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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恋爱不成生怨恨 报复杀人食恶果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恋爱不成,却迁怒于他人从中作梗,丧失理智,残忍杀害无辜。日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2003年3月,王某经人介绍与女青年杨某自由恋爱。不久,二人便沉浸于爱河,双栖双飞,过起了同居生活。经过生活中的磕磕碰碰,杨愈来愈觉得王性格孤僻,大男子思想又十分严重,心情变得十分苦闷。6月下旬,杨某经过再三考虑,向王提出解除恋爱关系,但王死活不允,仍对杨纠缠不休。为了躲避王无休止的纠缠,杨悄然外出打工。仍幻想与杨和好的王某不断地打电话到杨及其亲戚家打探杨的消息。在多次未得到满意答复之后,王某恼羞成怒,竟迁怒于杨的母亲吴某,认为是吴故意封锁消息,有意阻碍其与杨和好,遂产生报复的念头。

 2003年9月3日深夜,王某携带钢管,谎称借宿进入杨家。次日凌晨4时许,王进入吴某卧室,趁其熟睡之机,持钢管对其头部一阵猛打。王某唯恐吴不死,又将吴拖至厨房,用菜刀对吴的颈部猛砍数刀,致吴某当场死亡。为逃避侦查,王在伪造抢劫杀人现场后又用小刀残忍地剜出吴某的双眼球,连同作案工具一起抛于野外。 案发几天后,王即被公安机关捉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蔡茂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