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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赣州市副市长受贿判10年
时间:2004-06-09 作者: Sea.R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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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信息日报报道,为他人退还投资款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10万元,原赣州市副市长、赣州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赣州市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朱贤平,近日被当地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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