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村的郑友志,今年42岁,从部队转业到重庆某运输公司开车已有七年驾龄。由于思想麻痹大意,在2003年底的一次驾车途中,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近日,经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郑友志有期徒刑5年。
2003年12月17日,郑友志驾驶重庆某运输有限公司的渝A09816号东风货车在国道212线行驶,当车行至北碚区童家溪镇中安翡翠湖路段时,紧急刹车,由于车速太快,天又下着蒙蒙细雨,使车失去控制,突然横停于公路左则,与相对行驶的渝B60465号大客车相撞,造成两车破损,死亡3人,伤18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后经重庆市公安局交警七支队现场勘查认定,郑友志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讯员张卫 张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