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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无照承揽拆房业务 出命案包工头遭判刑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2月13日,因无经营执照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杨有贵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万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3年5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的包工头杨有贵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该区天城移民开发区林业局签订了拆除该单位旧房的合同,6月20日,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他安排没有受过岗前培训,没有掌握拆房技术的人员开始冒险拆房。同年8月,他因故停工离开万州时,未安排、指定任何技术人员负责拆房工地的现场指挥,同年9月30日下午4时许,该工地在拆房过程中,因工人操作不当,发生2人被摔死,1人被摔成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今年1月13日,万州区检察机关以杨有贵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有贵在无经营执照的情况下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且在拆房过程中疏于管理,致使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本站通讯员周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