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不满他人与堂嫂往来,而杀害他人并将其头颅砍下的李泽昌被执行死刑。
李泽昌,男,40岁,土家族,初中文化,系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孔溪村村民。被害人杨秀富系同村村民。因杨秀富与李泽昌的堂嫂腾某往来较密切,李泽昌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指责过杨秀富。杨秀富出言威胁李泽昌,不准干涉其自由。李遂起杀死杨秀富的恶念。2 003年5月24日上午9时许,李泽昌从自家中拿了菜刀,赶到杨秀富家,持刀将杨秀富砍死。然后,割下他的头颅,并将其头颅扔到其堂嫂家堂屋后逃离现场,后被抓获。
2003年11月10日,经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审查起诉,经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泽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核准后,李泽昌被执行死刑。
本站通讯员张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