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两恶势力持械“对拼” 为首和积极参与人被捕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4年1月10日晚9时许,重庆市秀山县中和镇涌图村青年刘某等人酒后在迪吧跳舞时与该县平凯镇青年陈某发生纠纷,刘某等人便殴打陈某,被派出所协勤人员拖开。刘某对陈某、谭某某等人扬言:“你们如果不服气,随时来找我们”。双方分开后,谭某某、陈某等人认为丢了平凯镇人的面子,决定与刘某等人“对拼”一场,把“面子”找回来,于是便打电话约定第二天晚上在县城花灯广场双方“对拼”。

     1月11日晚7时许,谭某某、陈某等人纠集该县平凯、麻土、官庄方面100余人青年手持砍刀、钢管等凶器,统一带白手套前往花灯广场,与刘某等人邀约的县城、溶溪、清溪方面50余名青年持砍刀、钢管在县城花灯广场旁三角塔路段相遇,双方便持械对打,阻塞交通,在斗殴中,谭某某、陈某见自己一方打不赢,便带领100余人撤离斗殴现场,刘某、杨某某一方乘势追打,在追打过程中,还将路上的两名学生砍伤。

     此案是近几年来秀山县发生的一起典型聚众斗殴犯罪案件,发生在县城繁华的花灯广场旁,双方聚众的人数众多,均为青少年,最大的24岁,最小的仅16岁,其中累犯7人,人人持有凶器,公然藐视法纪,不计后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秀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案人员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取证工作,受理该案后,以聚众斗殴罪及时批准逮捕了为首和积极参与者十三人,追捕四人,狠狠打击这一起具有恶劣性质的两个犯罪团伙。

                                                            通讯员吴正鼎、牛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