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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不服法院判决 村官聚众闹事获刑八年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说不懂法,却起诉、上诉五次三番;说懂法,却仅因不满法院判决,竟怂恿、组织村民破坏闹事,砸厂房、撬铁轨、挖公路。到头来,不但主任之职不保,还把自己送入了班房。日前,重庆合川一糊涂村长唐登顺被合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2001年12月,唐登顺当选为重庆合川市天池村村委会主任。上任伊始,其便以该村天池煤矿的经营者何某未履行其与前任村委会的承包合同和该合同未经村民大会讨论为由,先后多次将何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合同无效。法庭审理后认定该合同是双方根据政策自愿签订的,属有效合同,多次驳回了诉讼请求。对此,唐极为不满,多次召集村民在自己家中聚会,认为“法院乱判”,煽动不满情绪,指使村民将通往煤矿唯一的公路挖断,撬掉煤矿通往井下的钢轨,并将煤矿厂房、设施砸毁,致煤矿被迫停产。

 2003年6月,唐登顺在得知何某及其合伙人秦某、李某将于6月17日重新开业后,又召集村民在自己家中策划应对措施,叫各社社长通知村民17日要到煤矿去强行阻止开业。同时,准备了石灰粉、辣椒面欲用于打架时喷洒对方眼睛。与此同时,何某、秦某、李某等也纠集了数十人,准备了安全帽、棍棒等工具,准备在17日开业时若村民来阻挠便与之械斗。17日一大早,天池村村民按照唐登顺的指使,持锄头、铲子、木棒等工具首先再次对煤矿厂房、设备进行打砸,然后准备好石头占领煤坪的致高点。上午9时,当秦某方一行数十人来到煤坪下时,双方发生激烈打斗,场面一片混乱,械斗中村民周某被当场打死,另还还造成一人重伤,五人轻伤。 

    本站通讯员蔡茂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