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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重庆反贪大案:追踪5000万
时间:2004-03-03  作者: 本站记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引 子

     2002年5月初,“五一”长假还没有放完。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职侦局收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称重庆气矿关联办副主任、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邵光庆在任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开发公司内部银行副行长期间,挪用公款2050万元。

     2050万元!渝北区人民检察院院内,检察长的神色异常凝重,如果查证属实的话,这将一个惊天要案!

     现年46岁的邵光庆,自 1993年11月起先后担任川东开发公司内部银行副行长、财务结算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开发公司内部财务资金的筹集、调拨、使用和管理。1999年11月,川东公司分离重组,邵光庆调任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以下称重庆气矿)关联办副主任、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这是块难啃的骨头。要在像重庆气矿这样一个年产值在30亿元以上的国有大型企业里查案,将要面临的困难和来自各方的压力是可以想象的。“迅速展开秘侦秘查!”检察长大手一挥,“先从外围入手,以免打草惊蛇。”

    经过秘密初查,检察机关发现举报基本属实,邵光庆确实具有挪用巨额公款犯罪的重大嫌疑。迅速传讯邵光庆!但他似乎闻风而动,神秘的消失了。

狡兔三窟

    5月的天气燠热起来,云很低,不时下一场小雨。

    5月5日,渝北区检察院职侦局的会议室里,院局领导正紧张地部署工作。通过各方面汇集起来的信息,邵光庆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是:大石坝家里、重庆市友谊宾馆、北碚亲戚家,还有就是重庆气矿办公室。

    必须尽快将邵光庆拘传到案!

    秘密守候在邵光庆家的干警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好好休息过了。偶尔的一场阵雨将干警们的衣服打湿,雨水和汗水夹在一起,浑身难受;夜深人静的时候,又困又饿,蚊子追着咬,但是他们一刻一也不放松警惕,密切注视着邵光庆家的一举一动。5月10日,已经是第四天了。下午5点多钟,邵光庆家的灯突然亮了,已经疲惫不堪的干警们顿时来了精神。一会儿只见一个女人提着一个大包匆匆忙忙出了门(后来证实是邵光庆的老婆给他拿的换洗衣服),一名干警忙追上去,只见她上了停在门口的一辆出租车。由于正值下班高峰,又下着雨,好不容易拦着车(为了避免引人注意,干警们的车停在较远的地方),追了上去,但已失去了她的踪影。

    而其他几个点也没有邵光庆的丝毫动静。就在此时,检察院突然收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邵光庆经常用一辆车牌为渝A*****的普桑。5月11日,经地拉网式的排查,在友谊宾馆的停车场,干警们发现了邵光庆的车子。邵光庆肯定经常在此出没。二名反贪干警乔装成一般的房客在友谊宾馆开了一个可以监视停车场的房间,二人轮流扒在窗口察看,一夜下来,脖子都僵硬了。

    第二天清晨,邵光庆的车突然发动了。二名干警赶紧采取行动,但已经迟了,桑塔纳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晨曦之中。这只狡猾的狐狸!干警们联想到邵光庆的车子是开往高速公路方向,邵光庆会外逃吗?他们立刻和高速公路各个站口联系,同时,为确保万无一失,他们还与火车站、码头和机场取得联系。天罗地网已撒下,邵光庆迟早成为笼中鸟。

    5月15日,下午。已忙乎了大半天的两名反贪干警正准备吃一碗面条,他们早餐都没有来得及吃,已饿得不行了。正当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端上桌子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一名知情的举报人打来的:邵光庆正重庆气矿的会议室里!二人扔下饭碗就往外跑。车子急驰而去。就在二人到达重庆气矿几分钟之后,其他小组的四名干警也到达了;十多分钟后,从局里增援的干警也到了。通往会议室的各个路口迅速被封死,邵光庆这次插翅也难逃。

