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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真假反贪处长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逵与李鬼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尽管,李鬼最终命丧李逵之手,但仍不失为成功运用“名人效应”聚敛钱财的代表人物。几百年来,这个故事在不断流传的同时,“李逵”与“李鬼”之间的斗争也从未停止,甚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而且形式和手法也在不断翻新。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位侦查处长,就成功地设计捉拿了一位冒充该局“反贪处长”到处招摇撞骗、捞取好处的骗子,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李逵”捉“李鬼”的好戏……

                            张处长设宴

  2002年7月29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的张副处长接到老同学陆某的电话,说他正在南宁开会,希望能有个机会见见面。陆某是张副处长中学时的同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宾阳县某交通部门工作,两人已有多年没见面了,现因公来到南宁,张副处长理应一尽地主之谊。下班后,张副处长热情地邀上了该局林副局长和小黄、小郭两位侦查员一道前往。

   聚会地点设在鑫山源酒楼。寒暄过后,陆某打量着张副处长的几位同事,说:“我跟你们局的李处长很熟,是不是叫他一起来?”

   “李处长?” 张副处长闻言一惊:“哪个李处长?我们处没有一个姓李的处长啊!”

    陆某急了:“就是李力处长啊!我多次招待过他。前些天他说他和自治区主席出差到宾阳,为了和我小聚,特意叫自己的司机送主席先回了南宁。我陪他在宾阳玩了几天,后来还是我派车送他回南宁的呢!”

     听了这番话,张副处长反倒镇定了下来,职业的敏感告诉他,这个所谓的“李处长”定是个骗子无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倒是有个同名的同志,可同音不同字,而且这个李利既不是处长也不在反贪部门工作,现在冒出的这个“李处长”,是李利假扮的,还是院里的家属假扮的?或者纯粹是外人打着这个旗号来达到行骗的目地?

    早在前几年,反贪局就接到过群众反映,说有人冒充反贪局干部在社会上行骗,今年6月,又有群众反映有个自称“李处长”的人打着反贪局的牌子到有关执法部门托人办理减免交通规费滞纳金。群众所举报的“李处长”,会不会就是现在的这个“李处长”?如果是同一个人,此时不是正好可以一举拿下吗!打定主意,张副处长从容地对陆某说:“你有这位‘李处长’的联系方式吗?叫他一块来吃饭吧!”

    陆某仍有些不信“李处长”是个冒牌货:“‘李处长’说他有三部手机,其中一部是检察院配的,专门用于和院领导及反贪局领导联络,知道那个号码的人很少,但他告诉了我,说只要打那个电话他一定到!”

   手机接通了,“李处长”在电话那头果然很爽快地答应“马上到”。而这边,张副处长和他的同事们也已摆好了“鸿门宴”,专等“鬼”来上门。

                                       “李处长”表演

    十多分钟后,“李处长”昂然而来。张副处长细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位“李处长”:四十来岁,貌不惊人,但神采飞扬;个头不高,但衣着考究,头发油亮,一双不大的眼睛时时透出居高临下的目光。“十足的一个骗子!” 张副处长心里轻蔑地骂了一句。

   “李处长”一坐下,张口就说:“最近真是忙死了!我今天刚从横县办案回来,中央派了三个工作组进驻广西,岑溪已抓了八个派出所所长,南宁也正准备抓一批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安、法院的领导。“

    一番开场白顿时“镇”住了全桌人,在众人的“恭维”声中,“李处长”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时吹嘘他与某某领导交情非同一般,要办什么事情易如反掌。在他得意忘形之际,张副处长“卑谦”地问他:“我有一个表哥,是一个矿主,前段日子因受贿100多万元被你们反贪局抓了,听说是小黄、小郭负责这个案子,你知道这回事吗?”这个案子确实是有,但不是小黄、小郭办的,而是张副处长自己办的,张副处长之所以这么说,是想试试这位“李处长”的深浅。

   “哦,这个案子呀,知道,知道!受贿100多万元,其中现金80万,小汽车两部!”听着“李处长”的信口开河,大家又气又好笑。

   张副处长不露声色继续“套”他:“小黄、小郭二人不太好打交道,想请他们吃个饭都不行,不知“李处长”跟他们熟不熟?”

    “熟,怎么不熟!不过,这两人原则性很强,是不太好打交道!” 听了这番话,坐在“李处长”旁边的小黄、小郭面面相觑,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这个大言不惭的骗子哪里料到,他自称很“熟”的两位侦查员此时正坐在距他只有咫尺之遥的地方?

    张副处长又“一脸焦急”地问:“听说反贪局刚上来了位姓林的副局长,不知找他有没有用?” “哦,他呀”,“李处长”挑着牙齿漫不经心地说:“他还没到位,现在的副局长是张旺生”。

   听了此言,坐在“李处长”正对面的林副局长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张副处长也是一脸地严肃,而小黄、小郭虽也是训练有素的侦查员,可此时是再也忍不住了,借口上洗手间捧着肚子双双出去笑了个够!

