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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骗婚姻骗情人骗钱财 “刘华清养女”原形毕露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办理了一件诈骗大案,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姜某。

     38岁的姜某只有小学文化,本是辽宁省某村农民,曾经离婚一次,已是三个女儿的妈妈。2002年,姜某在山东一酒楼当服务员期间,认识并喜欢上了来自重庆小自己9岁的潘某,她知道潘某自小就羡慕军人,于是鼓动如簧之舌,编造惊天谎言。自称真实名字叫刘某某,养父是原军委副主席刘华清,亲生父亲也是一位将军,自己是中校女军官,拥有一个民间身份证,挂名姜某,因为逃婚而到山东,被家里扣押了证件、截领了工资,没了经济来源,被迫在酒楼打工。她的“特殊身份和遭遇”迅速博得了潘某的尊敬和同情,两人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2003年回重庆结婚。

     由于婚后经济拮据,不能满足挥霍需要,姜某干脆依靠编造的耀眼光环,充分利用老百姓“托关系办事”的心理弱点,以帮忙办事为借口,开始疯狂地骗取他人钱财。自2003年4月至2004年2月案发,姜某先后骗取受害人肖某4万元、陈某4万元、周某和张某共9.5万元,从而为自己旅游买车大肆挥霍铺平了一条罪恶之路。此外,生性轻浮的姜某还借助自己的所谓“特殊身份”,利用男人“攀高枝而自贵”的心理,与另外的男人保持有亲密关系。

     2003年,姜某在辽宁的父亲和大女儿先后来重庆住过一段,其父亲的农民身份引发了受害人周某对姜某真实身份的怀疑,2004年2月3日,面对以继续办事为由不断向自己要钱的姜某,受害人周某终于下定决心,向派出所报了案,要求秘密调查姜某。2004年2月6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经济侦查支队的民警将姜某捉获,经讯问,姜某对自己诈骗一事供认不讳,至此,姜某的谎言才被彻底戳穿。

                                   本站通讯员李建法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