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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巧费心机贪公款 贼喊捉贼亦枉然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站讯(通讯员:石检)2003年底,包工头谭某到重庆市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领取自己所剩的工程款,发现自己的3万元不翼而飞。于是,几经波折引出了一起贼喊捉贼的贪污案。

         1999年11月包工头谭某填写一张“领工程款5万元”的领条,找谭宇祥所在重庆市石柱县交通建设总公司领导签字,但公司领导以付款时间未到为由未签字。但急需还钱的他,又以另一包工头佘某的名义填写一张“退保证金3万元”的领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谭领走了3万元。

         同年12月7日,包工头佘某前往交通建设总公司领取该退还自己的保证金5.4万元,公司领导审查后在领条左上角批注“原已退3万元,现再退2.4万元”。佘不服,于12月15日找包工头谭理论,自知理亏的谭某即把第一次填写的“领工程款5万元”的条子改为3万后公司领导签字同意,随后将此条交给佘某,佘某于次日凭两张领条领取现金5.4万元。

    在公司任出纳多年,业务娴熟的谭宇祥在做账时发现领款人出具的两张领条金额共有8.4万元,但只开出支票5.4万元,遂见财起意,产生了钻空子将此3万元占为己有的念头。精明的谭宇祥于2003年12月17日趁付给另一领款人现金8000元之机,开具支票3.8万元,从中侵占3万并做支出帐11.4万元。于是出现了 2003年底谭某再次到该公司领取自己所剩的工程款,而自己的3万元不翼而飞的一幕。

   单位经核对帐目,发现经导核批的2.4万元列支5.4万元。有谁能把戏做到这一步呢?明眼人一看就能猜出几分。公司几次找到谭宁祥谈话,谭宇祥坚持是自己粗心大意误将应付2.4万元付谭某5.4万元。2003年底谭宁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是谭包工头诈骗他。到底是谁在撒谎?

      2004年3月,石柱县人民检察院派司法会计前往谭的公司查帐,眼看纸包不住火了的谭宇祥被迫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承认是自己财迷心窍套取了3万元公款。

     经查,原来是多年从事财会工作, 有一定业务能力的谭宇祥在做拨付工程款的账务中想“巧妙”地钻空子,将3万元公款套取出来占为己有。日前谭宇祥已被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查处。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