    然而要带走邵光庆却并非易事。对反贪人员依法出示的拘传证,气矿方面态度坚决地答复, “负责人王矿长不在,必须等他回来之后再作处理!”……

    怎么办?反贪人员冷静地分析了形势,等待有利时机,务必安全地将邵光庆拘传到案,以免节外生枝。

    双方僵持几个小时后。矿长王科荣终于出现了。 “

    邵光庆已涉嫌犯罪,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反贪人员伺机而动。

   “能不能让我们把钱追回来之后,你们再带走他?” 王科荣仍然不松口。

     “作为发案单位,你们的心情我们完全能够理解。但本案案情重大,能否顺利侦破还需要你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的损失,我们想这也同样是你们所希望看到的。”反贪人员抓住时机,有理有节地耐心进行着疏导。

    “可是……好吧!” 王科荣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放弃了最后的努力。

    晚7时半,失踪近半个月的邵光庆终于被带回了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一场艰难的较量才刚刚拉开了帷幕……

 顽石开口

    5月22日,邵光庆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6月4日,被依法逮捕。

    “我就是借点钱给朋友,又不是死罪,你们能耐我何。”在看守所里,邵光庆百般狡辩、抵赖。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很快,一名具有与邵光庆共同作案重大嫌疑的人物进入了反贪人员的视线:李顺渝,现年39年,重庆大学毕业,曾当过公务员、律师,后下海经商,曾担任重庆友谊宾馆、重庆赛德经贸有限公司和重庆南方燃气公司法人代表。只可惜李顺渝外逃,下落不明。而这也正是邵光庆死不认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逮捕邵光庆的当日,李被补充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6月10日,反贪人员对李顺渝展开了网上追逃。

    邵光庆自认为神通广大,在被抓时口出狂言道:“看看我兜里的名片,哪个不是有头有脸的,你们怎么抓我就怎么放我出去。”就在邵光庆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二天,他的老婆就堂而皇之地把一大堆钱物送到了看守所。为截断神通广大的邵光庆与外界联系,侦办过程中,反贪人员先后将邵光庆转到长航看守所、合川看守所、江津等看守所。

    面对邵光庆的嚣张气焰,院局领导不时为干警们打气,“只要我们把证据工作做好,就一定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 查账工作从2002年6月到2003年4月,前后断断续续近一年。由于邵光庆作案的时间跨度较长,涉及的资金笔数多、款额巨大,而他又刻意将资金在有关银行的账户上转来转去,有时甚至转到外地银行,以混淆侦查人员的视线。

    查账取证工作困难重重。

    账目千头万绪,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会留下蛛丝马迹。侦查干警从邵光庆经手的每一笔账查寻,很快就发现1997年底的一笔账有问题。账上显示,川东开发公司的一笔410万元的承兑汇票(1998年月初到期)于97年底在银行贴了现;而在银行的账目上发现,1998年5月7日,邵光庆以川东开发公司的名义在重庆市招商银行江北支行代款500万元,这500万元中的490万元转到了赛德公司的账上,赛德公司又把其中的410万元转回了川东开发公司。这里头肯定有蹊跷,再次提审邵光庆。面对侦查人员的步步紧逼,邵光庆不得不吐露实情:

      “1997年12月份,李顺渝多次找到我说,他与重庆民福大厦合资成立重庆友谊宾馆,缺少资金,让我借点钱给他。刚开始,我没有同意。后来,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我便同意了。于是将我保存的公司没有到期的承兑汇票借给了他到银行贴现。第二年5月初,汇票到期了,我便找李顺渝还钱,因为是公司的钱,我私自借出去被发现的话,就要背时。但他没有钱还,我着急了,几次找到李顺渝商量对策。本来,我们打算以友谊宾馆的名义去贷款来还,但由于它属于在建工程,银行不贷款;最后决定我以川东开发公司的名义到招商银行江北支行贷款500万元借给李顺渝,李用其中的410万元还了川东公司到期的承兑汇票。”

     “你借钱给李顺渝,有没有从中获取好处?”反贪人员追问。

    “没有,绝对没有。”

