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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摩企老总收受感谢费逾数十万 落网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讯员 潘强 彭静)近日,重庆大江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原总经理何忠因涉嫌公司人员受贿罪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准逮捕,这在我市民营企业中引起了不小的影响。

      经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查明,2002年4月,长期在摩托车行业工作的何忠,到重庆大江摩托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所属的重庆大江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担任了总经理一职,专门负责大江销售公司的全面工作。由于“大江”摩托这一新品牌在重庆并不为消费者所熟悉,需要大量的广告宣传。何忠利用主管大江销售公司广告招标、确定广告计划等职务之便,主动邀约重庆恒锐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来承接广告,承诺给与该公司业务上的关照。通过招标,恒锐公司顺利地承担了大江销售公司的丝印挂画和喷绘等广告制作业务。从2002年5月至2003年底,恒锐公司制作“大江摩托”广告业务总金额达808万元。在此期间,何忠多次收受罗某送的“感谢费”、“好处费”数十万元,其中,仅2003年底,罗某收到大江销售公司支付的广告制作款50万元后,在何忠办公室就给了何忠4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