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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两干部贪污“再就业”公款被判刑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记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重庆市北碚区劳动局就业科原干部王泽友、原科长郑昌伦,在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期间,多次合伙贪污“再就业”公款共计151820元。其中王泽友分得91820元,郑昌伦分得60 000元。近日经北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一审判处王泽友有期徒刑七年;郑昌伦有期徒刑五年。

     2000年3、4月份,被告人王泽友,郑昌伦在为重庆某水泥厂办理下岗职工进区再就业中心过程中,与该厂的劳工科科长徐某(另案处理)、厂长赵某(另案处理)共谋,采用由该水泥厂虚报名额进区再就业中心办理双解手续,套取区劳动局就业办划拨给“双解”人员的奖励费和补偿金再予以私分的手段,进行贪污犯罪。2000年7月由该水泥厂虚报了12名人员进“中心” ,经王泽友审核经办,郑昌伦复核后报局领导审批以拨给“双解”人员补偿金的名义套取公款 104940元。其中王泽友,郑昌伦各分得25000元。2000年10月,王、郑又与北碚某模具厂厂长黄某(已判刑)、劳工科干部邵某(已判刑)、原区工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某(另案处理)共谋,采用上述同样的手段,由该厂虚报了16名人员进区再就业中心办理“双解”,套取公款 139688元。王泽友、郑昌伦各分得35000元。2000年8月和2001年9月,被告人王泽友还以同样的手段两次与他人合谋套取另一厂矿的公款31820元据为己有。

                      通讯员张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