   “要不这样吧,明天我帮你们直接约检察院主管反贪工作的一位副检察长出来喝茶……或者,我现在就打电话叫反贪局的局长过来?”言罢,“李处长”掏出手机,做出要拨号的样子。

    见他对检察院领导的名字如此熟悉,张副处长着实吃了一惊,除了张旺生是虚构的外,其余领导的名字、职务给他说得丝毫不差,他到底是个什么人?为了再探探他的虚实,张副处长忙阻止了他:“别打了,我们现在已吃得一片狼藉,怎么好再叫领导来?改天吧!其实,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保住我表哥一条命就行了,你看大约需要多少钱?”

    “李处长”就势一边收着手机一边伸出了两根手指。

    “2万”? “李处长”摇了摇头。

    “20万”? “李处长”还是摇了摇头。

    “200万”?张副处长瞪大了眼睛,眼前这个“李处长”的张狂与贪婪着实让张副处长倒吸了一口凉气!

    “给我两百万,这事我帮你们搞定了!”“李处长”语出惊人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假处长落网

   该问的都已问过了,应该可以收网了,11点半左右,张副处长利用上洗手间的机会将此事向反贪局领导做了汇报,请示下一步的行动。领导指示张副处长继续稳住此人,局里将立即派人带他回局里问话。

   11点50分左右,几个彪形大汉出现在酒楼,直奔张副处长这一桌厉声喝道:“谁是李处长”?

   一见这阵式,“李处长” 顿时脸色发青。尽管他还不能确定这几人的身份,但心里已经猜到了几分。“这里没有什么李……李处长!”“李处长”结结巴巴地连忙否认。 “欸,你不就是李处长吗?”

     张副处长的同学陆某指着“李处长”假装不解地喊道。

     “我不是……我不是……”“李处长” 一面语无伦次地辩解,一面偷偷从裤袋里掏出一团东西丢到了桌子下面。这一小动作当然逃不过张副处长等人的眼睛,“李处长”被“请”走后,张副处长从地上捡起那团东西一看,是一本驾驶证,里面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各一张,驾驶证上贴着“李处长”的照片,名字却是叫“宁犇”,令人吃惊的是,里面还夹着一张“工作证”,“工作证”赫然写着:姓名:宁犇,职别:刑事检察处,职务:主任,编号:005018。根据行驶证上的车号,反贪局的侦查人员在酒楼下找到了一辆与车号相符的摩托车,打开摩托车的尾箱,发现了一个装着厚厚一叠各种资料的塑料袋,塑料袋里的东西又让侦查员们大吃了一惊:申诉状、判决书、借款单、举报信等一应俱全,真假难辨,此外,还有印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逮捕令”字样的空白法律文书几十份!看来,这些就是“李处长”行骗的全部工具了。

     一来到反贪局,“李处长”这个口口声声自称反贪局处长、能与各级领导称兄道弟的骗子即双腿发软,汗如雨下,尽管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个“李鬼”这回是碰上真“李逵”了,但长期行骗积累的“经验”仍告诉他要强打精神,强作镇静,因而面对检察干警的问话,他要么百般抵赖,要么一言不发,潜意识里仍期待着奇迹再一次发生,使问话一时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凌晨一点多钟,林副局长身着检察制服出现在了“李处长”面前,当检察干警告诉“李处长”他就是林副局长时,“李处长”面如土色;随后,张副处长也手持证件走了进来,冲着“李处长”笑道:“你看我象矿老板吗?”“李处长”一面答“不象”,一面摊在了地上。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据交待,“李处长”的真名叫宁犇,广西合浦县人,1965年8月出生于越南西贡市,1979年从南宁十中初中毕业后在南宁新华书店做过临时工,1981年在中越边境做边贸生意至今。1994年至1995年,通过前妻的表叔介绍,他在宁明县检察院办的某贸易公司担任过业务经理,因而认识了一些检察干警,了解到一些检察业务方面的知识, 2000年便开始以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李力”处长的身份行骗,到处骗吃骗喝,还结识了南宁市交通征费稽查处的主任黄震强。

    2002年6月,宁犇通过黄震强介绍,认识了南宁市交通征费稽查处江南征稽所的黄学明,见面时,宁自称是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李力”处长,现到梧州市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要黄为其朋友周丽芬减免汽车养路费滞纳金。看在反贪局“处长”的面子上,黄学明为周丽芬减免了汽车养路费滞纳金人民币3990元。后来在一次跟朋友吃饭时,宁犇又认识了南宁交通部门的某主任,并通过该主任认识了张副处长的同学陆某。

    在宁犇的一本通讯录里,密密麻麻记满了联系电话,公、检、法、司甚至政府部门,从领导到一般干部,什么人都有。不知这些人名和电话号码是宁犇刻意收集来的,还是所记的这些人都是他的受骗者?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但一个初中毕业生并不高明的骗术已使不少人大上其当却是不争的事实。2002年9月6日,宁犇被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2月12日,宁犇因招摇撞骗罪被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蒋立勤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