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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见利莫忘义害人必被捉 绍兴毒咸鲞案侦破纪实
时间:2004-06-09  作者: Sea.R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3年夏天,浙江省绍兴市发生了震惊当地的毒咸鲞案件,这个事件也是绍兴市首起由行政程序转为司法程序的公共卫生事件案。

    在这起引起公众震惊和愤怒并成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广大市民共同关注的毒咸鲞案件中,由于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的积极介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检察建议,使这起“公共卫生事件”由行政程序转入了司法程序处理。最近,涉案的18名毒咸鲞经营户全部以生产有毒食品罪被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

                    媒体曝光 毒咸鲞案东窗事发

    咸鲞在绍兴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咸水产品,它是产自东南沿海的一种干制鱼品,与香糕、臭豆腐、霉干菜被并称为绍兴传统的四大传统食品。由于经过腌制的咸鲞具有味美、鲜、香及促食欲等特点,向来是绍兴人老幼皆喜欢的盘中佳肴。因绍兴的咸鲞已具有千年的腌制历史,在江浙一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市场辐射到周边的宁波、杭州、上海、江苏,甚至像北京的一些大饭店里都能见其身影。然而,有一些不良经营户为了谋取不法利益竟不择手段。因为在炎热的夏天咸鲞能卖出一个好的价钱,为防止咸鲞在腌制加工过程中被苍蝇叮而生虫变质,这些经营户竟利欲熏心地在腌制的鲞中喷洒有毒的敌百虫农药水来防生虫。被喷过敌百虫农药水的咸鲞,苍蝇是不会来叮了,可是连苍蝇都不敢来叮的毒咸鲞却堂而皇之地端上了人们的餐桌。

  2003年7月,绍兴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知情市民举报,对市区西郭、大昌两大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地毯式的突击检查,现场封存6000余公斤可疑的咸水产品。在送检的咸鲞和咸鲞浸泡液中,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查出有敌百虫成分,且残留浓度较高,确定为有毒有害咸水产品,长期食用会形成慢性中毒,甚至致癌、致畸及引发其他疾病。

  7月29日,咸鲞中添加敌百虫的黑幕被绍兴的一家媒体披露了消息后,毒咸鲞的秘密才被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中。一时间市民谈鲞色变,绍兴的整个咸鲞市场都受到了波及,案发前每天能批发出5吨以上咸鲞,消息被披露后咸鲞市场无人光顾,大部分咸鲞经营户只好关门歇业。具有千年历史的绍兴咸鲞因一些不法经营户的不法行为,到了几近崩溃的边缘。

                     司法迅速介入“公共卫生事件”

    媒体曝光毒咸鲞消息,在引起公众的极大震惊和愤怒的同时,同样也引起了越城区检察院的高度关注。

     根据调查所掌握的事实,越城区检察院认为毒咸鲞经营户已涉嫌构成刑法第144条规定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向越城公安分局发出了立案检察建议。根据越城区检察院的立案检察建议,越城公安分局对行政部门查处的18名涉及生产毒咸鲞的经营户予以立案侦查,对被查处的6000余公斤毒咸鲞也予以没收封存,其中曹云尧等五名毒咸鲞经营户因咸鲞的毒含量相对较高或者毒咸鲞数量较多被依法刑拘,其余13人则被取保候审。至此,这起毒咸鲞事件经越城区检察院的立案检察建议,就由行政程序转入了司法程序处理,这也是绍兴市首起由行政程序转入司法程序处理的公共卫生事件。

                      涉案18人全部被追究法律责任

     毒咸鲞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和绍兴市有关部门要求对在食品加工中添加有毒物质的不法经营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越城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后,立即组织批捕和起诉部门的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审查。为能迅速打击发生在卫生食品领域中那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越城区检察院决定对18名毒咸鲞经营户分两批提起公诉。

  2003年9月2日,首批被诉的曹云尧等5名毒咸鲞经营户以生产有毒食品罪被法院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最近,张小藕等其余13名毒咸鲞经营户同样以生产有毒食品罪被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随着张小藕以生产有毒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12名分别被判处一年至缓刑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案的18名毒咸鲞经营户全部被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 随着毒咸鲞经营户被依法审判,一段时间来笼罩在绍兴市民心中的毒咸鲞阴影渐渐散去。同时此案的判决还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领域的犯罪,尤其是对近段时间接连发生在一些地方的毒狗肉、毒火腿、毒海带等销售有毒食品案能及时得到法律追究提供了借鉴,对那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不良经营户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力,促进了食品卫生的安全和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