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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为诈骗 居然伪造党政部门印章
时间:2004-06-09  作者: 本站通讯员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站讯( 通讯员:周一志)为了骗取营运商的手机,不惜以伪造“组织部”“工商局”等公章和身份证做掩护的骗子代麟、何兴燕、苟文峰、熊德刚四人近日经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半不等的徒刑。

         2002年11月中旬,重庆万州区无业人员代麟得知中国联通公司万州分公司在开展“零首付”彩屏手机业务后,遂与苟文峰、熊德刚商量用假公章担保、用假身份证办理“零首付”手机业务。随后,三人到重庆主城区找人先后伪造了重庆万州某移民开发区组织部、工商局、国税局、人民医院、移民局等数家单位的公章,回万州后又分别伪造了彭某等数十人的身份证,为骗取营运商的手机作准备。当年的12月2日上午,熊德刚与时任联通万州分公司的营销员何兴燕取得联系后,用某工商局及彭某的假身份证骗得营运商价值4500元的手机一部,当日中午,代麟、苟文峰用同样手段骗得该公司价值5400元的手机两部。 

        12月17日,代麟、苟文峰再次找到何兴燕办理“零首付”手机业务时,何发现他们使用的身份证有假,代麟便言明真象,许诺通过何兴燕之手每骗联通公司3部手机即给其700元的回报,何表示同意,代麟就专门到银行为何兴燕办理了一个存折,当天就以某组织部假公章担保,用杨某等3人的假身份证与何兴燕签订协议,骗取联通公司价值10140元的手机3部。从此,何兴燕被“绑”上了代麟等人诈骗团伙的战车,到2003年1月止,他们共诈骗联通公司价值10余万元的手机45部。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代麟等4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