    尽管邵光庆没有承认从中获取好处,但顽石总算开了口,邵光庆挪用的第一笔款基本清楚了。

    接下来查第二笔款时,侦查人员又发现1998年12月底邵光庆又以川东开发公司的名义在招商银行江北支行贷款600万元,通过查阅账户,发现是成都某区银行的账户。侦查人员又马不停蹄的赶往成都,在当地银行的配合下,很快就查明该账户属于李顺渝的另一个公司南方燃气公司在成都的账户。难道仅仅只是巧合?侦查人员紧追不放,发现此款又被转回招商银行重庆渝中支行,最终此款回到了川东开发公司的账上。会不会同第一笔款的情形一样?

    邵光庆的供述证实了侦查人员的推断。原来1998年5月,邵光庆又将其保管的川东开发公司没有到期的承兑汇票410万元借给李顺渝贴现,到期之后,李仍然无力偿还,他们又故计重施,向银行贷款600万元并用其中的410万元归还了川东开发公司。

    查账的干警受了极大的鼓舞,第三笔账目又摆在了面前:1999年5月4日,川东开发公司又在招商银行江北支行贷款1000万元!通过调查,川东开发有关领导根本就不知是怎么一回事,而经手这一切都是一个人——邵光庆。跟踪这笔款的去向,发现其中500万元归还了去年5月向银行的借款;另外500万元中的450万元流向了李顺渝赛德公司的账上。在大量的证据前面,邵光庆道出其中的原委:

    “1999年5月初,我以川东开发公司名义借给李顺渝的500万元到期了,李还是无钱可还。我们便商量由我以川东开发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归还到期贷款,另500万元再借给李顺渝。”

     “你这样借钱给李顺渝,无异于肉包子打狗,难道你不知道?”

    “知道,但没有办法,我被套死了。李顺渝说,要我再借点钱给他,等友谊宾馆装好了,就可以到银行办抵押,把欠我的钱还给我。我想也有这个办法了。”

     饮鸩止渴的邵光庆,最终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随着调查的深入,邵光庆陆续交待其疯狂演绎的挪用公款的“乾坤大挪移”:

     1999年6月30日,邵光庆在招商银行江北支行的600万元贷款到期,邵又私自以川东开发公司的名义在该行续贷了600万元。2000年6月28日,邵光庆在招商银行江北支行续贷的600万到期后,他私下向川东开发公司借公款300万元,从重庆气矿划款301万元用于归还到期贷款。

    1999年11月9日,邵又以川东开发公司名义向商业银行渝北支行贷款300万元,并将其中100万元转至赛德公司账户上,另200万元转到昶发公司(其法人代表何越峰因涉黑外逃)账户上。李顺渝以重庆友谊宾馆的名义,在市招商银行渝中支行贷款350万元,邵光庆又擅自以川东开发公司名义给李作担保。2000年9月20日邵光庆以川东开发公司内部银行的名义,在市商业银行渝北支行贷款500万元,并将其中的350万元借给李顺渝用于归还银行到期的贷款。 2000年5月8日,邵光庆向招商银行江北支行的贷款1000万元到期,邵遂从重庆气矿划款621万元及川东开发公司划款350万元到该行归还了到期贷款。

    2000年5月23日,邵光庆又私自以川东开发公司名义向招商银行江北支行续贷了1000万元,归还了川东开发公司350万元及重庆气矿的621万元。

     1998年8月20日,李顺渝以友谊宾馆名义向招商银行渝中支行贷款350万元,邵光庆私自以川东开发公司的名义将350万元存单为友谊宾馆提供质押。2000年9月,邵光庆私自川东开发公司内部银行名义与商业银行渝北支行借款500万元,然后邵光庆将其中的350万元转至友谊宾馆账上,另140万元划至重庆气矿归还了2000年6月的借款,此外的10万元支付了贷款利息。

石破天惊

    邵光庆这样拆东墙补西墙,漏洞却越来越大,最终认定其挪用公款数额5720万元!给国家造成损失1600万余元的损失,仅仅利息在招商银行的就达300多万元,在商业银行达200多万元!这些惊天的数字里面凝聚着反贪干警们多少汗水和心血啊!

