从轻处理。  

   在得到肯定答复后,6月下旬的一个晚上,蒲之弟带着其嫂子谭某某如约来到该院投案,如实交待了自己参与收受贿赂和高利借款50元给舒某的全部事实。  

    至此,蒲树培特大受贿案的犯罪事实已全部查清。

通讯员吕应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