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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警察玩忽职守被判刑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某派出所民警高勤不但参与赌博,而且在赌博过程中亲眼目睹违法犯罪行为不予制止和救助,致使公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案经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后,近日,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高勤有期徒刑二年。

    高勤与被害人何某通过打牌相识。2003年5月14日,高勤约上何某到重庆市南岸区周希明家中与邱伟等人打牌,次日凌晨3时许,邱伟发现何某手上有四张牌,而打“金花”的规定是每人手中只能有三张牌,邱伟便站起来将何的手按住,以何某手中多了一张牌为由说何某打假牌,并用力打了何某两耳光,抓走何某面前的2000元现金,其他人也均称自己输了钱。这时,高勤想:因何某是自己带来的,若传出去他带人打假牌,他的名声会很难听,于是便对何某说“输不起就不要搞这些名堂”。此时,一起打牌的沈漫等人(另案处理)抓过何某的包从中搜出2000余元现金和两张银行卡,并逼何某说出密码。后周、沈去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了5500元现金。邱伟等人抢走了何9600元后还威胁何某拿4万元来了结此事,不拿钱就换一个地方,何某听说换地方就跪下给邱求情。这时有人提出让高勤给何某担保,高勤说不担这个保。何某被迫无奈答应去找朋友拿2万元来了结,邱伟等人将何某转移出周家时,高勤还对何某说答应别人的事就要兑现。15日凌晨5时许,邱某等人将何某转移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一宾馆房间内扣留。当日下午5时许,听说何某打假牌也想索要钱财的刘忠蓉(另案处理)赶到该宾馆邀人对何某进行殴打,后又将何某转移到南坪玛瑙花园一民房内,何某被刘、邱等人再次殴打、威胁,使何某被迫又从其亲友处借款3.4万元交给刘忠蓉、邱伟等人。直至16日下午5时,何某才被他们释放。在何某被私自关押期间,身为警察的高勤不但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救助何某,反而在何某被释放出来后告诉何某不要报案,以免暴露其参与赌博的丑行。

                                             通讯员甘庆安、陈明浩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