    “我记不得查阅了多少份单证,但肯定是上万份。”“我们几乎跑遍了重庆市的所有银行,和很多银行的工作人员都熟悉了,进入都用不着出示证件了。”“中午一般是不休息的,吃饭一般都是些干粮、快餐,有时候根本就忘记了吃饭。”“天热得没办,凭证库里没有空调,电扇的风吹得满屋子都是灰尘。” 侦办人员这样介绍着。

    连邵光庆也垂头丧气地说,“没想到你们如此精通财务知识,连这样的账你们都能查出来。”

     查账工作是艰辛的,但当弄清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后,当邵光庆的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不得不认罪的时候,侦查人员们由衷的觉得: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

    尽管邵光庆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清楚了,但是真像他说的那样没有收受过李顺渝的好处吗?

     “打死我都不相信!”一名办案人员说。

    虽然刚开始邵光庆承认收受了李顺渝好处费,但后来又全盘翻供,因为他知道李顺渝还在外逃,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其收受好处,只要否认,对于其挪用公款的罪名不容易认定。

    李顺渝出逃后,一直没有音讯。某些关键的证据由于缺少映证,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案件再次被卡住了,李顺渝,这个关键人物到底在哪儿呢?渝北区检察院不断向全国的相关单位发函,请求协助追捕李顺渝。

    新历已经翻到了2003年,旧历到了年关。

    干警们仍然奋斗在一线,而此时李顺渝正躺在温柔之乡。

    2003年1月28日晚,他带着一名女青年在成都小天鹅宾馆开了房间。深夜,当地公安机关把他从床上抓了起来。原来,李顺渝出逃后,长期使用假身份证,这次开房间时,不小心摸出了真实身份证进行登记,被宾馆发觉后报告了当地公司机关。

    2003年1月29日,李顺渝从成都市被抓获。这个消息,对于日夜苦战在寒冬的干警们来说,就是春天的信息。当旧历新年的钟声响起的时候,干警们又有了新的收获。

    根据李的交待,邵光庆还有受贿犯罪事实。2月6日,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职侦局将此案撤回重新侦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再次提审邵光庆,他还是像前一样否认。反贪人员适时透露李顺渝已被抓捕归案情况,邵光庆一下子没有了精神。

    2003年2月24日,参与此案的干警至今仍然清晰的记得这一天。在知道顽抗无用的情况下,邵光庆不仅详细交待了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还交待出收受李顺渝好处的犯罪事实。

     “我将单位的820万元承兑汇票借给李顺渝时,李答应给我千分之三的‘手续费’,后来他分三次共计给了我45000元。”

    “1997年12月,有个朋友单位搞集资房,我想买了一套,但没有那么多钱,就向李顺渝借了15万元,李没有现金,便给了我一张15万元转账支票。后来(2000年3月),我想,我帮了李顺渝那么大的忙,借了几千万元给他,就不想还那15万元,但因为当时借时是用的转账支票,别人容易发现,我就让先把15万转到李顺渝的赛德公司的账上,再让他把钱转到我私自以川东开发公司名义开的账户上。”

    至此,邵光庆特大挪用公款、受贿案全部查清。

尾声

    2003年11月5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市一中院经过公开审理于同年12月18日作出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邵光庆有期徒刑十五年;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邵光庆案一审告一段落,而影响还没有结束……

    李顺渝,邵光庆案的共同犯罪嫌疑人,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吕淑兰,邵光庆的妻子,为救他,不惜挪用公款来还邵光庆借款的利息,一审被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上诉后改判为十年;

    重庆气矿矿长王科荣,因收有关单位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重庆气矿地面建设部副部长魏育才也因受贿受到了法律制裁。

通讯员:陈建刚、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