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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小小粮仓 养肥”耗子”一大窝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据重庆市巫山县纪委通报,该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县骡坪粮站粮食差库案历经10个月的内调外查,现已彻底告破。经查,骡坪粮站10多年来粮食累计差库2886吨,折价300多万元,其中,外销未追回411吨,空开码单61吨,职工差库1570吨,农民欠粮801吨,去向不明23吨。并相继查出原骡坪粮站站长伍早燕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原支部书记袁发新贪污、原会计向华贪污等30余名职工的违法犯罪活动,案值达160余万元,还发现县级相关部门30多名干部收受礼金问题,共收缴礼金近10万元。此案涉及人员众多,其中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13人,伍早燕一人犯罪金额达50余万元,一审判刑18年;追究党纪政纪责任12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粮食购销,成了少数人的大买卖

    骡坪粮站所辖乡镇基本是高寒山区,以产玉米为主。改制后,该粮站除了储备国粮,每年还有上千吨的玉米外销和大米购进业务。骡坪粮站粮食差库问题从1993年以前就显现出来并经相关部门查处。1993年站长伍早燕上任后,仍然不把精力放在清理和堵住差库问题上来,相反,他要将这种混乱局面维持并扩大化,为他购销粮食创造平稳的条件和环境。伍早燕做粮食生意,在站里任何人都不可知晓也不可过问,个人说了算,在他的生意经里,单位赚不赚钱甚至亏本是小事,但个人必须得有回扣。从1993年当站长不久,到1999年底即将卸去站长职务期间,伍早燕单独或伙同他的直接上司购销粮食15次计600余万公斤(合6000余吨),斤斤必有回扣,以每市斤(0·5公斤)1—7分钱不等的回扣中饱私囊20多万元,其中伍早燕一人吃粮食回扣达19万余元。此外,伍早燕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原巫山县副县长、原大昌镇党委副书记刘敬安,在发包移民工程中以十个点子的回扣,大肆收受贿赂,伍早燕一人吃掉移民回扣达21万余元。

    伍早燕第一次吃粮食回扣是前任站长留下的“遗产”。粮商谭某于1993年3月为骡坪粮站购进一批大米,但由于有关部门正在清理粮站帐目,至使货款无法结算。同年10月伍早燕接任站长后,谭某经人引荐与伍早燕谈妥了大米结算和回扣事宜,伍早燕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捡到了他的第一笔粮食回扣5000元。伍早燕的最后一笔粮食回扣也是同他的直接上司共同完成的大手笔。1999年10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巫山粮食局决定处理各粮站陈化粮。时任巫山粮食局副局长兼骡坪粮站站长的伍早燕与粮食局局长李健明、县财政局副局长谭某某商量,李说:“这次销售陈化粮的数量大,机会好,我们来想法搞点钱。”并确定由伍早燕与粮食个体户刘某电话联系,又由李、伍二人直接到宜昌与刘某商谈回扣之事。谈妥每公斤给李、伍、谭每人每斤1分的回扣后,伍早燕又背着李健明另外多要了每斤1分钱的回扣。就这样,伍早燕组织两批骡坪等粮站的陈化粮1141公斤运送到湖北宜昌某知名酒厂,共计拿到回扣84000元,分给李、谭各21000余元,伍一人得到近41000元。

                          设小金库,是内外连接的金钱纽带

    伍早燕一方面在粮食生意中独挡一面,大吃回扣,另一方面又要拉拢站内其他管理人员,腐蚀县级相关部门的大小头目,为自己的长治久安铺平道路。他私设“小金库”,采取虚报、冒领、重复报帐等手段,伙同支书袁发新、会计向华等人,先后8次贪污10余万元,并给县级相关部门30余人送礼金10余万元。

   伍早燕一伙的贪污花样百出,手段之一仍然是依托粮食购销和其他物资的购进。1993年3月销售的24万余公斤粮食,是由对方承担运费。但伍早燕同会计向华、出纳马某商量后,从对方处找了一张运费单据在单位入帐报销,会计出纳各得1000元,伍早燕一人得到8000余元。手段之二是直接截留销售款报损冲减库存。1997年骡坪粮站向本县某酒厂销售玉米9000余公斤7500余元,伍早燕将这笔货款全部贪污,然后伙同女会计向华与其他差库一起报损。手段之三是巧立名目少数人私分公款。伍早燕等少数管理人员,利用春节等节假日或直接分钱,或虚假扩大送礼数额,或设立加班费,大肆私分公款。1998年底,伍早燕、袁华新、向华三人各找5000元的发票在“小金库”中报销后解决过年费,袁、向二人按计划各报销了5000元,而伍早燕却找了5张共22100元的发票,3人一次贪污32000余元。

                         财务清理负责人,原来也是“粮食耗子”

    巫山县粮食局原副局长李发祥,精通粮食和财会业务,年轻有为,是重点培养的对象,在骡坪粮站粮食差库案中担任财务清理负责人。但令县领导惋惜和气愤的是,这位财务清理负责人也是个粮“耗子”。

   正当专案组如火如荼地办理骡坪粮站案件时,一纸举报信投递到检察机关,举报李发祥和该县河梁粮站站长马正骏在粮食购销中有重大受贿嫌疑。经查,2002年3月,时任巫山县粮食局副局长的李发祥与马正骏等七人到湖北采购退耕还林粮食时,宏运米厂老板王某对李发祥许诺每斤给0·15元的回扣,李发祥还提出另外给七人各解决1000元的差旅费。就这样,李、马等人于2002年分两次在王某处购进大米700吨和稻谷2000吨,李、马二人分两次收受王某的差旅费、回扣等各22000元。另外,巫山县粮食局在处理陈化粮的过程中,湖北个体粮商庞某请李发祥帮忙,李发祥收受庞某贿赂5000元。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都讲到了粮食对于国计民生的极端重要性。粮仓中真正的粮鼠容易消灭,但混在人堆中的“粮鼠”们捉起来恐怕要困难得多。骡坪粮站差库案的有力查处大快人心,但同时也令国人震惊,其教训是惨痛的,但愿马坪粮站、牛坪粮站、羊坪粮站、猪坪粮站以及天下所有粮站的“硕鼠”们都死光光,还世界以安宁与洁净!             通讯员苍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