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捞钱,重庆市万州区科达实验仪器成套有限公司故意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变造记帐凭证,少交应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日,经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公司及其经理李健刚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1997年4月,浙江人李健刚到重庆万州区注册成立了科达实验仪器有限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他本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理。2000年4月至2001年7月间,李健刚指使公司人员虚开37000元的重庆市商业统一发票4张,而在公司的记帐联和存根联上开具的金额仅为97.60元,公司向税务机关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19891.80元,其偷税额占同期应纳税额的71.49%;2002年12月至2003年6月,李健刚又采取同样的方法,指使公司人员开具增值税发票18张,发票联和抵扣联开具的总金额为118426.78元,而记帐联和存根联只开具7721.39元的总金额,该公司向税务机关少申报纳税15678.33元。
近日,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偷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其直接责任人李健刚应承担刑事责任,遂判决:重庆市万州区科达仪器成套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 4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3万元决定合并执行罚金人民币7万元。以李健刚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通讯员周一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